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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明郑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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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明郑时期
1661年—1683年
台湾明郑时期郑氏令旗
郑氏令旗
台湾明郑时期郑氏家徽
郑氏家徽
疆域( 设里疆界, 屯垦地)
疆域( 设里疆界, 屯垦地)
地位残存国家
首都承天府安平镇[参1][参2]
常用语言闽南语[注1]
宗教
儒教佛教道教
延平王 
• 1661年-1662年
郑成功
• 1662年
郑袭(东都主)
• 1662年-1681年
郑经
• 1681年
郑克臧监国
• 1681年-1683年
郑克塽
东宁总制 
• 1674年-1680年
陈永华
历史 
1661年6月14日
1662年6月-11月
1673年-1680年
1681年3月19日
1683年7月10日
• 明郑降清
1683年10月8日
• 蔡机功反清
1684年10月19日
人口
• 
约200,000人[参3]
货币永历通宝[参4]
西班牙银圆
宽永通宝
前身
继承
台湾荷兰统治时期
南明
台湾清治时期
今属于 中华民国
 中华人民共和国[参5]
台湾历史
台湾历史台湾历史年表
史前时期
荷治
1624-1662
西治1626-1642 原住民政权及部落~1933
明郑时期
1661-1683
清治时期
1683-1895
日治时期
1895-1945
战后时期
1945 迄今
其他台湾系列

人口 - 族群 - 经济 - 交通
地理 - 文化 - 教育 - 法律
政治 - 政府 - 军事 - 外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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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明郑时期是指1661年至1683年间由明郑政权统治台湾的历史时期。其统治期间一直奉南明为正朔,前后历经郑成功郑经郑克塽三世统治共二十一年[参6][参7][参8][参9]

明郑统治台湾的时间虽然不长,但却是台湾历史上首个汉族政权,同时亦为一以闽南民系为主体的事实上独立政权,对台湾政治认同发展有重要意涵,其影响极为深远持续至今[参10][参11]。明郑以台湾为反清复明据点,号召大批仁人志士随其渡台并形成一大明朝遗民群体。他们于明郑与满清斗争中既坚持汉族“华夷之辨”的儒家正统观,同时又产生割据台湾对抗满清的本土意识。该现象的本质是明朝遗民对抗满族统治的民族精神,渡台后转化成热爱台湾这块不受满清统治土地的本土意识。此一民族精神与本土意识的并存与互动,构成了台湾汉族民众反抗满清统治的两个思想层面[参12]

名称

日本人新井白石临摹《坤舆万国全图》并上色的地图(1708年版),上面标示东宁

明郑时期又被称为郑氏治台时期[参13]郑氏时代(时期)[参14][参15]南明郑氏治台时期[参16]南明郑氏治理时期[参17]明郑王朝[参18]郑氏王朝东宁王朝[参19]国姓爷王朝Koxinga dynasty)等。

明郑[参20],清代官书称之为“伪郑”、“逆郑”、“海逆”,记载郑经将东都改为“东宁省”,升天兴、万年二县为州[参21][参22][参23][参24][参25],又称“东宁国”[参26][参27][参28][参29] [参30][参31]朝鲜史料《李朝实录》,称呼郑经时期(1670年)的明郑为大樊国或大樊[参32]。当时也有西方人称之为福尔摩沙王国(英语:Kingdom of Formosa)、台湾王国(Kingdom of Taiwan)。现今又被称为明郑政权[参33]、延平王国[参34]、郑氏王国[参35][参36]、东宁王国(Kingdom of TungningReino de Tungning[参28]等。明郑下辖的台湾地区,也称为明郑台湾[参37]

历史

郑家崛起

郑芝龙原为东海南海一带海域势力最大的海盗,于崇祯元年九月(1628年9月27日-10月26日)接受朝廷招安获赐任海防游击,号“五虎游击将军”。其于获朝廷认可后,经营海运贸易生意更如日中天,成为了东海至南海的海上霸主。其只手遮天之程度于史载叙述可见一斑:“凡海舶不得郑氏令旗者,不能来往。每舶例入三千金,岁入千万计,以此富敌国,自筑城安平镇[40];“从此海氛颇息,通贩洋货,内客外商,皆用郑氏旗号,无儆无虞,商贾有二十倍之利,芝龙尽以海利交通朝贵,寖以大显”、“八闽以郑氏为长城”,至此,明郑势力的通商范围广及:大泥、浡尼占城吕宋魍港北港大员平户长崎孟买万丹旧港巴达维亚马六甲柬埔寨暹罗[41][42],甚至连欧洲列强荷兰东印度公司的营运亦受到郑芝龙势力的影响,地方商贸周济不顺,意图数度联合其他势力攻击郑芝龙,但居然被郑氏海军击溃。

抗清

明末烽烟四起,内有流寇作乱,外有满清觊觎中原。1644年4月25日(崇祯十七年三月十九日)甲申之变大顺李自成攻陷明朝首都北京明思宗城破后自缢煤山,明朝灭亡;明朝遗臣吴三桂因此引清军入关击败大顺军。但满清入主北京后因兵力不足,暂放慢脚步改采“以汉制汉”战略,并未有立即进取华南,明朝遗臣得以南迁并在南京拥立明宗室福王朱由崧,建立偏安政权南明以联合各地汉族抗清,先后由安宗弘光帝(福王)、监国(鲁王)、绍宗隆武帝(唐王)、绍武帝(小唐王)、昭宗永历帝(桂王)等君主执掌。

1645年,满清豫王多铎举兵南下并擒获福王,弘光政权瓦解,郑芝龙旋即于其根据地福建拥立绍宗隆武帝(唐王)继续抗清,并于1644年-1645年间,先后被授予南安伯、南安侯、平虏侯和平国公等爵位,并身兼户部兵部工部三部尚书。然而1646年12月郑芝龙终为满人以高官厚禄诱降;其子郑成功则誓死不降,接起郑家大旗继续抗清。

1659年7月,郑成功北伐兵败金陵后退守东南沿海地区,其时明郑损兵折将难以与清军抗衡,不断遭围剿而势力范围日渐缩小,为寻找反清复明的长远基地而于1661年毅然决定东征荷属福尔摩沙

征服台湾

《1662年,郑成功与荷兰人的缔和条约》荷人十八条:四/荷兰 海牙国家档案馆藏

明永历十五年正月(1661年),郑成功在金门誓师;他亲率将士25,000名、战船数百艘,自金门料罗湾出发,次月抵达明郑的领地澎湖,四月初二日(4月30日)抵达鹿耳门。并利用涨潮出敌不意地在鹿耳门及禾寮港登陆。以优势兵力包围荷军防守薄弱的“普罗民遮城”,并切断荷军水陆交通,不久,普罗民遮城守将猫难实叮(Jacobus Valentijn)献城投降。

四月初七日,郑成功亲率大军攻坚固若金汤的荷军首府“热兰遮城”。经派杨朝栋揆一投降无效后,即调集火炮朝城堡炮轰,然而在从大员市镇朝城堡进攻时,却遭荷军居高临下击退。之后郑军即采取长期围困,同时将多数部队派往各地囤垦以解决粮食不足的问题。五月二十八日,“荷兰东印度公司”得知台湾战况后,决定派七百人、战舰十艘赴台,于七月初五日抵达。之后双方稍有接触,但均无较大战事。至八月二十三日(9月16日),双方再度海战,郑军经一小时激战,击毁荷舰二艘、俘小艇三艘、杀敌百馀人,其馀荷舰逃往远海。

闰十月,荷军发动作最后一次攻击,但仍寡不敌众,之后又有日尔曼籍佣兵逃脱,向郑成功说明堡内荷军士气低落,并指出欲取热兰遮城,必先取其卫星碉堡“乌特勒支碉堡”(位于今汤匙山上),夺取该碉堡则可居高临下,炮击热兰遮城最脆弱的“四角附城”。郑成功遂于当月,著手准备攻城计画。

十二月初六日(1662年1月25日)郑军于鲲鯓半岛炮轰乌特勒支碉堡2,500发,命中1,700发左右并几乎将之夷为平地,荷兰守军被迫自行炸毁碉堡残馀部分后撤退。此役彻底瓦解了热兰遮城守军的士气,两天后大员评议会决定议和谈判。

大员长官揆一于同年十二月十三日(1662年2月1日)于缔和条约签署投降。至此,台湾台江领地尽落郑成功之手。

设府立家

永历十五年五月十八日(1661年6月14日),郑成功登陆台湾后仿效明朝中央官制设制六官,并依然对明朝宗室礼遇有加,为其建王府官邸并供岁禄,每次拜封官员亦请诸位大明皇族遗脉和其他宗室在旁观礼,以示尊重体制;又依郡县制赤崁城改名“东都明京[参38],并设置承天府为地方府治的行政中心,府城分为东安、西安、宋南、镇北四坊,各设首领,管理事务。府下并设北天兴、南万年二县。

为确保军队补给充足,明郑于初步安顿后即开展查户口、报田产、征劳力、纳税银等各种民生工作[参39][参40],并实施“寓兵于农”政策令诸将士至全台各地屯垦,范围北达噶玛兰地区、南抵琅峤一带,以点状分布,按镇分地、按地开垦。明郑政权于大规模开垦期间多有侵害到原住民诸部的活动空间,导致与原住民政权之间频繁爆发武装冲突,如明郑政权对大肚王国领土的侵犯曾造成数次战争。因于大肚王国琅峤等在地政权的抵御,郑成功实际的统治范围,仅约北至二林(今彰化县二林镇),南达茄藤(今屏东县佳冬乡)。

南明昭宗永历十六年五月初八(1662年6月23日),郑成功薨逝,时年38岁,自其征服台湾至逝世仅13个月。其于逝世后近二十年(永历三十五年四月,1681年)获孙郑克塽追谥“潮武王[参41][参42]

