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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基百科:當前的破壞/存檔/2013年1-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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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由管理員Jimmy xu wrk執行封禁半日烏拉跨氪 2013年1月1日 (二) 14:58 (UTC)
他又跑到日文版英文版破壞了,能提請全域封鎖嗎?還是說要先個別提報?--Bhenry1990留言2013年1月1日 (二) 17:27 (UTC)

hanteng從來沒想到會要提出Userblock的方式來使任何維基人改變編修言行,因為個人相信溝通和共識,但今天User:Edouardlicn鄧小平南巡討論頁對hanteng的不文明言行,使hanteng 回去做相關的搜證記錄, 發現其疑已作出破壞並嘲笑其他用戶願意在討論頁討論的苦心。

針對鄧小平南巡一文hanteng對此條目的第一個貢獻,遇到以下的狀況 (2012年12月31日 (一) 17:13 (UTC)) hanteng 請User:Edouardlicn勿再任意刪除可靠第三方二手來源的內容, 然而User:Edouardlicn未於討論頁討論而一共回退三次, 無視惡意回退的警告:

為求公平/評請見, 我當時在討論頁記錄這些動作, 並且在編輯摘要上, 企圖請User:Edouardlicn注意, 然而User:Edouardlicn未加理會, 一共回退三次本人提交的新內容編修。

以上, 就編輯程序使用編輯模版、討論頁、用戶頁的輕重, 來說明此編輯爭議的相關言行證據。 在此hanteng 要在此浪費管理員們的精力處理此事感到很遺憾, 至今hanteng 參與的編輯討論(例子), 多在各別條目頁面就可以解決, 今天情況變成如此, 還請各位按證據做出您的獨立判斷。 PS. 若您需要hanteng整理出來鄧小平南巡此條目頁及討論頁的半試算表格式檔來幫助您的判斷, 請您跟我說一聲。

  • 多次在林輝條目進行破壞,發動編輯戰,而非建基於事實及來源,並於管理員討論頁面進行滋擾,以及於多個維基計劃頁面誣蔑、惡意攻擊編輯者。並無視警告進一步發表因人廢言之言論。
  • 懇請管理員留意,在林輝條目User:Littleguy一直企圖將條目扶持為一個只有個人宣傳貼金味濃的愛好者網站,但此人從來無交代他不斷回退本條目的理據,並籠統指本條目被ip用戶發動編輯戰,誤導管理員和維基人,並以無根據的罪名對本人作出惡意誣蔑和人身攻擊,此人一直蒙閉網民知的權利並已受過警告,此條目也被管理員半保護為一個內文陳述較為中立的版本,但此人卻依然顧我,口說「相信維基志工(管理員)的判斷」,但事後卻是跑去管理員的頁面留言滋擾,不斷鼓勵管理員和維基人因人廢言,令人煩厭!其瘋狂程度已經達至擾民,為了維基的長遠著想,懇請管理員對此人作出封禁。
  • 發現人:124.244.210.156留言2012年12月29日 (六) 18:44 (UTC)
  • 處理:請舉例其在林輝條目進行的破壞、誣蔑、惡意攻擊編輯者的編輯。烏拉跨氪 2012年12月30日 (日) 08:26 (UTC)
有人要在當前破壞頁面對任何人作出誣告,被誣告者有權利作出辯解,這並非討論,這點也為其他維基人所認同,閣下將之移除只會助紂為虐。被移除的辯解如下:[2]
舉報者聲稱別人「編輯戰」,實情是此人不斷桿衛一些「貼金味濃」的章節出現於本條目,面對爭議點只口口聲聲別人對條目主角「惡意攻擊」,但就從未有對有關條目的爭議之處作出討論,反而被投訴者早在相關頁面討論頁、互動客棧、當前的破壞舉報頁面早已作出回應,而管理員亦已對條目作出保護為一個相對中肯的編輯版本,但此舉報者仍不滿意為此不斷「回帶」,並向不同的維基人管理員作出滋擾性的拉布纏擾行為,做法令人煩厭。而此人惡意推定編輯者,並將其他網民的意見藉故全盤抹掉,用意無非是為其偶像在條目貼金洗太平地,只在乎其偶像的喜樂而置維基網民知的權利於不顧。事實上本人只屬網民其中之一而且只屬我的個人意見,但同時亦有其他網民質疑林輝的撰文及言行有爭議之處,將編輯者的身分妖化大造文章,強指屬於甚麼利益衝突,但同時卻在抹剎為數不少的其他網民意見,因人廢言更企圖一刀切的將所有他們所看不下的負面評論都刪除,但有關林的爭議點完全是有來源證明的,即使剔除網民對林的評價情感,林輝確實有做出各種爭議言行在先,這就不容任何粉絲在維基胡作非為!別人的編輯不如你意就誣蔑別人「一定有私怨」,如果如此腦殘的邏輯是成立的,那大家也應該質疑閣下是否和林先生存在著一種「私情」關係。另外,此人於本人討論頁留下問題,本人到其討論頁回應反被此人抹黑為「不禮貌的留言」並將本人留言刪除,企圖製造「別人死、無對證」,還可證明此人無法面對自己的惡行被人聲討[3][4][5],其居心實在不良可恥,此人理應需要時間冷靜反省,望管理員能對此用戶作出封禁處分。124.244.210.156留言2013年1月6日 (日) 09:22 (UTC)
111.243.0.0段封禁1月。烏拉跨氪 2013年1月8日 (二) 11:10 (UTC)
可是方才又用111.243.19.207 (討論 | 貢獻 | whois | (記錄))路寒袖編輯 · 討論 · 鏈入 · 歷史 · 監視 · 日誌破壞。--2013年1月8日 (二) 11:22 (UTC)
這是封禁前的編輯。烏拉跨氪 2013年1月8日 (二) 11:30 (UTC)

