季斆
季斆 | |
---|---|
大明廣西佈政使司左參政 | |
籍貫 | 浙江溫州府瑞安縣 |
字號 | 字彥文 |
出生 | 天順五年辛巳四月初一日 |
逝世 | 卒年不详 |
配偶 | 娶金氏,继娶陈氏 |
出身 | |
|
季斆(1461年—?),字彥文,浙江溫州府瑞安縣人,民籍,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弘治八年(1495年)乙卯科浙江鄉試第八十七名舉人。弘治十五年(1502年)中式壬戌科會試第二百名,二甲第十二名進士[1][2]。歷官南安府知府,升廣西布政使司左參政[3]。赴任经过南昌時,值寧王起兵,季斆被執,不久降,奉命檄廣東等處。寧王敗,論斬[4],经王守仁求情,得以释放回籍[5]。
家族
参考文献
- ^ (明)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 ^ 《明武宗毅皇帝實錄·卷之一百七十二》:正德十四年三月丙申 升南安府知府季敩為廣西布政使司左參政。
- ^ 《明世宗肅皇帝實錄·卷之四》:正德十六年七月 初宸濠之變,江西左參政王綸、僉事潘鵬、師夔、廣西參政季斆俱被執,尋皆降濠為之用事,綸偽授參贊軍務,戎服祭江;鵬為濠誘降安慶;夔安撫九江;斆齎檄廣東等處。鎮守太監王宏、按察使楊璋甫至任,不及備俱被執。九江兵備副使曹雷擁兵坐視,九江知府汪潁棄城走。法司會議,當綸大逆,宜磔於市;鵬等論斬;宏等情可原,免死戍極邊。上從之。
- ^ 清同治七年刊本《南安府志·卷十五》:季斆,字彦文,瑞安進士。由南吏部郎中出守南安。始詣學即毅然修葺,湛若水為之記。及隨王文成征桶岡、横水,為第三哨統兵官,尤著勞績。又征浰頭,為四哨統兵官,攻破右坑新田鉛厰等巢,詳具文成獻捷疏。陞廣西左參政,道出南昌,值宸濠叛,脅賫僞檄至吉安,為邏者所得。文成為請於朝,得釋還籍。
-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弘治十五年進士登科錄》
官衔 | ||
---|---|---|
前任: 李綱 |
明朝南安府知府 正德年間 |
繼任: 洪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