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邦柱
石邦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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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瑞州府知府 | |
籍贯 | 广西梧州府苍梧县 |
出生 | 八月二十六日 |
逝世 | 嘉靖二十五年 |
配偶 | 娶阮氏,继娶李氏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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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邦柱(1467年—1546年),字安国,广西梧州府苍梧县人,民籍,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广西乡试第七名举人。弘治十五年(1502年)中式壬戌科会试第二百九十一名,三甲第四十二名进士[1][2]。曾为南海县及萧县知县,后为郴州知州,转长沙府同知,升南京户部郎中,居丧后复补为工部郎中,后出守瑞州。因病辞官回乡,建龙泉书院,教族人及子弟。终年八十岁,乡人建景贤祠以为祭祀[3]。
家族
曾祖石良礼;祖父石用广;父石珍。前母黄氏;母甘氏。具庆下[4]。
参考文献
- ^ (明)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 ^ 《苍梧县志》:石邦柱字安国,苍梧人。弘治壬戌进士,知南海,遭丧归,士民走督府白其治行,乞留。服阕,知萧县,盗王浩者健猾莫可得,邦柱设法擒之。迁知郴州,时猺与流贼间比为乱,邦柱抚谕猺,使各安业,贼势孤,发兵往捕,多所斩获。移丞长沙,清王府占田,擒巨盗徐绍等。升南京户部郎,丁忧,复补工部郎,忤执政意,出守瑞州,寻以疾罢归。建龙泉书院,教族人与乡子弟,置田院中,年八十卒,乡人营景贤祠祀之。
-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登科录》之《弘治十五年进士登科录》
官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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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欧阳琼 |
明朝南海县知县 弘治十七年任 |
继任: 杨纯 巴陵举人 |
前任: 胡尧元 |
明朝瑞州府知府 1522年-1523年 |
继任: 林有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