違反3RR回退不過三原則。

  1. Edouardlicn對於其他用戶 (1)具合理理由之「移動段落至適當處」編輯行為(2) 刪除「原創研究內容」(條目被加註「本條目是發正念的『普世含義』」),並一再撤銷,以回復其堅持的內容。
  2. 經警告[7]仍繼續回退,至少四次撤銷其他用戶的編輯。
  1. 管理員以編輯戰理由保護此條目,卻回退到User:Edouardlicn的版本---該版本包括 不適當之「原創研究」--敬請管理員再行考慮 保護之決定及版本--否則可能形成 變相保護 違反「非原創研究方針」之版本?Wetrace留言2013年1月9日 (三) 09:10 (UTC)
User:Edouardlicn的版本的編輯爭議前的版本,保護不代表認可。此外,請指明所謂原創研究在哪。烏拉跨氪 2013年1月9日 (三) 09:16 (UTC)
  • (:)回應--向管理員說明,對這次編輯戰的狀況觀察:
  1. 條目加註「此條目是發正念的『普世含義』」已涉自我定義之「原創研究」;且連結「惡搞頁」亦非適當。...此為 該次編輯戰 最後存在的主要爭點。
  2. 外國觀察家觀點,在邏輯及事實上,確實不能當然代表「 發正念『產生』 之 背景」,在目前條目架構下,詩琳童 因此移至「對發正面其他看法(或評論)」。
    1. 後來User:Edouardlicn最後的版本,也已將「對發正念的負面批評」改為「對發正念的評論」,該外國觀察家之觀點,也已放到「對發正念的評論」。Wetrace留言2013年1月9日 (三) 09:35 (UTC)
  • (!)意見--回退已四次,不知我的計算基準方式是否正確。
  1. 第四次(當前 | 先前) 2013年1月9日 (三) 09:09‎ Edouardlicn(討論 | 貢獻)‎ . . (13,338位元組) (+240)‎ . . (請勿濫用回退功能,目前是編輯爭議,請先往客棧討論,再行移動。)
  2. 第三次(當前 | 先前) 2013年1月9日 (三) 08:22‎ Edouardlicn(討論 | 貢獻)‎ . . (13,338位元組) (+240)‎ . . (請不要擅自移除有第三方來源的內容,有編輯爭議請到客棧條目探討版討論。)
  3. 第二次(當前 | 先前) 2013年1月9日 (三) 01:10‎ Edouardlicn(討論 | 貢獻)‎ . . (13,338位元組) (+145)‎ . . (取消由詩琳童 (對話)所作出的修訂 24441134)
  4. 第一次(當前 | 先前) 2013年1月9日 (三) 01:09‎ Edouardlicn(討論 | 貢獻)‎ . . (13,193位元組) (+444)‎ . . (取消由詩琳童 (對話)所作出的修訂 24441000 再次提醒,不要移除有第三方來源的信息。)Wetrace留言2013年1月9日 (三) 09:35 (UTC)