郑经时期

郑经克台

史书记载,郑经自年少时即已颇为好色,并特别喜爱徐娘半老的中年熟女,几乎与胞弟的每一名乳母均有私通;郑成功征台前,留守思明州厦门)的郑经纳其中一人陈昭娘为妾并倍加宠爱[48]。郑成功得知后本令陈氏自行跳海了断,但郑经却以其驻地权势包庇陈氏并隐瞒父亲长达三年之久,驻厦军慑于世子权势无人敢通知人在台湾的郑成功。陈氏更恃宠生骄霸凌本已长期不受宠的郑经原配唐妃,满腹冤屈的唐妃唯有向于明郑朝廷位居要职的祖父唐显悦求助。[49]

永历十六年(1662年)三月,陈氏生下郑克𡒉,郑经于是向父报称为侧室所出但隐瞒陈氏身份,一时郑成功大喜过望,满朝文武皆贺。不甘孙女受辱的唐显悦此时即发难上奏向郑成功举报揭破郑经谎言,事件于台湾酝酿成严重政治丑闻。[50]

郑成功得知被世子欺骗后勃然大怒,下令主管厦门的堂兄郑泰全数处死董妃、郑经、陈昭娘与郑克𡒉等人[51]。郑泰固不认同堂侄不伦之举,但亦无法接受堂弟对血脉族亲灭绝人性的手段、以及大规模肃清宗族必然引致军心动摇的后果,起初与奉命渡海来厦的都司黄毓谈判,打算仅将陈昭娘郑克𡒉母子首级送回台湾交差了事,再动员大量宗亲为董妃郑经母子求情。郑成功得知郑泰意见后更为愤怒,立即解下佩剑令黄毓回厦斩杀四人,郑泰无法下手唯有叫黄毓亲自找郑经行刑,但暗中提前通报郑经,黄毓刚见到郑经就被其随从包围拘捕。[52]

此时在台湾犯罪的参军蔡鸣雷投奔厦门,并警告说郑成功已令周全斌率军至厦门执行命令,打死不愿杀害宗亲的郑泰唯有按洪旭建议毅然以堂兄身份抗命,并令水师于大胆岛海域严阵以待。周全斌刚接近厦门即被郑经按黄廷建议围困缴械并拘捕,并令黄昌收编其部队。郑成功听闻厦门抗命之事大为光火,再令洪有鼎渡海执行命令,唯洪航至东山岛时眼见水师守备森严,再听闻周全斌被捕的消息,即吓得不敢再前打道回台。[53]被捕的驻台将领其后更几乎遭郑泰以谋害宗室罪名处斩,仅得董妃为顾全大局不计前嫌力保方得保命。此举被驻台郑军视为公然抗命,令其与驻厦军之间开始出现嫌隙,成为日后两岸争位的导火线。

郑成功死后,驻台的黄昭萧拱宸等人以郑经乱伦罪及联合驻厦军抗王命为由,于安平拥立郑成功五弟郑袭监国,将军马信黄安不从,马信于不久后逝世。赏勋司蔡政奉郑成功之衮龙袍厦门晋见世子郑经,洪旭等人遂拥郑经为“世藩”[参43]。同年11月,郑经命周全斌五军戎政,亲率陈永华冯锡范等人攻入鹿耳门右虎卫黄安闻讯后,率师前来会合,与黄昭会战并杀之,胜利后领兵进王城诛杀萧拱宸张骥曹从龙等人,流放其族人。事后,郑袭的家臣蔡云自缢,郑袭本人则遭郑经押回厦门软禁,不久惧死而投清。[参44]

郑泰事件

嗣位之争结束后,郑经继位。1663年初,郑经以洪旭厦门郑泰金门郑经听说郑泰与之前拥立郑袭为王的黄昭有书信往来,便怀疑他亦参与逆谋,因此欲召见他,郑泰却称病不见。参军陈永华以郑经将回东都为由,委任郑泰为“居守户官”,铸印送至金门并邀郑泰入厦门饯行。7月10日,郑泰率兵船赴宴,被郑经扣留软禁,船舰皆为周全斌所并,只有蔡璋逃回金门。郑泰之弟郑鸣骏与子郑缵绪率部属及家眷入泉州投降清朝。郑泰闻讯后自缢,郑经王权得以巩固。

清荷联盟

1663年11月18日(永历十七年/康熙二年十月十九日,清军于荷兰东印度公司舰队的协助下进攻明郑统治之厦门、金门,明郑尽管拼死奋战击毙清提督马得功,但仍寡不敌众,清军20日(二十一日)终于厦门登陆并乘胜攻占金门、浯屿,明郑军退往铜山。战后军心动摇,大将周全斌降清,郑经眼看无法固守,只好于翌年3月弃守闽南沿海诸岛并全面撤至台、澎,除军队外眷口及文臣、宗室、遗老共约七千人一同撤出,于初十日抵台;此次退守台湾是郑氏所代表的南明抗清势力的总撤退,此后郑经将“东都”改为东宁。1664年4月10日(永历十八年/康熙三年三月十五日),清军进攻铜山,明郑完全失去大陆领土。荷军更乘势于8月27日重占鸡笼

1665年,清荷联军继续进攻澎湖,却遭遇台风而无功而返,清廷因此放弃了攻台,转而于1667年7月与郑经展开首次谈判。面对清军和荷兰军队咄咄逼人的态势,郑经声称台湾“非属版图之中”、“东连日本,南蹴吕宋,人民辐辏,商贾流通。王侯之贵,固吾所自有,万世之基已立于不拔”[参45];于1669年的和谈中,派遣柯平叶亨泉州与清廷议和[参46]。郑经再度强调郑氏占领台湾是“建国东宁”[参47]、“于版图疆域之外,别立乾坤”[参48],然而两次的谈判郑经皆以不接受薙发拒绝清朝[参49],并用箕子朝鲜作比喻,谈判最终破局[参50]。最终清廷亦无重拾攻台计划,改以迁界令封锁东南沿海,明郑暂得以偏安台湾。

清朝的立即威胁解除后,郑经旋即于1666年率兵进攻鸡笼的荷兰守军,虽然战败,但荷方亦受海禁打击无法贸易,缺乏资源补给导致难以防守,终于1668年再度撤出并自此放弃台湾。

偏安东宁

1664年8月,郑经认为永历帝驾崩后台湾已无称行都的必要,乃“谨守藩封”而改“东都明京”为“东宁[参28][参19][参51][参52],建都安平镇热兰遮城,经过加以翻修称之后,台人称之为“王城”[参53]。对内奉南明永历帝正朔,对外与占据中原的大清互不统属,所谓“东宁建国,别立乾坤”[参47][参48],始有开国长治之想[参54],经营成效斐然。明郑政权的有效统治地区仅限于台湾西南部地区,其他地方则有大肚王国大龟文琅峤原住民政权管辖。

郑经即位后任用陈永华为谘议参军,拓展实业,整饬吏治,强固治安,以官田、私田、屯田三田并用,使得饱经战乱的台湾得到休养生息的机会,也得到了发展的机会,一时间称为乐土。1668年,郑经还派军收复了荷兰人在台湾北部最后的据点—基隆,在台湾南北路和澎湖设置三个安抚司,在福建泉州一带建筑了19个具有军事性质的寨子,巩固了台湾内外围的防御。期间清军虽然两次进攻澎湖,都因郑军防守的当使得清军无功而返。此后十年间,台海维持了相对的稳定局面[参55]

郑经试图以贸易来提升其实力。除了与清朝进行走私贸易外,日本的德川幕府也是其重要贸易伙伴,大量进口日本的等金属与盔甲以武装郑军,双方贸易于1665至1672年达到高峰,郑经更允许日本商人居于鸡笼以促进贸易交流。日人以“东宁国王”称呼[参56]。郑经亦于1672年邀请英国东印度公司来到台湾,并与之签订通商条约,出口糖与鹿皮并进口西洋以增强郑军的战斗力,另外更请求英国人训练炮兵,战争时更借用英国炮手作战。

西征大清

1673年,清朝平西王吴三桂起兵反清,史称三藩之乱。1674年4月21日,清朝靖南王耿精忠起兵响应,隔海邀请郑经加入。郑经允之西征,但是只是联合发出讨伐满清檄文,并未联合出兵北伐,双方都是借此机会扩大地盘。郑经渡海后,要求耿精忠将漳州泉州交给自己,占领整个福建的耿精忠拒绝,郑经遂出兵占领海澄同安,双方开始交恶。然而,泉州、漳州以及潮州陆续投靠郑经,耿精忠见情势不对便出兵进攻泉州,为明郑将领刘国轩所击退,双方接著又持续相互进攻、战斗。1675年,耿精忠与郑经谈判,双方以枫亭为界,北属耿氏、南属郑氏,平息战斗。1676年,郑经击败平南王尚之信,迫使尚之信加入反清行列,郑经随后占领惠州。由于郑经于拥有漳州、泉州、潮州、惠州等四座首府后,又攻下汀州,因此与耿精忠的联盟再度破裂,腹背受敌的耿精忠只好降清。耿精忠降清后,独自面对清军的郑经节节败退,明郑所得闽粤各地全部得而复失,前功尽弃,最后只好退回厦门,自此一蹶不振[参57]

1677年退回厦门后,清朝再度与郑经展开和谈,清朝康亲王杰书向郑经许诺郑经若从中国大陆沿海的岛屿撤退,就答应比照朝鲜,成为清朝藩属并通商、永无猜嫌。1678年的和谈中,清朝将领赖塔给郑经的书信中声称,如果郑军肯退守台湾,则“本朝何惜海外一弹丸之地”,郑氏可永据台湾,清廷把台湾当成朝鲜、日本一样的外国,不必剃发易服、称臣纳贡也可以不必[参58]。郑经一开始予以拒绝,但最终于1680年,全面撤离厦门据守台湾,至此明郑在大陆沿海的主要岛屿丧失殆尽。

郑经回台后曾一度尝试专心治台,但是面对抗清局面不断恶化,意志开始消沉,移居北园别馆,终日饮酒赋诗、棋艺书画、出外狩猎,将政事全权交予监国世子郑克𡒉与谘议参军陈永华

郑经去世

1681年3月17日,郑经因狩猎摔伤不治,薨于北园别馆,得年40,统治东宁国近20年。1681年(永历三十五年)四月刚登基的元子郑克塽追谥其父王为“潮文王[参41][参42]

