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大勳
生平
萬曆四十一年(1613年)癸丑科進士。次年任黄安县知县,萬曆四十四年(1616年)调任湖廣承宣佈政使司蒲圻縣(今屬湖北省赤壁市)知縣。[1]在蒲圻四年,卒于任。
參考文獻
- ^ 《蒲圻縣志·卷一·職官》
- 中國方志叢書(第三四五號)清 勞光泰 纂修,湖北省《蒲圻縣志》,據清道光十六年刊本影印。成文出版社出版。
外部链接
官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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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顧其仁 |
湖廣蒲圻縣知縣 萬曆四十四年(1616年)上任 |
繼任: 吳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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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曆四十一年(1613年)癸丑科進士。次年任黄安县知县,萬曆四十四年(1616年)调任湖廣承宣佈政使司蒲圻縣(今屬湖北省赤壁市)知縣。[1]在蒲圻四年,卒于任。
官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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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顧其仁 |
湖廣蒲圻縣知縣 萬曆四十四年(1616年)上任 |
繼任: 吳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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