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惟和
杨惟和(?—?),號雲門,南直隶常州府武進縣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万历三十四年(1606年)丙午科应天乡试举人,四十一年(1613年)癸丑科進士,授南昌县知县,擢工部主事,升郎中,天啓七年(1627年)八月以殿工加升二级,加都察院右副都御史,仍管工程事[1]。崇祯元年三月被山东道御史高捷弹劾冒居副宪,六月河南道御史陈廷谟再次弹劾,遂被夺职[2]。
家族
弟杨惟寅,字亮儒,万历四十年壬子举人,授上蔡教谕,著《周易观玩抄》十卷,迁亳州学正,以理学、经济、文章、骑射四科教士,又集春秋五传分六部五伦类编。生平让家产,抚族孤,孝友出于天性。兄惟和以太子陵陷,当得罪,惟寅应升户部,请改工部,得救,兄不知,惟寅亦不言。后榷关沙市,无城郭,流贼至,部勒市人为什伍,总制卢象升亦移重兵策应,民商庆更生,建祠立碑,崇祀名宦[3]。
子杨珂,康熙二年癸卯科顺天乡试舉人。
参考文献
官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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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樊王家 |
明朝南昌县知县 1613年-1616年 |
繼任: 陳爾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