东宁之变

1679年,郑经西征之际,因其并无嫡子,听陈永华之请将庶长子郑克𡒉立为世子,并授职为监国,号监国世子。由于其办事英明果断,颇有其祖郑成功之风范,因此人称东宁贤主,但也因此得罪了王叔郑聪等人。1680年,郑经西征无功而返,监国世子继续执政,并深得父亲郑经之信任,但后来其岳父总制陈永华去世,因此监国渐渐在政治上孤立无援。

1681年3月17日(永历三十五年正月二十八日),郑经薨逝,逝世前于北园别馆将监国郑克𡒉托付给刘国轩,然而明郑王室随即爆发权斗。郑氏宗亲郑聪等人眼见郑经已薨,便与冯锡范刘国轩等人联手向董太妃进谗言,诬蔑郑克𡒉乃李氏之螟蛉子,董太妃一时不察便下令收回郑克𡒉之监国印玺。得到董太妃允许后,刘国轩与冯锡范便领兵进入延平王府捉拿监国、囚禁于北园别馆,并于当夜遭郑聪等人谋杀。监国遭谋杀后,原意仅是罢免郑克𡒉的董太妃亦无力挽回,遂命监国夫人陈氏将郑克𡒉之遗体送返延平王府、收敛守丧。丧毕,陈氏自缢。世子郑克𡒉遭弑杀后,自责的董太妃也于同年6月去世。20日(二月初一),冯锡范拥立年仅12岁的女婿郑克塽(元子)为王;自此朝政大权旁落入外戚冯锡范与刘国轩手中,民心渐趋涣散,明郑亦从此一蹶不振[参59]

降清灭亡

1682年9月,明郑降将施琅上书康熙帝请求征台,康熙允之。翌年6月,施琅奉康熙诏,并效法当年郑成功征台先进攻澎湖。7月10日于澎湖附近海域遭遇并击溃刘国轩率领的明郑水师,继而于16日占领澎湖,史称澎湖海战

1683年(永历三十七年)9月,郑克塽与众臣商议后呈降表,鲁王世子朱桓、泸溪王朱慈旷、巴东王朱江、乐安王朱俊、舒城王朱著、奉南王朱熺等其他明朝宗室随其降清,而宁靖王朱术桂身着大明衣冠而自杀[参60]。10月8日,施琅入台受郑克塽投降,明郑正式灭亡,台湾亦自此正式进入清治时期;从1661年(永历十五年)4月郑成功入台到郑克塽1683年(永历三十七年)9月降清为止,计于台湾经营共23年[参36]

为防止明郑遗民反叛,清廷灭明郑后将明朝宗室郑氏王室、明郑朝臣们及其亲属大举迁往中国大陆。其中,郑成功家族纳入上三旗管束;文武官员与士兵则分别迁至在山东山西河南诸省垦荒,使台湾失去可能领导反清的人物;甚至不惜郑成功、郑经等郑氏在台王陵悉数迁葬中国内陆[参61][注2]

至于明郑的大量遗民,清廷则采取以汉治汉的策略,长期以攻台将领担任台湾军事首长。如福建水师一职从1684年至1721年计37年间共历施琅张旺吴英施世骠四任提督,除张旺之外,其他皆是攻台将领,尤其是施琅、施世骠父子共任职达25年之久。在陆路提督方面由万正色吴英蓝理皆为攻台将领[参63]

行政区划

明郑时期行政区划示意图

地方行政方面,可分为两个阶段:郑成功时期与郑经时期。1661年,郑成功击败荷兰东印度公司,五月占普罗民遮城,改赤崁地方为东都明京,台湾总地号为“东都”。还实施郡县制度,设置了“一府二县”[参64]承天府天兴县以及万年县,并以承天府安平镇京畿[参65]。其中,天兴县县治设于佳里兴(今台南市佳里区),而万年县县治则设于二赞行(今台南市仁德区二行里)。此外,明郑还先后设置了思明州思明县,管辖厦门金门等岛屿,郑氏时期就存在的地名有左营、新营、小新营、旧营、柳营、林凤营、中营、下营、大营、后营、前镇、后镇、二镇、左镇、后劲、官田、北港、大甲、淡水等地名。

1662年,郑成功逝世,世子郑经经历政争后掌权,对行政区划进行变革。全面实施并沿用郑成功设置的郡县制度,但稍稍做出变革。保留承天府,京畿承天府主事官为承天府府尹,改二县为二州,即地方的天兴万年两州主事官则为知州(郑成功在位时期则为两县知县),于天兴州以及万年州之下,设有“二十四里”[注3]。为了安抚原住民族,于原住民居住地区,设置澎湖[注4]北路以及南路等三个安抚司,其主事官为安抚使,形成“一府二州三司”平行的体系。承天府京畿地区又设有东安坊西定坊镇北坊以及宁南坊四坊,坊设签首。承天府以及两州的级行政区则设有总理。签首及总理两职负责的职务如:户籍、迁徙、婚嫁、出生、死亡等基层民事,并规定按时汇呈州府。

政治

在行政上,延平王拥有至高的权力。延平王之下,设有谘议参军又称为幕府,总理国政。参军府辖下又设立六官),六官皆设有主事,其下又设都事品秩分别比照侍郎郎中[参66]。另外,又设立察言司承宣司审理司赏勋司中书科储贤馆育胄馆等官僚机构[参67]。1674年,郑经西征清朝,命陈永华东宁总制,于六官之上;然而,郑经诸弟骄横难制,郑经因此于1679年立长子郑克𡒉世子,并授职监国,于总制与六官之上,总理国政。东宁之变后,冯锡范掌权,并以侍卫镇掌政,并身兼谘议参军之职,而六官则继续实行[参68]。明郑官员在郑成功时自称为“卑职”,在郑经时则改为“臣”,制度已趋成熟[参54]

军事

郑成功与陈永华郑经刘国轩经营的屯兵态势或军事规模是台湾首见。永历十五年(1661年),郑成功除固守金门数万水师之外,亲自率领约25,000名士兵攻打台湾大员,打败荷兰东印度公司的部队,展开对于台湾的统治。明郑时期的军事制度与组织渊源复杂,且经多次变革。如简化之,其官职大约可分为五军戎政(五军戎务)、总督军务管军提督将军亲军卫镇陆师镇水师镇监军数部份。永历三十七年(1683年)明郑覆灭后,郑军将领与军队悉数被强迫内渡中国,而据《钦命太保建平侯郑造报官员兵民船只总册》,据守台湾的官兵共有37500名。

主要军事力量 兵力 统帅 指挥统治 时间
郑军 37500名以上 延平王 延平王、正总督 1662年-1683年


先前机关:
荷兰东印度公司
台湾军事
1661年-1683年
后继机关:
台湾镇大清)

部队编制

南明福王鲁王以及唐王相继败亡后,其东南沿海的军力逐渐整并至郑成功麾下。这些部队分成水师左、右、前、后、中五军,中军由郑成功亲自掌管,其馀前军张名振、后军周崔芝、左军林察、右军周瑞则皆为南明的残馀势力,并在日后的多次战役中逐渐凋零瓦解。郑氏统领的中军之下又分成前、后、中、左、右五提督,五提督在五军瓦解之后,成为明郑军事的高阶单位。在五提督之下即为提督所辖的各镇,原则上也分为前、后、中、左、右五镇。不过,五提督的军力仅是明郑的一部份,除此之外尚有延平王直属掌管的亲军镇以及多个“独立镇”。郑成功主政时期的独立镇已大致编制完成,至郑经西征参与三藩之役时,又扩编了七个军镇系统。[来源请求]

郑成功主政时期
军镇系统 军镇番号
五镇系统 前锋镇、后劲镇、中权镇、左先锋镇、右先锋镇
冲锋系统 冲锋前镇、冲锋后镇、冲锋中镇、冲锋左镇、冲锋右镇
援剿系统 援剿前镇、援剿后镇、援剿中镇、援剿左镇、援剿右镇
护卫系统 护卫前镇、护卫后镇、护卫中镇、护卫左镇、护卫右镇
宣毅系统 宣毅前镇、宣毅后镇、宣毅中镇、宣毅左镇、宣毅右镇
五常系统 仁武镇、义武镇、礼武镇、智武镇、信武镇
五兵系统 正兵镇、奇兵镇、游兵镇、英兵镇、殿兵镇
五行系统 金武镇、木武镇、水武镇、火武镇、土武镇
数目系统 水师一镇、水师二镇、水师三镇、水师四镇、水师五镇
方位系统 水师前镇、水师后镇、水师内司镇、水师左镇、水师右镇
星宿系统 角宿镇、亢宿镇、氐宿镇、房宿镇、心宿镇、尾宿镇、箕宿镇、斗宿镇、牛宿镇、女宿镇、
虚宿镇、危宿镇、室宿镇、壁宿镇、奎宿镇、娄宿镇、胃宿镇、昴宿镇、毕宿镇、觜宿镇、
参宿镇、井宿镇、鬼宿镇、柳宿镇、星宿镇、张宿镇、翼宿镇、轸宿镇
郑经西征时期扩编
军镇系统 军镇番号
楼船系统 楼船前镇、楼船后镇、楼船中镇、楼船左镇、楼船右镇
果毅系统 果毅前镇、果毅后镇、果毅中镇、果毅左镇、果毅右镇
建威系统 建威前镇、建威后镇、建威中镇、建威左镇、建威右镇
扬威系统 扬威前镇、扬威后镇、扬威中镇、扬威左镇、扬威右镇
折冲系统 折冲前镇、折冲后镇、折冲中镇、折冲左镇、折冲右镇
龙骧系统 龙骧前镇、龙骧后镇、龙骧中镇、龙骧左镇、龙骧右镇
五义系统 振义镇、奋义镇、昭义镇、英义镇
其馀独立军镇
其馀军镇 铁骑镇、神器镇

亲军镇

提督之下设“卫”与“镇”。卫为亲军,镇则非亲军。郑成功尚未占领台湾之前,亲军为镇,称为“亲丁镇”。1650年增设“戎旗镇”。1652年亲丁镇全镇覆没,而未再设置之。1656年扩编戎旗镇为左右二镇,1658年则改名为左右武卫。同年,又增设仿日本武士的亲军部队-左右虎卫。1662年,郑经承嗣延平王,升左虎卫黄安勇卫,其位于武卫与虎卫之上;黄安殁,谘议参军陈永华继之。又设置侍卫,由冯锡范统领,位于勇卫与武卫之后。郑经死后,外戚冯锡范发动政变,杀监国𡒉,改立元子郑克塽为王,并开始以侍卫掌政、统领六官,直至明郑灭亡。

