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紹虞
孟紹虞(?—1644年),字闻叔,号玄钵,河南開封府杞縣民籍祥符縣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万历三十一年(1603年)癸卯科舉人,四十一年癸丑(1613年)成進士,授翰林院庶吉士,历检讨[1]、詹事[2]、礼部侍郎。崇祯初晋礼部尚书兼翰林院学士[3]。崇禎元年(1628年)致仕[4]。據《明史·崔呈秀傳》,崇禎二年三月定客魏逆案,他與李精白同列名於「交結近侍又次等、論徒三年、輸贖為民者」129人之中,被罷斥還鄉。李自成三圍開封,掘黄河灌城,水冲杞縣,他避地淮阴。甲申(1644年)京師陷,仰天號泣,不食數日,忧愤而死。著有《绀雪堂集》十二卷[5]。
家族
父孟楠。
子孟冏驌,字調之,崇禎己卯舉人,曉兵法,善骑射,乙亥流贼攻杞縣,知縣委守南門,指畫捍御,城賴以全。时人心汹汹,惧寇再至。冏驌与何印光谋出说巡抚高名衡及监军蘇京,赍战守具,为赴汴合守计。崇祯十五年,巡抚檄杞令吕翕如至汴聼指挥,杞士民偕往。巳而贼骑至,杞免罹锋镝者数万衆,祀乡贤[6]。
引用
參考文獻
- 《明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