江陰八十一日
江陰之變[1],或稱乙酉之變[2],指順治二年即南明弘光元年(1645年)夏南直隸常州府江陰縣官紳,包含典史閻應元和陳明遇、馮厚敦等人領導進行的武裝反清戰鬥。因為前後時長81天,故也被稱為「江陰八十一日」或「江陰九九之禍」(九乘以九,即八十一)[3][4]。
經過及結果
1645年六月,清廷任命方亨擔任江陰縣知縣,方亨是河南籍舉人,他為了以示親近,甚至一度穿上明朝官服。[5]二十六日,下薙髮令。二十七日,常州府新任知府宗灝限江陰紳民在三日內完成薙髮。[6]江陰士人不從,群情激憤。[7]二十九日,鄉耆何茂、邢叔、周順、邢季、楊芳、薜永、楊起、季茂、辛榮等人呈書,請願留髮,卻遭方亨破口大罵,眾人大怒,回道:「你身為明朝進士,頭戴紗帽,身穿圓領,來做清朝知縣,不知羞恥嗎?」[8] 此後,方亨召集當地諸生百餘人及鄉紳、百姓聚會於孔子廟。眾人表示現在江陰已盡歸順,應沒有大事了,方亨說:「只剩下剃髮了。」眾人道:「髮可不剃嗎?」方亨道:「這是大清律法,不可違背。」說罷就回衙了。諸生許用等人聚集不去,在明倫堂共同立誓道:「頭可斷,髮決不可剃!」 正在這時,常州府發來剃髮令的文書,其中就有「留頭不留髮,留髮不留頭」的話。方亨叫書吏把府文寫成布告張貼,書吏寫到這句話時,義憤填膺,把筆扔到地上說:「就死也罷!」[9]消息很快傳遍全城,立刻鼎沸起來。方亨看到江陰士民不從,秘密報告常州府請豫王領兵鎮壓。結果,縣吏將方亨密謀透露給江陰士人,[10]百姓於是在閏六月初二日擒住方亨,斬殺清差,推陳明遇為首,以「大明中興」為旗號,自稱江陰義民,正式反清。
閏六月,知府宗灝發兵300人鎮壓,初五日在秦望山下被江陰縣民消滅。閏六月下旬,劉良佐部數萬人圍攻江陰城。閻應元動員居民約28,000人,分兩班輪流守城[11],並使用城中所藏紅夷砲約140門、火藥300甕、鉛丸及鐵子千石、鳥銃千杆與清軍作戰。[12]
八月中旬,已攻破松江且已屠城的李成棟出兵協攻江陰。八月二十一日,江陰城破,屠城兩日。[13]江陰百姓繼續與清軍交戰,許多婦女投河而死。有七歲孩童也在與清軍交戰時陣亡,少有當地人向清軍投降。江陰人與清軍交戰,前後達八十一日,城內外平民死者凡十餘萬人,而江陰城內僅有藏於古塔中的老幼五十三人倖存。[14][15]閻應元、陳明遇、馮厚敦被後世稱為「江陰抗清三公」。
評價
閻應元領導的江陰百姓,面對清軍,堅持了近三個月,擊殺清兵數萬人,鉗制了清兵主力南下,推動了各地的抗清鬥爭。時人謂之曰:
“ | 八十日戴髮效忠,表太祖十七朝人物; 六萬人同心死義,存大明三百里江山。[16] |
” |
- 《崇禎江陰縣誌》中記載評價:「不獨為禮讓之邑,實稱忠獻之邦,長江底柱,允足表峙東南也」。
- 紀連海:「因為揚州十日是史可法帶領正規軍打的,是一個政權面對另一個政權的鬥爭,雖然也很了不起,但這是你政府的職責;但江陰八十一日就不同,這是一個城市裡的普通百姓自發的抗爭,在一個退休的典史(相當於現在的公安局長)閻應元的指揮下,抱定犧牲的決心與幾十萬清軍作戰,全城九萬多百姓最後僅存50餘人。我認為像江陰八十一日這樣的故事滲透了我的思想和理念,雖然從現在來看,那時的戰爭也是中華民族融合的過程,但在當時的情況下,這些人(江陰百姓)才是民族的脊梁[17]。
參考文獻
- ^ 黃一農著,〈正史與野史、史實與傳說夾縫中的江陰之變(1645)〉,收入陳永發主編,《明清帝國及其近現代轉型》(臺北:允晨文化公司,2011),頁 131-202。
- ^ 《古今圖書集成》,明倫彙編,閨媛典,第一百一卷,閨烈部,葉十四、十五。
- ^ 江阴历史沿革. 人民網. 2012-07-02 [2015-11-17].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2-10-20).