特种镇营

特种镇营中,马兵有北镇以及铁骑镇;火器有神器镇郑成功攻台成功后,建立护卫镇,由荷兰时期黑人佣兵“乌鬼”(Oo-kuí)组成,手持步枪,专门守卫延平王府

经济

农业经济

在经济方面,明郑于台湾经济史仍占有一定比例。其中,以经贸与农业为主。于农业经济方面,为了解决军队兵粮问题,不论郑成功或郑经基本上都贯彻“寓兵于农”的策略,也是诸将士平日分散各耕地,按镇分地、按地开垦。这种具有营盘田文武官田的土地私有制,于定则征赋的经济模式下,大量提供经济产能。根据统计,包含承袭荷据已开垦的“王田”、后续开发的营盘田、官田、私田等,明郑时期拓垦的田地超过一万八千四百五十四以上。此等经济开发,虽造就农耕文化盛行的汉人,但郑氏王朝扩张领土的行动,却也同时让台湾原住民面临比荷西时期更严重的生存危机[参36],导致与大肚王国发生冲突,并对平埔族展开屠杀。为了军需民食,台湾农产重心由糖转米,这个农业经济的性格转变直至今日仍影响台湾。西元1665年,陈永华的农业水利更促使汉人移民至今高雄的方向发展。除此,陈永华引进同安制盐法至台湾来发展盐业经济,除此尚有鹿皮、鹿角、鹿脯等土产的外销,因此多鹿的台湾,来自原住民团体的捕鹿业,也是早期台湾的重要经济产业活动。明郑时期对16岁以上男子课“人丁银”;有别于荷兰统治台湾时期对七岁以上的汉人移民课以“人头税”(能以鹿皮缴交)。

货币制度

明郑委托日本,于长崎铸造永历通宝。此图为南明中国西南地区铸币,非明郑用币

郑成功奉明朝为宗主,以永历政权为正朔,因此发行永历通宝铜钱作为流通主要货币。郑经主政后,陈永华的中央政府体制,除了可以行使及于台湾南部的主权力量,也著实成为一个个别经济体。由于贸易对象众多,因此流通东宁的货币可以分为银币铜钱二类,银币又有银元与银锭二者。

银元主要是西班牙银元,于荷兰与西班牙时期大量进入台湾流通。东宁建国后,银元持续流通,依外型与重量主要分为剑钱圆钱方钱以及等类型:

  • 剑钱:重9钱,主要为荷兰人所铸。
  • 圆钱:又称为“花栏钱”,重7钱2分,因此俗称“七二银”。同时亦有2当1以及4当1的重3钱6分与重1钱8分者。另外又有重6钱8分者,俗称“六八银”。
  • 方钱:与圆钱同重,皆7钱2分,俗称“番饼”。
  • 茇:即“银角仔(gîn-kak-á)”,重1钱8分、9分或4分5釐。来自咬留吧(爪哇)以及吕宋

银锭多由郑氏携入台湾,加以戳记。东宁户官杨英,曾遣人前往麻豆社新港社目加溜湾社以及萧垅社,以银锭交易买籴禾粟。

铜钱,郑成功在台湾发行永历通宝,同时明朝其他时代铜钱、宋元等前朝铜钱和日本铜钱同时流通与市。

  • 永历通宝:永历通宝在永历帝当政时在中国西南地区开铸,明郑亦行用此钱,1662年永历帝死后,郑经奉永历正朔而自主在台湾继续发行。由于台湾不产铜,因此郑经主政时期分别于1666年(永历二十年)、1674年两度委托日本长崎铸造铜钱“永历通宝”。其钱文文字复杂多样,郑经所发行主要分四类型:篆书行书行楷以及草书[参69]
  • 其他时期铜钱:南明同期铸造的永历通宝、弘光通宝、隆武通宝等,以及明朝其他时期铜钱、宋元等前朝铜钱等当时亦行用于明郑。
  • 日本铜钱:日本宽永时期铸造的“宽永通宝”亦流通于明郑。

山海五商

郑成功在和清军的多次较量中,控制了“上自舟山,下至南澳”的东南沿海一带[来源请求],清军为了对付郑成功的海军,采取海禁政策,1661年下令山东、江苏、浙江、福建、广东等地迁界禁海,企图通过坚壁清野和经济封锁来扼杀郑氏。为了突破封锁和敛聚财富,郑成功创立山海五商[参70]。山海五商分为山五商与海五商。山五商分别以五行“金、木、水、火、土”为商团名,分布于北京苏州杭州山东,采购丝绸等中国货物商品并运销外洋。海五商则掌管贩运东西两洋之船舶,分别以五常“仁、义、礼、智、信”为其商团名,皆设立于厦门。山海五商下又设有分支行号,遍布中国东南各大城港[参71]

“山海商批货,海五商销货”为山海五商之分工模式。山五商向利民库领取公款,于苏、杭等地收购丝绸瓷器等货品,并交予海五商后,再至利民库结帐并提领下一批公款。海五商交接获物后,交予船队。船队交易结束后,再至利民库结帐。山海五商各司其职。船队方面则以航线作为区分。东洋船队以日本台湾吕宋为主要航线;西洋船队则是航行于南洋波斯,战争时转调战船使用。山海五商与东西两洋船队皆隶属于中央的户官管辖之下,财务各自独立,无从属关系。另外,“领本独立贩运个商”则是向郑成功借贷资本、缴交利息并受监督的商团。将苏杭货品运至海外销售,回航时采购海外货物并售予厦门之海五商。无论山五商、海五商或者是个体户商团,除了商业活动外,亦从事情报工作[参71]

郑经主政后,承继之。1664年(永历十八年)退守台湾后,清朝实施迁界令,山五商受尽挫折。后采取陈永华之议,以贿赂、秘密交易之手段突破封锁。郑经西征时,厦门岛之商业再度兴盛,而舟山群岛则利用行贿,伪装渔船、猎船出海贸易,并派出海军巡逻保护海上贸易之安全与顺畅。

郑英通商条约

郑经继位延平王后,积极拓展对外贸易,因此派出使节团至万丹(Bantam,今日的西北爪哇)邀请英国东印度公司来台湾进行贸易通商并给予英方优惠礼遇。1670年(永历二十四年)6月3日,英方船舰万丹号(The Bantam Pink)与珍珠号(The Pearl)航抵台湾。同年9月10日,英方指挥官克利斯布(Ellis Crisp)与郑经签署非正式通商协议。郑方同意英方20项条款,主要内容大致为:允许英船自由贸易;英人在台可以自由买卖,并将糖与鹿皮等货品运销日本吕宋等地。郑方则向英方提出17项要求,主要内容大致为:英方船舰入港时须将火炮火枪移交郑方暂管,离去时归还;进口货物售后须缴交关税3%;派驻2名炮手与铁匠1名为国王(郑经)服役并为郑方制造枪炮;要求英方供应火药200桶、火绳枪200挺以及英国铁100担。

1672年10月13日,郑英正式缔结条约,双方将先前协议精简成13条,英方虽对于“入港缴交武器”与“进口税3%”等要求颇有微词,但仍然概括接受之。正式条约明文规定郑方须将砂糖皮革等货品之年产量的三分之一售予英籍商人。郑方要求之军需品虽不见于此条约,但正式条约第4条仍载:“公司所属英国人或其他国人,在英国首长之允许以及本人同意之情况下,得被郑方留用或征用为其国王或臣民服务。此条约对英方来说是为了拓展国际贸易版图,而郑方则是为了取得军火以增强军事力量。

签订条约后,英国东印度公司于1672年在安平设立商馆,而英方则是积极争取与清朝、日本进行直接贸易,但与日方交涉重新设立商馆,仍遭日方拒绝。1675年,郑经为获得英制武器,因此与英国东印度公司追增补充条款:英方运销之货品应有枪200挺、铁100担,而郑方则是同意英方于厦门设立商馆。

虽然双方签订通商条约,但英国东印度公司却因郑方对货品的种种限制而经营不善。1680年,郑经西征失利,英国东印度公司因此关闭厦门商馆。台湾商馆则因为英国货品不易销出;丝绸缎无法取得;与日本之贸易不通;郑方对商品的严格管控,仲介贸易利润无法获得;郑方积欠大量货款债务,所以无法继续维系双方关系。1681年,英国人关闭台湾商馆,仅留一人代理清理债务。双方关系遂告一段落。

人口

根据《台湾通史》的推断,明郑晚期的台湾人口,已经近趋二十万人[参72]

文化

教育

明郑的先师圣庙(全台首学),至今仍举行“雅乐十三音”仪制的释奠大礼

1661年,郑成功抵台湾,开中华制度之始,未致力于推行汉文化教育。郑经继承王位后,初期亦因忙于对抗清荷联军而无暇文教;直至1664年败退东宁才开始建设并推行台湾文教。郑经鲜少亲理政事,多委由宰辅陈永华掌理。1665年9月,陈永华认为开辟屯垦略显成果,启奏郑经请求兴建圣庙、普设学校;起初,郑经以“荒服新创,不但地方局促,而且人民稀少,姑暂待之将来”等语推辞,但在听完陈永华以下言论之后,郑经立刻下令择地兴建圣庙。

成汤以百里而王、文王以七十里而兴,岂关地方广阔?实在国君好贤,能求人材以相佐理耳。今台湾沃野数千里,远滨海外,且其俗醇;使国君能举贤以助理,则十年生长、十年教养、十年成聚,三十年真可与中原相甲乙。何愁局促稀少哉?今既足食,则当教之。使逸居无教,何异禽兽?须择地建立圣庙、设学校,以收人材。庶国有广士,邦本自固;而世运日昌矣。
— 《台湾外纪 · 卷十三》

