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吉 (弘治進士)
劉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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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雲南按察司佥事 | |
籍貫 | 江西吉安府吉水縣 |
出生 | 成化二年丙戌十一月十三日 |
逝世 | 卒年不詳 |
配偶 | 娶曾氏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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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吉(1466年—?),字循理,江西吉安府吉水縣人,民籍,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江西鄉試第二十名舉人。弘治十五年(1502年)中式壬戌科會試第三十四名,二甲第二十一名進士[1][2]。授南京刑部主事,歷升署员外郎、署郎中,正德四年(1509年)閏九月升雲南按察司佥事。七年十月以贪暴被巡按御史张羽劾黜。
家族
参考文献
- ^ (明)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弘治十五年進士登科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