戴露漢娜編輯 · 討論 · 鏈入 · 歷史 · 監視 · 日誌

韓國酒文化編輯 · 討論 · 鏈入 · 歷史 · 監視 · 日誌

  • 用戶不是管理員,但似乎擁有『巡查豁免權』,為何?如果用戶真是有此權利,似乎有歷次濫用的行為。此用戶近期作出以下破壞行為:
  1. 補品:無聊破壞、破壞性重定向,牽強地把「補品」 重定向至膳食補充劑
  2. 戴露漢娜:鬼祟破壞/破壞性重定向。用戶在把『補品』重定向後再查看本人的其他創作。原有頁面創於『戴露漢娜』下;用戶把頁面移動至『戴露·漢娜
  3. 韓國酒文化:無聊破壞,用戶加入無聊的「糞酒」題目後,再將此兩頁面連貫
1.原補品條目只得兩句,屬小小作品,個人覺得重定向到膳食補充劑無不妥。
2.姓與名之間加一點屬處理外國人條目命名時的慣例。
3.糞酒近日被傳媒廣泛報道,是韓國酒的一種,不明為什麼堅持一定要從韓國酒文化裡移除。--QE4 is coming to town~~ 2013年1月10日 (四) 05:54 (UTC)

該用戶濫用巡查豁免權,本人會再向管理員投訴。

補品:補品不等於dietary supplement,尤其東方人使用補品的歷史遠比美國國會與FDA存在之歷史悠久。對此物或傳統中國食療概念完全無認識及經驗的美國人或西方人或許會說補品就等於維他命丸之類的營養補充品,一般情況下有文化的東方人一般都不會有如此想法。

戴露漢娜:東方日報及其他香港報章都譯為「戴露漢娜」http://orientaldaily.on.cc/cnt/entertainment/20110901/00288_004.html ,頁面上亦有其他譯法,包括有用點的格式。在「戴露」及「漢娜」之間加點倒是該用戶自創(本人寫題目時查過各個已有譯法。)除了向新手或沒有特權的人展示,用戶根本沒有移動到新的頁面的動機。 Ellesmelle留言2013年1月10日 (四) 06:57 (UTC)

如果你覺得命名或重定向有問題,改成正確的即可嘛。外文人名翻譯時在姓名等單詞之間加點是標準做法。烏拉跨氪 2013年1月10日 (四) 07:01 (UTC)
『濫用』一詞似乎是相當嚴重的指控。『巡查豁免權』是成功申請了便有,不是本人可以選擇今次使用或下次不用的東西。請詳細說明閣下所指的『濫用巡查豁免權』究竟是什麼。--QE4 is coming to town~~ 2013年1月10日 (四) 07:05 (UTC)
補品的重定向被撤回之後,我都沒有採取任何行動。對於破壞的指控,真是丈八金剛,摸不著頭腦。什麼鬼祟破壞戴露·漢娜,更加是莫名其妙!何來鬼祟?破壞了什麼?說你是新手不熟維基規則,但你又知道來這裡投訴。奇哉!奇哉!--QE4 is coming to town~~ 2013年1月10日 (四) 07:16 (UTC)