陈永华选定于承天府宁南坊鬼仔埔兴建圣庙,命名为“先师圣庙”,并采行“庙学制”于旁设立明伦堂作为国子监。明伦堂为平时之教学场域,此外亦作为饮射、读法、宾贤学习礼仪之处。圣庙落成之日,郑经率领文武百官,亲诣圣庙举行祭祀至圣先师释菜礼,圣庙四周围绕上千东宁士庶,已深具儒家风气。圣庙落成后,郑经又再度下令设立社学,由中土儒士前往民间教导东宁子弟。当时东宁之社学可分为“汉庄社学”以及“土著社学”,学童年满八岁即进入社学学习经史和写作,定期实施考课。1666年(永历二十年)2月,陈永华订定“两州三年两试,照科、岁例开试儒童。州试有名送府,府试有名送院,院试取中,准充入太学”的取材模式。太学教育上,则“仍按月月课,三年取中式者,补六官都事,擢用陞转”[参73]

陈永华所建的台南孔庙,被视为引进汉文化教育典章之初始;日后清朝历代知府修建文庙时,缮造东大成坊的“全台首学”门额更闻名全国。

衣冠制度

1650年代后,清朝多次尝试与明郑和谈,但从郑成功以至郑经,服制问题始终是双方谈判时所重视的条件之一[参74]

康熙二十二年(西元1683年)明郑降清,台湾汉人的衣冠服仪制度也有所转变,根据文献的记载:“十九日(1683年7月),施琅遣侍卫吴启爵至台晓喻薙发…。二十日,克塽令兵民悉遵制削发。是日,福建总督姚启圣亦遣…至台招抚,见兵民已薙发,知功归于琅,…。十八日,克塽率文武官佐悉薙发易服”。

宫殿

今日之赤崁楼,曾为延平王城

荷兰人退出台湾后,郑成功热兰遮城(Zeelandia)为居城,人称王城Ông-siânn[参75]。王府分为内、外两城。1664年,郑经主政东宁,因为王府设于与本岛有台江之隔的安平,所以联络、取水不便,因此另在赤崁兴建王府,作宴居之用。

1664年,郑经从福建迎宁靖王朱术桂至台湾,并于承天府(今赤崁楼)旁的西定坊建立宁靖王府邸,且供岁禄于朱术桂。1681年,郑经去世,郑克塽继位。1683年清将施琅赢得澎湖海战之胜利后,郑克塽投降清朝,而宁靖王朱术桂则连同五位后妃一起自杀。宁靖王故宫改建为天后宫,供俸妈祖,即为今日台南的大天后宫

北园别馆是郑经为其母亲董太妃所兴建的别馆,即今日之台南开元寺。由于建于王城之北,故称之北园。园面西、向台江,环境清幽、俭朴雅致。1680年(永历三十四年)郑经西征清朝无功而返,遭董太妃责备,因此渐渐无心于国事,又加上元老重臣陈永华杨英柯平等人相继去世而更受打击。因此,移居北园别馆。1681年,郑经薨逝于此馆。同年又发生东宁之变监国郑克𡒉于此遇害。数月后,董太妃逝世于此。董太妃逝世后,北园渐渐荒废。

历法

文艺科学

作家 作品 性质
郑成功 延平二王遗集 文学
郑经 延平二王遗集》、《东壁楼集 文学
朱术桂 绝命词 文学
沈光文 文开文集》、《流寓考》、《台湾赋
草木杂记》、《台湾舆图考
文学
科学
王忠孝 王忠孝公集 文学
徐孚远 钓璜堂存稿 文学
杨英 先王实录 史学

宗教

道教、佛教与民间信仰

祭祀官方性质的有“明朝护国之神”称号的真武玄天上帝的真武庙、郑氏另外又祭祀教人忠义,保佑商业的关帝;关帝庙数量更是当时之冠。设民庙者寥寥无几,有守护水师之妈祖庙,有慈悲送子、广渡众生的观音亭;保身康健的医神大道公庙;以及主祀地府主宰,五岳山神之首东岳大帝的东岳庙。

儒教

至圣先师的孔子庙,素为文人所重。明郑东宁总制陈永华建了台南孔庙,附设学堂,人称“全台首学”。

真武与妈祖

明宁靖王朱术桂“威灵赫奕”匾(现存于台南北极殿)

由于明朝极重视代表众星拱辰真武玄天大帝,奉玄天上帝(上帝公)为护国之神[注5]。故明郑亦将明朝“护国家神”真武大帝奉为守护神;香火传入大员后大力兴建真武庙,促成来台汉人热切信仰真武大帝;其中位阶最高的台南北极殿享有“大上帝庙”美誉,为官阶最高之大庙,敬以春秋两大祭。当时渡来汉民、兵士、商船航行海上需依靠北极星以进行船舶导航,因此来台汉人亦多数信奉上帝公[参76]。但女神妈祖早已名震闽南,水师官兵有相对少数的妈祖信徒,故明郑官方亦偶祭祀之。

清朝攻台是利用当时相对少数的妈祖信仰,对明郑官兵发动心理攻势,明郑灭亡后,清廷便大肆在台宣扬妈祖神迹,贬低原有的真武信仰与庙宇位阶。故明郑盛行的玄天上帝延至清治时代中叶后逐渐不及于妈祖。日后清朝遂利用妈祖信仰之宣传战对付各种抗清运动,历经日治时期民间对传统信仰的凝聚力,最终使妈祖成为信仰主流[参77]

基督教

台湾北部本为西班牙殖民,有许多天主教信徒,在西班牙败于荷兰后多已离去。至于基督新教方面,在荷兰统治时期基督教密不可分,研判当时已有不少汉人新教徒及新港社原住民新教徒。代表人物为郑成功在台通事何斌。随著荷兰东印度公司败退离台后,基督新教也与荷兰人一起退出台湾,在台湾传播首度中断[参78]

民族

外交

东亚

清朝

郑经曾派柯平叶亨与清廷议和,并要求礼遇同等于李氏朝鲜的国与国地位,但不被慕天颜接受[参46]

日本

由于清军对明郑势力的封锁,郑经便开启对外贸易,其中包含与日本的往来。当时对日本主要输出品为稻米、鹿皮、蔗糖及来自中国的丝织品,输入盔甲棉布瓷器等,双方的贸易量在1665年到1672年达到高峰[参79][参80],为了加强双边的贸易关系,郑经允许日本商人住在基隆[参80]。也因为通商频繁,明郑亦流通当时日本的货币-宽永通宝[参81]

朝鲜

1667年农历五月初十日,林寅观曾胜陈得等人率领4艘货船从台湾起程,前往日本贸易,以及请求日本出兵帮助反清复明。途中遇风,1艘货船于五月二十三日漂到朝鲜,二十五日在朝鲜王朝济州岛大静县猊来里浦浦口东边歧头处,被当地政府发现,自称“大明福建省官商人”。船上95人,被称为“漂海人”,引起朝鲜兴趣,随即他们被带往汉城。朝鲜自身以“小中华”自居,崇明反清,同情汉族被大清统治不得已剃发易服,所有如何处置该船及人员就在朝廷上引发争执,很多朝鲜士大夫听说“明朝”还存在,异常激动。但由于怕得罪清朝,朝鲜显宗最终还是力排众议,决定把他们送交清朝。结果清廷将95人全部杀害。此后朝鲜对台湾漂来船舶改变办法,不准其登陆,就地遣返,以避免再次发生此类悲剧[参82][参83]

大肚王国

大肚王国台湾原住民族所建立的部落联盟,国王自称为白昼之王,统治著中台湾。1661年,明郑政权开启了对台湾的统治后,大肚与郑氏的关系就处于敌对的对立关系之中。

欧洲

荷兰

早在郑芝龙时期,明郑势力就开始和荷兰人接触,并且通商。料罗湾战役,荷兰人被郑芝龙打败,此后荷兰人据守台湾,直到郑成功攻下热兰遮城,荷兰人才开始逐渐退出台湾[参84]

英国

1670年7月,与英国东印度公司签立十三条通商约款,并且在安平设立台湾商馆,主要内容为英人可在台湾自由贸易关税为百分之三,公司可得视需要随时提出条款,台湾国王(郑经)应尽量承认。为台湾史上第一份国际通商条约。1675年两方再增补充条款十条[参85]

西班牙

嘉靖四十四年(1565年),西班牙帝国开始殖民统治菲律宾群岛;万历三十一年(1603年)和崇祯十二年(1639年),西葡联邦殖民当局两次屠杀在最大岛吕宋华侨华商,死亡人数高达五万馀人[参86]

郑成功于攻下台湾不久后,听闻在被西班牙人在菲律宾有杀戮与掠夺华侨的罪行,勃然大怒。永历十一年(1657年),郑成功曾经致函给爪哇岛巴达维亚的一位华侨甲必丹,要求他停止与菲律宾的西班牙殖民者进行贸易往来。郑成功曾多次对菲律宾华侨表示关切,并提出要率兵攻取菲律宾,以惩罚西班牙人[参86]

永历十六年(1662年)四月,通过意大利神父李科罗菲律宾的西班牙总督递交国书[参87],谴责其杀戮掠夺华侨的罪行,令其“改邪归正,俯首纳贡”,但西班牙人反因此在马尼拉进行了第三次对华侨的屠杀。郑成功闻讯大怒,决定挥师征讨,为华侨报仇。他一面抚恤安置从菲律宾逃到台湾的华侨,一方面组织筹备军队,派人暗中与在菲律宾的华侨联络,以便到时可里应外合,但尚未出兵即已病逝[参86]

郑经时期一度曾调集部队准备南下,但因接到耿精忠发动三藩之乱的消息,临时将部队派往厦门西征讨清,攻取吕宋之事半途而废。郑克臧末期,清军进攻台湾,明郑诸臣建议攻取吕宋,以保存大明遗脉,但是遭到了刘国轩冯锡范等人的反对,打消了攻取吕宋的念头,转头降清。明郑曾有三次机会可以间质吕宋,把制海权推进菲律宾群岛,却因为第一次不能,第二次不想,第三次不敢,永远的失去了机会[参88][参89]

