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内容

劉吉 (弘治進士)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劉吉
大明雲南按察司佥事
籍貫江西吉安府吉水縣
出生成化二年丙戌十一月十三日
逝世卒年不詳
配偶娶曾氏
出身
  • 弘治十五年壬戌科進士出身

劉吉(1466年—?),字循理,江西吉安府吉水縣人,民籍,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江西鄉試第二十名舉人。弘治十五年(1502年)中式壬戌科會試第三十四名,二甲第二十一名進士[1][2]。授南京刑部主事,歷升署员外郎、署郎中,正德四年(1509年)閏九月升雲南按察司佥事。七年十月以贪暴被巡按御史张羽劾黜。

家族

曾祖劉子泳;祖父劉泰謙;父劉世珫,母陳氏。永感下[3]

参考文献

  1. ^ (明)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2.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3.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弘治十五年進士登科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