用戶及撐腰的管理員兩人回答神速,看來有可能是sockpuppet。「鬼祟破壞」等詞匯是維基本身的用語,我是在查看後使用;閣下不明白的話可以到Wikipedia:破壞頁面查看。我是中文維基新手,外語的維基我用過不少,見過的小白無數,閣下就是其一。閣下看來用了不少時間擴張在中文維基上的勢力,此時應該有人提議將閣下封禁。有你這樣行為的用戶橫行,怪不得中文維基這麼少人用。強詞奪理,封殺知識,於心何忍?Ellesmelle留言2013年1月10日 (四) 07:49 (UTC)

好男不與女鬥,你愛怎說便怎說。通話完畢!!!--QE4 is coming to town~~ 2013年1月10日 (四) 08:45 (UTC)

指出本人為『女人』作出攻擊屬於人身攻擊,此行為在維基是絕不容許的。用戶怎麼連這麼基本的規矩也不遵守卻擁有特權?這明顯是有管理階級的用戶裏應外合而給予之。而且在本人指出可能是sock puppet後,明顯表現害怕而收斂。由此可見,真是sock puppet的可能性極高。管理員必須跟進!Ellesmelle留言2013年1月10日 (四) 09:41 (UTC)

「達麗爾·漢納」的譯法合規範,在原本文章已有列出,且寫了各方多個譯法,為何不改為『達麗爾·漢納』,卻要移動頁面至不多用的字面、格式組合頁面。之前已說明,向外連結時,改篇後的格式及用字關連的文章極少,且內容明顯不豐富。移動不是無緣無故,是用戶沒有讀內容先亂改。我已直接說改篇的用戶作出報復行為。現此用戶更明顯作出人身攻擊,作出性別歧視言論,卻有多人前來助之及支持其破壞行為

這樣下去也沒有管理員跟進就是明顯包庇,以及反映此維基社區的風氣:排他、性別歧視的風氣。我會進一步投訴此處各個出手的普通用戶及管理員。

這麼費力跟我討論,為何不立刻封掉我,反正根本已無法無天。你們這樣無非是要『新人』向之低頭。我絕對不會。 Ellesmelle留言2013年1月10日 (四) 14:40 (UTC)

  1. 戴露漢娜頁面上的譯名,已有懂得用適當noteTA功能的用戶建設為大陸簡體及繁體各使用當地的譯名,並保留原來建立的文章位置。本人有不懂之處,已發問,而熟識功能的用戶已花時間作出解釋。維基上的格式本人無意不配合,只要對之有解釋及教育當然歡迎建設及賜教。維基是越多人用越好的。
    反看本文所投訴的用戶,改內容不使用外連支持,對原文內容莫視、不專重,無禮。作為新手絕不代表要接受無禮的對待。再者,用戶破壞性地遷移文章位置。
    一再說明:用戶明顯是在把本人建立的主題『補品』破壞性地重定向後,再查看本人的其他貢獻,把原來建立於『戴露漢娜』位置的頁面移動。此屬惡意破壞,所以遭到投訴。
  2. 用戶受到投訴後,在此頁意圖恐嚇新手退縮而不成功,更表現對維基用語缺乏認識,對規則也不遵守、漠視繼而發表人身攻擊的歧視言論。本人對此追究到底。

Ellesmelle留言2013年1月11日 (五) 01:43 (UTC)