南洋

广南国

盛嘉明乡会馆,门联为:
嘉献复振基光旧

郑经在三藩起事时出兵西进,后因战事不利撤退,若干将领四散海外,礼武镇总兵杨彦迪率兵眷三千馀人投奔广南国,二镇总兵周云隆率一队船在舟山,房锡鹏也有一支船队在浙江乌洋黄进琉球[参90]

杨彦迪被广南国安置在今越南南部同奈省巴地头顿省一带,他本人对此不满,率兵移居今前江省美湫市一带,他的部将陈上川则按照广南国的安排,定居同奈省、巴地头顿省一带[参91]。这只华人的后裔以明乡人之名传后世。明清之际移居越南的明国遗民,通常怀有强烈的民族情节,著明服装、戴明儒巾,保持明朝特色,标榜自身的“明朝人”身份,以中华正统文化的继承者自居。朱姓的明帝国灭亡,而“海上明朝”不灭[参92]

柬埔寨

鉴于日本对鹿皮的需求,郑氏政权开始寻求从海外收购鹿皮并转出口到日本,尤其当暹罗更倾向于荷兰人合作时,郑氏政权更迫切需要柬埔寨的鹿皮,并设法将荷兰人赶出此项贸易[参93]。因当时柬埔寨受广南国掌控,1667年郑氏政权便派出约600位士兵,与广东海盗商人彪爷(冼彪)合作,宣称以柬埔寨国王的名义,杀死了约1000位居住在湄公河一带的广南人[参94],冼彪后来更袭击了当地的荷兰商馆[参95],让郑氏政权得以军事同盟为基础,建立与柬埔寨的贸易关系[参96]

争议

政权性质

明朝正朔说

根据史载,明郑于自始自终皆奉南明为正朔、尊永历帝为帝,并以封国自居,即使永历帝于1662年遭吴三桂擒杀后,郑氏依然持续使用“永历”为年号直至1683年灭国为止。郑成功受封明朝爵位“延平王”,于对内正式文告中均皆谨守其藩王的身份自称“本藩”(英语:Pun Poin;西班牙语:Pumpuan闽南语Pún-phuan[注6][参97];据现存的诸多明郑外交文书中亦可见,郑成功代表明郑与外国往来交涉时一贯自称为“大明招讨大将军国姓”[注7],而明郑往后的统治者亦一直沿称“招讨大将军世子”[注8][参100],从未自称“本王”、“国王”等[133];而荷方则称郑成功为“国姓爷阁下”,表明他们也认定郑家是隶属于明朝的官员[134]。陕西博物馆藏有一尊永历三十三年(1679年)铸造的明郑火炮,炮身后部铸有3行隶书与篆书铭文:“钦命招讨大将军总统使世子、大明永历己未仲秋吉旦造、藩前督造守备曾懋德”,其中“招讨大将军总统使世子”即郑经。[135]

同时,明郑亦长期优待礼遇明朝宗室,征台后即接鲁王世子朱弘桓、益王朱怡镐泸溪王朱慈爌、舒城王朱慈𤌄、巴东王朱尊江、乐安王朱俊、奉南王朱熺、鲁王公主朱氏姊妹等多名宗室渡海[参101]。永历十七年(1663年),继位的郑经也迎宁靖王朱术桂到台湾,于承天府府署(今台南市赤崁楼)旁的西定坊建立宁靖王府邸,并供岁禄。郑成功尚未攻台时曾获永历帝特准设置六官方便施政,并可委任官职,武官最高许达一品,文职可达六部主事[参66]。每逢有册封重要官员的仪式,明郑必会请宁靖王等明朝宗室在旁观礼以维持宗藩体统[参102]。面对满清,明郑始终以“大明中兴”、“反清复明”或“反满复汉”为其政治愿景,并在台湾推广认同明朝儒学教育,一直保持著流亡政权的统治姿态[参103][参104]。1683年,郑克塽便是以“延平王”的身份向施琅投降,其降表中载明缴纳“延平王金印”及“招讨大将军金印”各一[参105]。故此许多学者将1949年退守台湾中华民国政府类比为郑氏政权,因为他们都在中国大陆战败而转进台湾,同时也都宣称将以台湾作为复兴基地以便在未来“反攻大陆”[参106][参107][参108][参109]

厦门大学陈孔立、集美大学林东杰等中国学者认为明郑效忠于南明,一直坚持反清复明信念,期间更曾为光复南明而支持三藩之乱毅然西征,一度收复闽粤大片领土,故其应属南明正朔而非独立政权[146]

独立政权说

1683年义大利人所绘福尔摩沙与邻国

明郑政权虽则貌似对明宗室礼遇尊崇,但实质上相对于郑氏家族的核心权力,流寓台湾的明朝宗室却无甚政治权力。郑氏在永历帝驾崩之后并未拥立其他宗室亲王为帝或监国,政权决策圈亦未纳入领有岁禄的宁靖王朱术桂、鲁王世子朱弘桓等人,实际权力完全纯粹落于招讨大将军一人,自身郑氏族人更得以成为统治核心内部;综观郑氏的作为,有许多方面并未遵守郡王家族应有的封建地位。按照法理,郑氏仅有郑成功本人接受过永历帝的册封而封王,其子郑经与其孙郑克塽则从未也无从得到任何明朝皇帝的册封;然而,郑经却在郑成功薨殂之后,擅自自称“世藩”继承王爵并统治东宁;中年后,郑经更要求东宁士庶向自己“称臣”,并册封长子郑克臧为摄政世子,此等举动被文人沈光文以“郑锦僭王”等字句批评。郑经死后,郑克塽借由政变登基,不仅自行晋封“潮王”,郑克塽亦擅行皇帝职权,分别以“武”、“文”二字追谥祖、父二辈。除追谥之外,王族郑聪郑克壆等人及重臣刘国轩冯锡范等人皆得到公爵侯爵伯爵等不同等级的爵位。此外,郑经曾留下“建国东宁”、“别立乾坤”等语焉不详之语句,对此,当代学者各持有不一样的解读;究其根本,实因奉明朝正朔永历年号的郑氏,如果正式称帝,将会有窜夺大明正统之虞。因而仅依郑成功于南明永历九年四月(1655年)敕封延平王郡王爵位,始终以“王”自居。

早于郑成功征台之时,南明内部便亦有出现过异议声音,当时不少明遗均担心郑成功不再致力反清复明,反而于台湾割地为王[147]:282;郑成功的老师钱谦益亦认为郑既以台湾为根据地,恢复中原则更无希望[148]。当中批评最严厉应属南明另一名将张煌言,虽然郑成功宣称攻台是为了安置文武百官的家眷,但张煌言认为从未听说将辎重与眷属安置外国,又能经营中原的先例[149]:280,直言此举“暴师半载,使壮士涂肝脑于火轮、宿将碎肢体于沙碛,生既非智,死亦非忠[150]:286”。随后永历帝云南被满清大军压境、兵临城下,但郑成功其时竟因忙于伐荷征台而未能出兵救援,此事令张往后终身怨恨郑成功,至死仍无法原谅[147]:281—张即使于鲁王病逝解散军队后,宁可冒著被清廷捕杀的生命危险匿藏浙江,仍至死不肯渡台投靠郑成功,而最终更亦因此被清廷逮获族诛。郑经退守台湾后,虽然仍奉南明的永历正朔,使用永历年号和“招讨大将军”的印信,但政权本质与郑成功时代显然不同,更于1664年8月改名“东宁”,俨然以独立王国的姿态出现,外交上更曾自行与英国东印度公司签订通商条约,条约中尊称国名为“台湾王国”或“福尔摩沙王国”、郑经为“国王(King)”及“陛下(Your Majesty)”[参110]、明郑人民为其“臣民(King's person)”,展显出郑氏事实上对内对外的宰制权[参111],足见英日诸国将南台湾视为一个独立国家进行贸易往来。

美国学者丹尼·罗伊(Denny Roy)认为明朝已经灭亡、台湾不受清朝统治,所以明郑是独立政权[153]。学者陈春生亦认为,郑氏政府虽是明朝的延续,但其在台湾实际上已成为一个独立自主的国家。

版图

1570年由荷兰人所绘未横跨北回归线的群岛型福尔摩沙及邻国
1662年荷兰人所绘福尔摩沙

早于明太祖祖训即有提到不征之国,要求后世不可征服内容中的藩属国,其中台湾列属藩属国中的小琉球[参112][参113]。荷兰东印度公司为设立贸易据点而殖民福尔摩沙大员(今台南市安平区)之时,明帝国对其举动无表异议甚至支持,亦证明台湾并非其所认为的领土[参114]中央研究院院士杜正胜曹永和称:“明朝虽实施海禁,但台湾不只明朝不管,甚至也不属任何国家管辖,所以走私船早在当时就在基隆、安平与淡水会合明朝、日本与西班牙、葡萄牙与荷兰的商船。...根据荷兰史料,当时东印度公司指挥官莱尔森于1622年到福州谈判,明朝官员为了劝诱他们撤出澎湖,建议他们到澎湖以东,一座不属于明朝的岛屿,也就是台湾,间接同意明朝船只到大员(今安平)与之通商。...当时明朝官员向莱尔森说:“你不知道大员怎么去,我们派船带你去”。这段史料,显见明朝福建官员知道台湾,却不把台湾当作属地。而同样年代,明代的史料记载的是,官员软硬兼施,并请海商李旦居中协调,荷兰的新任长官宋克,才在1624年拆除澎湖城堡的建材,搭乘热兰遮城号商船,来到大员上岸,宋克也成为荷兰建立台湾政权的首任长官,他也在大员建立热兰遮城。”[参115]明郑时期的郑经也曾经自认东宁从来不内属中土,而是另新辟的海外领土。[参116][参117]

清世宗雍正帝更称:“台湾地方,自古未属中国,皇考(指康熙皇帝)圣略神威,拓入版图。”[参118]乾隆年间《重修福建台湾府志》序言:“台湾……然自宋元以前不登经传。至明季而后,始有荷兰屯聚……迨康熙癸未,始入版图,改隶郡邑。”卷二又写道:“台湾府,古荒服地,先是,未隶中国版图。”故由清朝皇帝的皇府的书籍以及官方的地方志而知,清人认知台湾在清朝之前不属于中国,而是1684年(康熙二十三年)才纳入中国版图。查继佐在《东山国语》说:“台湾,洋夷也,独用夏以变夷。”,也未将台湾当为中国领土。