- ^ 徐華根,《明末江陰守城紀事·江陰文史叢書》,上海古籍出版社,2007。
- ^ 韓菼,《滿清入關暴政》卷一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
- ^ 徐華根編,《明末江陰守城紀事》,頁七至九。
- ^ 韓菼《明末江陰守城紀事·卷上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二十六日,亨下令收之,命軍民薙髮。豫王下令,江陰限三日薙髮。二十七日,常州太守宗灝差滿兵四人至,居察院中,亨供奉甚虔。嚴飭薙髮。二十八日,亨出示曉諭,申嚴法令。
- ^ 韓菼《明末江陰守城紀事·卷上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二十九日,北州鄉耆何茂、邢叔、周順、邢季、楊芳、薜永、楊起、季茂、辛榮等公呈請縣詳憲留髮,亨大罵不已。眾嘩曰:汝是明朝進士,頭戴紗帽、身穿圓領,來做清朝知縣,羞也不羞、醜也不醜?亨無如何,聽之而已。
- ^ 韓菼《明末江陰守城紀事·卷上》:清晨,亨行香,諸生百餘人及耆老百姓從至文廟。眾問曰:今江陰已順,想無他事矣。亨曰:止有薙髮爾。前所差四兵,為押薙髮故也。眾曰:發可薙乎?亨曰:此清律,不可違。遂回衙。諸生許用等大言於明倫堂曰:頭可斷,發決不可薙也。適府中檄下,有留頭不留髮、留髮不留頭之語。亨命吏書示此言,吏擲筆於地曰:就死也罷。享欲笞之,共嘩而出。
- ^ 韓菼《明末江陰守城紀事·卷上》:臨晚,縣吏密告曰:自汝等散後,亨即傳我備文詳豫王,請兵來殺汝等
- ^ 祝純嘏著,《江上孤忠錄》。許重熙著,《江陰城守後紀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則載十萬江陰軍民面對二十四萬清軍,擊斃清軍七萬五千餘人:「清兵圍城者二十四萬,死者六萬七千,巷戰死者又七千,凡損卒七萬五千有奇」。
- ^ 徐鼒著,《小腆紀年》批評火器數量被誇張記載,學者黃一農認為合理範圍。溫睿臨著,《南疆繹史》則載鳥銃千杆為佛郎機砲,學者黃一農認為誤記。
- ^ 佚名著,甘蘭經點校,《吳城日記》(南京:江蘇古籍出版社,1999年),頁219。
- ^ 韓菼《明末江陰守城紀事·卷下》:八月二十二日,屠城。次日,猶巷戰不已,清兵用火攻敗之。四民駢首就死,咸以先死為幸,無一人順從者。下令從東門出者不禁,又下令十三歲以下童子不殺,男女老少赴水、蹈火、自刎、投繯者不能悉記。內外城河、泮河、孫郎中池、玉帶河、涌塔庵河、里教場河處處填滿,迭屍數重,投四眼井者二百餘人。二十三日,止殺。滿城殺盡,然後封刀。午後,出榜安民。城中所存無幾,躲在寺觀塔上隱僻處及僧印白等,共計大小五十三人。是役也,守城八十一日,城內死者九萬七千餘人,城外死者七萬五千餘人。
- ^ 許重熙《江陰城守後紀》:城中死者,井中處處填滿。孫郎中池及沖池疊屍數層,然竟無一人降者。
- ^ 許重熙《江陰守城記》引江陰野史曰:「有明之季,士林無羞惡之心,居高官、享重名者以蒙面乞降為得意,而封疆大帥無不反戈內向;獨閻、陳二典史,乃以一城見義。向使守京口如是,則江南不至拱手獻人矣。時為之語曰:八十日戴髮效忠,表太祖十七朝人物;六萬人同心死義,存大明三百里江山。」
- ^ 「盲人」紀連海單口相聲說歷史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 中國經濟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