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庭梅
王庭梅(16世纪—17世纪),字元调,号为谿,南直隶松江府华亭县人[1],明朝、南明政治人物。
生平
王庭梅是万历三十七年(1609年)己酉科应天乡试举人[2],四十一年(1613年)癸丑科二甲第五名进士。授刑部河南司主事,升员外郎,出为广信府知府,天启三年(1623年)调饶州府知府,同年六月升山东按察司副使、兵备井陉[3],调浙江按察司副使、兵备杭严,改浙江布政使司参政、兵备温处,历升浙江按察使、浙江右布政使、福建左布政使,崇祯十七年(1644年)正月升顺天府府尹[1]。同年五月弘光帝即位,调应天府府尹,清正有操守,但因事被罢职归里。弘光元年(1645年)五月南京失陷后,与弟王庭柏隐居不仕[4]。
家族
引用
- ^ 1.0 1.1 钱海岳《南明史·卷三十五·列传第十一》:王庭梅,字元调,嵩江华亭人。万历四十一年进士。授刑部河南司主事,迁员外郎,出为广信知府,调饶州,升井陉副使,移杭严,历温处参政、浙江按察使、右布政使、福建左布政使,入为顺天府尹。
- ^ 《同治上海县志·卷十五·选举表上》:……(万历)三十七年己酉科解元尹嘉宾……王庭梅 府学,见进士 ……四十一年癸丑科周延儒榜……王庭梅 ……嘉靖甲辰华亭进士会从孙,万厯己未华亭进士庭柏兄……
- ^ 《明熹宗哲皇帝实录卷之三十五》:天启三年六月丙寅,升饶州府知府王庭梅为山东按察司副使井陉兵备道,建宁府知府方尚恂为湖广按察司副使分守湖北道。
- ^ 钱海岳《南明史·卷三十五·列传第十一》:安宗立,改应天。清正有操守,以事削籍。南京亡,与弟庭柏隐居卒。
参考文献
官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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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卫道 |
明朝广信府知府 万历年间-天启年间 |
继任: 蒋如奇 |
前任: 钱继登 |
明朝饶州府知府 1623年 |
继任: 黄应秀 |
前任: 郝晋 |
明朝顺天府府尹 1644年 |
继任: 王则尧 大顺府尹 |
前任: 刘士祯 |
明朝应天府府尹 1644年-1645年 |
继任: 李正茂 (代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