而郑成功为中国收复台湾的说法,来自后来《台湾通史》所载一封郑成功致荷兰东印度公司末代大员长官揆一的劝降书:“...然台湾者,中国之土地也,久为贵国所踞。今余既来索,则地当归我,珍瑶不急之物悉听而归。……”[参119],不见于任何明清文献,被认为是连横所杜撰[参120][参121]陈昭瑛认为是连横江日昇《台湾外记》所记“此地非尔所有,乃前太师练兵之所。今藩主前来,是复其故土。”改写[参120]。然而荷兰《热兰遮城日志》全文节录了郑成功的劝降信和公告,确实提到郑成功是以台湾、澎湖自古属中国所有,土地是其父借给荷兰公司为由,要求归还故土[参122]

另一方面,郑成功在出征台湾之前,所发表的文告表示:“本藩矢志恢复,切念中兴,恐孤岛之难居,..冒波涛,欲辟不服之区,暂寄军旅,养晦待时,非为贪恋海外,茍延安乐。”[参119],有“不服之区”、“海外”之说,儿子郑经则自己认为台湾是大明的反攻基地,而台湾不是大清的领土[参116]

历史定位

对当今所谓“台湾问题”与台海现状持不同政治立场的学者,虽然立论的基础并不完全一样,却不约而同地对明郑这个短暂的政权有著极高的评价。中华民国于1950年《海天孤愤:郑成功复国史纪评》一书作者黄天健则强调他“恢复中原”的志向、以及对明朝坚决效忠的国族情怀[参123],而中华人民共和国于1955年《郑成功》一书作者方白盛赞郑成功是驱赶“红毛番”的民族英雄[参124];再者;第三,中华民国于1985年〈渡海〉一文作者林浊水则认为郑氏政权是台湾历史上的第一个独立王国[参125]。2016年,多个台湾原住民团体于台南火车站前,称对原住民族来说,郑成功却是开启族人不断被外来政权殖民与压迫的历史命运。[参126]

纪念

古迹

遗迹名称 当时功用 今日名称 今日行政区域 文资等级
延平王城 延平王宫 安平古堡 台南市安平区 中华民国国定古迹
承天府府署 承天府府尹衙门 赤崁楼 台南市中西区 中华民国国定古迹
天坛 政府官员祭天的平坦空地 台湾首庙天坛(非原始建筑) 台南市中西区 中华民国直辖市定古迹
承天府城隍庙 祭祀城隍 台湾府城隍庙 台南市中西区 中华民国国定古迹
大上帝庙 祭祠真武玄天大帝(玄天上帝) 台南北极殿 台南市中西区 中华民国国定古迹
先师圣庙 祭祠孔子、建明伦堂为太学 台南孔子庙 台南市中西区 中华民国国定古迹
关帝庙 祀典武庙 台南市中西区 中华民国国定古迹
观音宫 祭祀观音菩萨 大观音亭 台南市中西区 中华民国直辖市定古迹
妈祖庙 开基天后宫 台南市中西区 中华民国国定古迹
东岳殿 东岳殿 台南市中西区 中华民国直辖市定古迹
圣公庙(圣公宫) 祭祀军舰守护神倪总管 总赶宫 台南市中西区 中华民国直辖市定古迹
玉皇太子宫(四舍庙) 祭祀玉皇上帝 开基玉皇宫(非原始建筑) 台南市中西区
开山宫 祭祀保生大帝 开基开山宫(非原始建筑) 台南市中西区
小南天 祭祀福德正神 番薯崎小南天(非原始建筑) 台南市中西区
小西天寺 竹溪寺(非原始建筑) 台南市南区
弥陀室 弥陀寺(非原始建筑) 台南市东区
延平王庙(大王庙) 郑经所建之祠堂,奉祀其父郑成功与其母董氏 郑成功祖庙 台南市中西区 中华民国直辖市定古迹
二王庙 奉祀郑经之祠堂 二王庙(非原址,非原始建筑) 台南市永康区
宁靖王府邸(一元子园亭) 宁靖王别宫 大天后宫 台南市中西区 中华民国国定古迹
宁靖王府邸钟楼 开基武庙(非原始建筑) 台南市中西区 中华民国直辖市定古迹
宁靖王墓 宁靖王之坟冢 明宁靖王墓(非原始建筑) 高雄市湖内区 中华民国直辖市定古迹
宁靖王从死五妃墓 宁靖王姬妾之坟冢 五妃庙 台南市中西区五妃街 中华民国国定古迹
义灵君祠 宁靖王二侍位官之坟冢 义灵君祠(位于五妃庙境内) 台南市中西区五妃街 中华民国国定古迹
北园别馆 董太妃之别宫 台南开元寺(非原始建筑) 台南市北区北园街 中华民国国定古迹
准提庵 (梦蝶园) 李茂春住所 台南法华寺(非原始建筑) 台南市中西区 中华民国直辖市定古迹
阮夫人宅 阮骏之夫人来台孀居之所 万福庵(非原始建筑) 台南市中西区 中华民国直辖市定古迹

照墙部分)

郑成功墓 郑成功之坟冢 郑成功墓址纪念碑(非原址,墓冢已于清治时期迁葬) 台南市永康区
藩府二郑公子墓 国姓爷四王子郑睿与十王子郑发之墓 藩府二郑公子墓 台南市南区 中华民国直辖市定古迹
藩府曾蔡二姬墓 国姓爷两位姬妾曾氏与蔡氏之墓 藩府曾蔡二姬墓 台南市南区 中华民国直辖市定古迹
陈永华墓 陈永华夫妇之坟冢 陈永华墓原址及墓碑 台南市柳营区 中华民国历史建筑

地名

自今南台湾许多地名或古地名只要是有“镇”“冲”“营”等军事单位之名称的,绝大多数都与明郑有关。如:

街道

机关

船只

艺术作品

参考资料

注解

    注:

  1. ^ 根据赖永祥之《台湾郑氏与英国的通商关系史》中英国商馆的原文纪录及诸多外语文字显示,其中以拼音纪录之语音为漳泉闽南语。
  2. ^ 迁入内地的郑氏祖坟中包括迁入了三代五具灵柩:郑成功及其夫人董氏、其生母田川氏、其子媳郑经夫妇。而郑芝龙在北京最后尸首无存,归葬的时候用木主代替遗骸[参62]
  3. ^ 承天府包括:安平镇、武定里、永康里、广储里、长兴里、新丰里、归仁里、永丰里、保大里、仁德里、仁和里、永宁里、新昌里;天兴州包括:安定里、开化里、善化里、新化里、感化里;万年州包括:文贤里崇德里、依仁里、长治里、嘉祥里、维新里、仁寿里。
  4. ^ 沿袭明朝澎湖寨巡检司
  5. ^ 明朝开国皇帝朱元璋金陵建真武庙,并将真武庙列为“京师十庙”之首,明成祖朱棣亦自称得到真武保佑,方能靖难登基
  6. ^ 郑成功来台后发布的文书,都称本藩(即本王,延平王,郡王等级),亦即大明延平王。参阅杨英《先王实录》
  7. ^ 郑成功与揆一在1662年所签定的正式条约中,称谓是“大明招讨大将军国姓爷”(Teibingh Tsiante Teysiancon Coxin)[参98]
  8. ^ 荷军统帅Balthasar Bort于1664年进军台湾时,郑经写信给他,署名“嗣封世子”并用“大明招讨大将军”印信盖章[参99]

引用

    参:

