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體行
黃體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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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浙江處州府知府 | |
籍貫 | 福建興化府莆田縣民籍 |
字號 | 字于道 |
出生 | 生年不詳 |
逝世 | 卒年不詳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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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體行(?—?),字于道,福建興化府莆田縣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福建鄉試第八十五名。弘治十五年(1502年)壬戌科進士[1][2]。授戶部員外郎,因上言罷官。嘉靖初年,擢浙江處州府知府,不久乞致仕[3]。
家族
参考文献
- ^ (明)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 ^ 四庫全書本《福建通志·卷四十四》:黃體行,字於道,莆田人。𢎞治壬戌進士。厯授戶部員外郎。正徳甲戌,乾清宮災,體行應詔陳言,請修省以答天譴。時番僧義子邉軍蠱惑兒戲,征歛有皇店內市打毬錢之號童䜿誘車駕潛游外市朝儀廢而不修,宮寢疎而不行。體行指陳無諱。武宗怒,削其籍。嘉靖初,擢知處州府,尋乞致仕。
-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弘治十五年進士登科錄》
官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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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林富 |
明朝處州府知府 正德年間 |
繼任: 王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