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孫杰 (萬曆進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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孫杰(?—?),浙江杭州府钱塘县軍籍。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万历四十年(1612年)壬子科浙江乡试五十七名举人,四十一年(1613年)联捷癸丑科進士,四十四年任富顺县知县,洁己爱人,邑称父母。且襟怀酒落,不染宦情。簿书余,闲吟咏自适。常游翠屏山,题额联石壁。隶书甚工,骚人墨士往往珍之。寻内升主事[1]

泰昌元年(1620年)十月考选,授礼科给事中,交章言福建巡抚王士昌赃私狼籍,流毒地方;大同巡抚胡来朝伎俩无奇,病体久痼,帝命士昌解任回籍,来朝候病痊推补。疏论刑部尚书黄克缵。天啓元年三月奉使册封藩王,八月升刑科右给事中,以附魏忠贤,疏劾辅臣刘一燝、冢卿周嘉谟,为清议所弃。二年三月出为江西湖西道右参议,引疾归。杨涟劾魏忠贤二十四罪,第一条即交通孙杰,去阁臣刘一燝、冢臣周嘉谟,急欲剪己之忌,不容皇上不改父之臣。魏忠贤柄政后,四年召升京堂,拜大理寺右寺丞,五年十一月升大理寺左少卿,六年二月升工部添设右侍郎,协理工程,陈摉括六款,六月督理城守事务,寻代徐大化为工部右侍郎,八月升兵部添设左侍郎,仍管大工事,工部尚书薛凤翔言大工拮据,臣与杰同寅协恭,经营将作,若左右手,乞留部督察大工,从之。十月以皇极殿成加恩,升工部尚书,仍管左侍郎事。七年八月以宁锦大捷,升一级,荫一子入监读书,赏银四十两、大红紵丝二表里。加太子太保,照旧管事。又以殿工加恩,加少保兼太子太保,荫一子中书舍人,赏银五十两、大红紵丝三表里。天啓驾崩,协理陵工,专管石料[2]。魏忠贤诛,崇祯元年六月被劾罢削籍[3],名入逆案,以交结近侍又次等论徒三年,输赎为民[4]

参考文献

  1. ^ 《富顺县志》
  2. ^ 《崇祯长编卷之二》:天啓七年九月,命工部尚书薛凤翔总督陵工,孙杰专管石料,吴淳夫专管砖料,李养德恊理督催,侍郎张文郁督催钱粮,张凌云督监钱粮。
  3. ^ 《崇祯长编卷之十》:崇祯元年六月,削原任工部尚书孙杰籍。礼科给事中仇维祯疏紏杰当奸细武长春之狱,赞成封爵,西市之日,璫至工所,杰鞠恭璫前,颁羙旁观,为之媿汗。至其袖珍手摺,胪列朝野多人称为门户,劝忠贤渐次削除,以故陞转题差,忽奉圣旨削夺,皆杰册中之人也。宜令削籍以谢崔、魏。从之。
  4. ^ 《明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