  1. ^ 先王实录》:“承天府安平镇,本藩暂建都于此,文武各官及总镇大小将领家眷暂住于此。”
  2. ^ 邓孔昭,《明郑台湾建置考》。
  3. ^ 台湾通史-户役志》:“是台湾之民,此时已近二十万。”
  4. ^ 台湾通史-外交志》:“二十年,忠振伯洪旭以商船贩日本,购造铜炮、刀剑、甲胄之属,并铸永历钱。”
  5. ^ 厦门在明朝原名中左所,成功改名为思明州,就把它建立为政治中心,发号施令的重要据点《南明史略》谢国桢
  6. ^ 谢贵文:《郑成功与本土文化》[永久失效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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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 ^ 杜臻《澎湖台湾纪略》〈台湾纪略附澎湖〉:“癸卯年,厦门败,(郑)经由铜山入湾;改东都为东宁省,前后招纳内地兵民眷口以实。”
  23. ^ 台湾舆地汇钞》〈台湾府图志〉:“本朝顺治十八年,郑成功逐荷兰夷据之;伪置承天府,名曰东都;设二县,曰天兴、万年。其子郑锦,改东都曰东宁省,升二县为州。”
  24. ^ 台湾关系文献集零(九)》〈台湾内附考〉:“康熙元年,成功死,其子经居鹭江(即今厦门),伪提督马信立成功弟世袭,改号护理;经攻逐之,世袭渡海来归。经改东都曰东宁省,改县曰州;设安抚司三,南北路、澎湖各一。”
  25. ^ 黄叔璥台海使槎录》〈伪郑附略〉:“郑成功攻取红毛,改台湾为东都;郑经自铜山入台,改东都为东宁省。”
  26. ^ 《台湾通史:卷二建国纪 》:八月,改东都为东宁,天兴、万年为二州,划府治为四坊。坊置签首,理民事。制鄙为三十四里,置乡长,行乡治之制。东宁初建,制度简陋,乃教民烧瓦,建宫室衙署。礼待避乱搢绅,凡诸宗室,皆赡给之。分诸镇土地,又行寓兵于农之法,台湾以安。
  27. ^ 许旭,《闽中纪略》:郑氏虽在海外,然制府亦有闲谍在彼,时时驰至。馀一日偶见一小册,内书东宁国地形险要,某处山礁、某处水门。官员现任休致,兵马屯札多少。
  28. ^ 28.0 28.1 28.2 查继佐,《东山国语》:“会延平王成功薨,长子经嗣立,台湾初称东都,改明京以候桂王之跸。已不克至,乃改东宁国,复筑奉天城于对渡以居官。”
  29. ^ 李天根,《爝火录》:有间谍自郑氏归,得一小册。内书东宁国地形险要,某处山礁、某处水门;官员现任休致,兵马屯扎多少。
  30. ^ 杜臻《澎湖台湾纪略》:“海逆郑成功之败遁于京口也,乘大雾,袭杀红夷守者,而据其地。筑城以守,伪号东宁国。”
  31. ^ 《清史稿》,卷224,郑成功列传:“锦与永华及洪旭引馀众、载其孥尽入台湾。改东都为东宁国,置天兴、万年二州,仍以永华综国政。”
  32. ^ 《朝鲜显宗大王实录》:“本南蛮地,蛮人甲必丹主之。其后寝弱,故明之遗民,多入居之。大樊国遣游击柯贵主之。大樊国乃郑锦舍所主也。隆武时有郑成功者,赐国姓,封镇国大将军。与清兵战,清人累败。未几死,其子锦舍继封仁德将军,逃入大樊,有众数十万。其地在福建海外,方千馀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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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2. ^ 42.0 42.1 《重修台湾省通志‧卷九 人物志》,台湾省文献委员会,1998年,第80-81页:“是月(永历三十五年四月),上王成功谥曰潮武王;祀位世子经为文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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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7. ^ 47.0 47.1 川口长孺,《台湾郑氏纪事》:1669年郑经在给满清的官员率泰的书信中说到:“曩岁思明〔郑成功改厦门为思明〕之役,…全师而退,远绝大海,建国东宁,别立乾坤,自以为休兵息民,可相安于无事。”。
  48. ^ 48.0 48.1 1669年,郑经,〈复明珠书〉:“辽绝大海,建国东宁,于版图疆域之外别立乾坤。”
  49. ^ 查继佐罪惟录》:“既开读于文庙,柯、叶首争:‘开国东宁,非属地,剃发之制不能从。又以死内地之体未返,故降人未能即还诸;通市可商’。”
  50. ^ 江日昇台湾外记》:“经执不薙发。天颜曰:‘贵藩乃遁迹荒居,非可与外国之宾臣者比。今既欣然称臣,又欲别其衣冠制度,此古来所未曾有。伏冀裁决一时,安享万世。’经曰:‘朝鲜岂非箕子后乎?士各有志,苟能如朝鲜例,则敢从讲;若欲削发,至死不易事。’天颜见其辞严切,遂辞回。”
  51. ^ 《台湾通史》,卷02,建国纪:“十五年春,帝在缅甸。成功议取台湾,克之;语在开辟纪。十二月,以热兰遮城为安平镇,改名王城;建桔秩门,志故土也;赤崁城为承天府;总曰东都。”“十八年八月,(郑经)改东都为东宁,天兴、万年为二州。”
  52. ^ 阮旻锡《海上见闻录》:“(顺治十七年)十二月,守台湾城夷长揆一等乞以城归赐姓,而搬其辎重货物下船,率馀夷五百馀人驾甲板船远去。赐姓遂有台湾,改名东宁。时以各社土田,分给与水陆诸提镇,而令各搬其家眷至东宁居住。”
  53. ^ 《台湾通史》,卷16,城池志:“永历十五年,延平郡王克台湾,就荷兰城以居,改建内府,台人谓之王城。”
  54. ^ 54.0 54.1 夏琳《闽海纪要》:“郑成功虽承制设六官,文书仅称卑职;至郑经中年,文武具启,始称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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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7. ^ 引用错误:没有为名为参考4的参考文献提供内容
  58. ^ 逸名《名人轶事》:“赖塔复与经书曰:‘……足下父子自辟荆榛,且眷怀胜国,未尝如吴三桂之僭妄,本朝亦何惜海外一弹丸地,不听田横壮士,逍遥其间乎?今三藩殄灭,中外一家,豪杰识时,必不复思嘘已灰之焰,毒疮痍之民。若能保境息兵,则从此不必登岸,不必剃发,不必易衣冠,称臣入贡可也,不称臣不入贡亦可也。以台湾为箕子之朝鲜,为徐福之日本,与世无患,与人无争,而沿海生灵,永息涂炭,惟足下图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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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1. ^ 黄宗羲,《赐姓始末》逮康熙三十九年,仁皇帝圣旨:“朱成功系明室之遗臣,非朕之乱臣贼子。敕遣官,护送成功及子经两柩,归葬南安,置守冢,建祠祀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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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2. ^ 《台湾通史》:“考施琅疏陈海上情形,谓查自故明时,原住澎湖百姓有五六千人,原住台湾者有二三万人,俱系耕渔为生。至顺治十八年,郑成功挈去水陆官兵眷口三万有奇。康熙三年,郑经复挈去六七千人。以此计之,则台湾之人殆十万,何以仅为一万六千馀人。且琅之疏亦有未确者,郑氏陆师七十有二镇,使镇为千人,则有七万二千,加之以四民,应倍其数。是台湾之民,此时已近二十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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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5. ^ 郑维中著; 蔡耀纬译. 《海上傭兵:十七世紀東亞海域的戰爭、貿易與海上劫掠》. 新北: 卫城出版. 2021: 455–456页. ISBN 9789869938167 (中文(繁体)). 
  96. ^ 郑维中著; 蔡耀纬译. 《海上傭兵:十七世紀東亞海域的戰爭、貿易與海上劫掠》. 新北: 卫城出版. 2021: 458页. ISBN 9789869938167 (中文(繁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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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3. ^ 黄天健,1950,《海天孤愤:郑成功复国史纪评》。台北:正中书局。
  124. ^ 方白,1955,《郑成功》。北京:中国青年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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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6. ^ 郑成功铜像面前 原民争转型正义,记者王俊忠/台南报导,自由时报,2016-04-29

书籍

(按照作者姓氏汉语拼音的顺序排列)

  • 陈芳明,1996,郑成功与施琅:台湾历史人物评价的反思,见张炎宪、李筱峰、戴宝村编,台湾史论文精选(上)。台北:玉山社。
  • 方白,1955,郑成功。北京:中国青年出版社。
  • 顾诚,2003,南明史。北京:中国青年出版社出版。
  • 黄天健,1950,海天孤愤:郑成功复国史纪评。台北:正中书局。
  • 黄昭堂,1996,第二次大战前“台湾人意识”的探讨,见黄昭堂,台湾沦陷论文集,页81-109。台北:财团法人现代学术研究基金会。
  • 赖建国,1997,台湾主体意识发展与对两岸关系之影响。国立政治大学东亚研究所硕士论文。
  • 栗原纯,1995,清朝以前,见若林正丈刘进庆松永正义编著,台湾百科,增订版,台北:克宁出版社。
  • 李筱峰,1995,混淆国家认同的历史教育:以现行国民中学历史课本教材为例,见李筱峰著,台湾,我的选择!:国家认同的转折,页143-62。台北:玉山社。
  • 林浊水,1985,渡海,见林浊水等编,瓦解的华夏帝国,页35-59。Irvine,Calif.:台湾出版社。
  • Long, Simen. 1991. Taiwan: China's Last Frontier. New York: St. Martin's Press.
  • 卢建荣,1999,入侵台湾:烽火家国四百年。台北:麦田出版。
  • 史明,1980,台湾人四百年史(上、下册)(平装普及版)。San Jose,Calif.:蓬岛文化公司。
  • 许极墩,1996,台湾近代发展史。台北:前卫。
  • 杨新一,2000,争台湾的主权:过去现在未来。台北:胡氏图书。
  • 张德水,1992,激动!台湾的历史:台湾人的自国认识。台北:前卫。
  • 周明峰,1994,台湾简史。台北:前卫。
  • 赵尔巽,1927,清史稿北平清史馆
  • 陈芳明,1996,郑成功与施琅:台湾历史人物评价的反思,见张炎宪、李筱峰、戴宝村编,台湾史论文精选(上),台北:玉山社。
  • 陈三井总纂,1979,郑成功全传。台北:台湾史迹研究中心。
  • 陈在正,1990,王忠孝与郑成功:关于明遗臣与郑成功关系的一个探讨 ,见台湾史研究会主编,台湾史学述研讨会论文集,第二集,页27-41。台北:台湾史研究会出版。
  • Croizier, C. Ralph. 1977. Koxinga and Chinese Nationalism: History, Myth, and the Hero. Cambridge, Mass.: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 方白,1955,郑成功。北京:中国青年出版社。
  • 黄天健,1950,海天孤愤:郑成功复国史纪评。台北:正中书局。
  • 周雪玉,1992,施琅攻台的功与过。台北:台原。

史料

(按照作者姓氏汉语拼音的顺序排列)

  • 不著撰人,1962,郑氏史料初编。台北:台湾银行经济研究室。
  • 不著撰人,1963a,郑氏史料续辑。台北:台湾银行经济研究室。
  • 不著撰人,1963b,郑氏史料三编。台北:台湾银行经济研究室。
  • 川口长孺,1958,台湾郑氏纪事。台北:台湾银行经济研究室。
  • 黄叔璥,1957,台海使槎录。台北:台湾银行经济研究室。
  • 黄宗羲,1958,赐姓始末。台北:台湾银行经济研究室。
  • 江日昇,1960,台湾外记,方豪校勘。台北:台湾银行经济研究室。
  • 彭孙贻,1959,靖海志。台北:台湾银行经济研究室。
  • 阮旻锡,1958,海上见闻录。台北:台湾银行经济研究室。
  • 沈云,1958,台湾郑氏始末。台北:台湾银行经济研究室。
  • 市村赞次郎,1960,郑氏关系文书。台北:台湾银行经济研究室。
  • 施琅,1958,靖海纪事。台北:台湾银行经济研究室。
  • 夏琳,1958a,闽海纪要。台北:台湾银行经济研究室。
  • 夏琳,1958b,海纪辑要。台北:台湾银行经济研究室。
  • 杨捷,1961,平闽纪。台北:台湾银行经济研究室。
  • 郁永河,1959,裨海记游。台北:台湾银行经济研究室。
  • 郑亦邹、匪石、朱希祖,1960,郑成功传。台北:台湾银行经济研究室。

连结

参见

先前机关:
荷兰东印度公司
台湾最高行政机关
1662年-1683年
后继机关:
台厦道
台湾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