我想為Ellesmelle說些話。我是覺得RiceRice先生的言行是會傷到人,這樣不太妥當。--Outlookxp留言2013年1月11日 (五) 13:11 (UTC)
幾乎天天都有這種無聊事,見一個封一個(尤其對是這位手法可辨認的常客),並提供常遭破壞條目較長期半保護應該更周全。希望還有其他防範方式。-- WildCursive留言2013年1月9日 (三) 15:42 (UTC)
現在又用114.137.63.188 (討論 | 貢獻 | whois | (記錄))繼續破壞。--Outlookxp留言2013年1月10日 (四) 04:20 (UTC)
WP:LHLS仍持續以不同IP破壞中,並自稱「破壞半天沒人管,一提到李煌就被封禁?」依IP與手法,應屬同一人。近數月已出沒無數次。--WildCursive留言2013年1月10日 (四) 04:22 (UTC)
現用114.136.197.83 (討論 | 貢獻 | whois | (記錄))繼續破壞。--Outlookxp留言2013年1月10日 (四) 15:54 (UTC)
手法非常明顯,都是偷換式(年代、名字等)的破壞。-哆啦A夢220284 2013年1月10日 (四) 16:25 (UTC)
現用223.138.193.215 (討論 | 貢獻 | whois | (記錄))繼續破壞。--Outlookxp留言2013年1月11日 (五) 04:29 (UTC)
請考慮保護頁面。烏拉跨氪 2013年1月11日 (五) 05:56 (UTC)
現用Awawaw11112‎討論 | 貢獻 | 封禁 (日誌)Afiersong討論 | 貢獻 | 封禁 (日誌)Yawongimuzugakou討論 | 貢獻 | 封禁 (日誌)118.166.193.129‎ (討論 | 貢獻 | whois | (記錄))190.211.106.190‎‎ (討論 | 貢獻 | whois | (記錄))繼續破壞。--WildCursive留言2013年1月11日 (五) 06:34 (UTC)
真要保護不知道能不能完全阻擋?破壞針對的不只是幾個條目而已。而且也太多傀儡了吧…-哆啦A夢220284 2013年1月11日 (五) 06:52 (UTC)
現用Rapjohn討論 | 貢獻 | 封禁 (日誌)拉肚子討論 | 貢獻 | 封禁 (日誌)少年拍的奇幻漂流討論 | 貢獻 | 封禁 (日誌)118.167.248.27‎‎‎ (討論 | 貢獻 | whois | (記錄))繼續破壞多項條目。--Outlookxp留言) 2013年1月12日 (六) 03:40 (UTC)--WildCursive留言2013年1月12日 (六) 03:45 (UTC)
現用1.164.136.153 (討論 | 貢獻 | whois | (記錄))塞內加爾討論 | 貢獻 | 封禁 (日誌)繼續破壞,請管理員禁封以上破壞用戶。--Outlookxp留言2013年1月12日 (六) 08:09 (UTC)
開始破壞我的用戶頁和討論頁。唉。-哆啦A夢220284 2013年1月12日 (六) 08:37 (UTC)
如果只能用保護條目,那我看維基遲早有一天全部條目都要保護。--Outlookxp留言2013年1月12日 (六) 08:39 (UTC)
疑為WP:LHLS的新分身:九儒十丐‎討論 | 貢獻 | 封禁 (日誌)186.94.139.59 (討論 | 貢獻 | whois | (記錄))218.188.33.152‎ (討論 | 貢獻 | whois | (記錄))223.139.224.63‎ (討論 | 貢獻 | whois | (記錄))223.139.219.94 (討論 | 貢獻 | whois | (記錄)) --WildCursive留言2013年1月12日 (六) 19:14 (UTC)
再加63.147.124.76 (討論 | 貢獻 | whois | (記錄))。--Outlookxp留言2013年1月13日 (日) 05:01 (UTC)
已由管理員Liangent執行永久封禁--一個正常人 誤會禁止 寄住禁止 誤會即ban 寄住即ban 2013年1月13日 (日) 05:21 (UTC)
Celinawang討論 | 貢獻 | 封禁 (日誌)---Outlookxp留言2013年1月13日 (日) 13:52 (UTC)
現在Hwojojoj討論 | 貢獻 | 封禁 (日誌)109.87.114.119 (討論 | 貢獻 | whois | (記錄))破壞。--Outlookxp留言2013年1月13日 (日) 15:36 (UTC)
  • 誣稱其他作者「破壞」,但其實是他「看不懂語法」,如「英語:」字眼的編輯。此外,長期任意回溯其他用戶的編輯(誣稱「破壞」),但除了亂改(中文文筆、文法俱差)之外毫無建樹。此外在國立臺灣大學編輯紀錄聲稱「他校學生無權編輯臺大條目」,明顯牴觸百科方針。其他劣跡,林林總總不一而足。
  • 發現人:Se-asia留言2013年1月13日 (日) 14:48 (UTC)
  • 處理: 編輯並非破壞烏拉跨氪 2013年1月14日 (一) 14:40 (UTC)
再封一次,好像沒能封成?——Sakamotosan 2013年1月15日 (二) 08:57 (UTC)

