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邦柱
石邦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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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瑞州府知府 | |
籍貫 | 廣西梧州府蒼梧縣 |
出生 | 八月二十六日 |
逝世 | 嘉靖二十五年 |
配偶 | 娶阮氏,继娶李氏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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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邦柱(1467年—1546年),字安國,廣西梧州府蒼梧縣人,民籍,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廣西鄉試第七名舉人。弘治十五年(1502年)中式壬戌科會試第二百九十一名,三甲第四十二名進士[1][2]。曾為南海縣及蕭縣知縣,後為郴州知州,轉長沙府同知,陞南京戶部郎中,居喪後復補為工部郎中,後出守瑞州。因病辭官回鄉,建龍泉書院,教族人及子弟。終年八十歲,鄉人建景賢祠以為祭祀[3]。
家族
曾祖石良禮;祖父石用廣;父石珍。前母黃氏;母甘氏。具庆下[4]。
参考文献
- ^ (明)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 ^ 《苍梧县志》:石邦柱字安国,苍梧人。弘治壬戌进士,知南海,遭丧归,士民走督府白其治行,乞畱。服阕,知萧县,盗王浩者健猾莫可得,邦柱设法擒之。迁知郴州,时猺与流贼间比为乱,邦柱抚谕猺,使各安业,贼势孤,发兵往捕,多所斩获。移丞长沙,清王府占田,擒巨盗徐绍等。升南京户部郎,丁忧,复补工部郎,忤执政意,出守瑞州,寻以疾罢归。建龙泉书院,教族人与乡子弟,置田院中,年八十卒,乡人营景贤祠祀之。
-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弘治十五年進士登科錄》
官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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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歐陽瓊 |
明朝南海县知县 弘治十七年任 |
繼任: 杨纯 巴陵举人 |
前任: 胡堯元 |
明朝瑞州府知府 1522年-1523年 |
繼任: 林有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