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谷
生平
万历四十年(1612年)壬子科浙江乡试举人,四十一年(1613年)联捷癸丑科進士,授泾县知县,四十三年充应天府同考。泰昌元年十月考选,授南京山东道御史,疏参恶生文时光、何光显等[1]。丁忧归,服阕,天啓五年十月,起补湖广道御史,十二月巡按江西,疏参南京兵部侍郎郝名宦、太常寺少卿杨维新,并荐户部主事洪啓初、工部郎中聂心汤。毁江西南昌等府书院田土变价银三千一十七两以助大工。崇祯初,督应天学政。后因逆案削籍[2]。
参考文献
|
|
万历四十年(1612年)壬子科浙江乡试举人,四十一年(1613年)联捷癸丑科進士,授泾县知县,四十三年充应天府同考。泰昌元年十月考选,授南京山东道御史,疏参恶生文时光、何光显等[1]。丁忧归,服阕,天啓五年十月,起补湖广道御史,十二月巡按江西,疏参南京兵部侍郎郝名宦、太常寺少卿杨维新,并荐户部主事洪啓初、工部郎中聂心汤。毁江西南昌等府书院田土变价银三千一十七两以助大工。崇祯初,督应天学政。后因逆案削籍[2]。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