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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雲 (弘治進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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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雲
大明提督西苑农事户部尚书
籍貫河南信陽衛
字號字季升,號申臺
出生成化三年(1467年)五月二十五日
逝世嘉靖二十三年(1544年)四月
配偶娶劉氏,継娶徐氏
親屬(子)张士奇
出身
  • 弘治八年乙卯科舉人
  • 弘治十五年壬戌科同進士出身

張雲(1467年—1544年),字季升,號申臺,河南信陽衛人,官籍,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弘治八年(1495年)乙卯科河南鄉試第七十名舉人。弘治十五年(1502年)中式壬戌科會試第一百九十八名,三甲第三十六名進士[1][2]。授山西襄陵县知县,正德二年(1507年)三月选授礼科给事中,四年四月升工科右,五月升本科左。復除刑科左,十年五月升刑科都,十四年復除吏科都,十五年六月升太常寺少卿提督四夷馆,嘉靖三年(1524年)五月升南京光禄寺卿,五年三月升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巡抚辽东,七年七月以病乞归。八年八月起升户部右侍郎,督理西苑农事,晋左侍郎,十五年十月升户部尚書,参与部事,十一月改总督仓场兼管西苑农事,闰十二月因举荐原户部郎中魏珽不当,被御史王应弹劾,张云上章引罪,且自陈衰病不任仓场职,乞骸骨,世宗免其提督仓场职务,仍旧专摄西苑农事。十六年六月因殿庭被灾被疏論,上疏自陈乞罢,遂被准许致仕,令馳驿归乡。二十三年四月卒,贈太子少保[3]

家族

曾祖張得春,千戶;祖父張翔,千戶;父張和,母李氏。具庆下。兄张震[4]

参考文献

  1. ^ (明)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2.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3. ^ 《明世宗肃皇帝实录卷之二百八十五》:嘉靖二十三年四月,致仕户部尚书张云卒。云河南信阳人,弘治壬戌进士,知襄陵县,选授给事中,累升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巡抚辽东,以病免。久之,用荐起,历户部左右侍郎,九年秩满,升本部尚书提督仓场及西苑农事,以老疾致仕,给驿还,有司致月廪岁夫,至是卒,赐祭葬如例,赠太子少保。
  4.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弘治十五年進士登科錄》 
官衔
前任:
李高
明朝襄陵县知县
弘治十五年-正德二年
繼任:
李茂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