封禁

也許是無人在線或沒被看到吧。。。遇到這樣的情況建議直接給出現在最近更改里的管理員留言,或者上irc求助--Kegns 2013年1月15日 (二) 09:29 (UTC)

你們這些中華民國公民都被中共洗腦了!--Brantpaddy留言2013年1月22日 (二) 07:47 (UTC)

還有更多尚在破壞中。主要是在頁底加入廣告網頁。

  1. 04:21-04:37 (H)->(E)這是User:Edouardlicn最早下的反對票
  2. 04:38-05:10 (E)->(IP)這是IP用戶113.254.177.229隨加的意見
  3. 06:28-06:53 (S)->(E)Edouardlicn 吞併IP用戶發言
  4. 06:53-06:54 (E)->(E)Edouardlicn 還用IP用戶發言留下錯誤格式,並重覆IP用戶發言下其反對票,並移動其反對票於後面,破壞原有討論串中對他發言的回應
  5. 08:34-08:38 (W)->(H)hanteng以符合方針修復格式錯誤/破壞的方式,不刪內容但修正格式方式更動討論頁,理據見上述
該用戶仍繼續重覆該用戶及IP用戶的發言,並對本人進行無依據的指控,雖該用戶主張要對其check user,然而上面的編修證據足以證明是他破壞討論頁面在先(合併他人IP用戶發言成自己發言,再重覆兩者發言,再移動原發言順序,並繼續擾亂指控本人刪除IP用戶用論的人身攻擊。)
PS. 在近日,該用戶也是針對本人貢獻條目的部份大量提刪,也疑似用香港ISP的113.254.177.* IP用戶針對本人參與貢獻及該用戶的留言做回應,詳見個人討論頁、互助客棧/其他、DYK及存廢討論頁面。
(~)補充:為求自保免於他人無端反破壞的指控,hanteng已還原由該用戶併吞(刪除變成自己的)IP用戶發言、再利用還原IP用戶發原的藉口來惡意指控本人的所有有時間stamp的發言記錄,並修復該用戶惡意移動以擾亂發言順序的問題,修復以不刪除,全保留,只排版的方式行之,得此版本結果備查。--(研究維基和百度百科的hanteng|留言) 2013年1月25日 (五) 05:53 (UTC)
此為惡人先告狀,大家可以不予理會。--魔法少年愛德華★愛生活圓神蘿莉塔 2013年1月27日 (日) 04:21 (UTC)
處理:封禁1日烏拉跨氪 2013年1月27日 (日) 18:07 (UTC)
永久封禁--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3年2月2日 (六) 04:22 (UTC)
  • 發正念編輯 · 討論 · 鏈入 · 歷史 · 監視 · 日誌
  • 理據:3RR
  • 發現人:-追求「德而威善而尊」的詩琳童公主留言2013年2月2日 (六) 06:18 (UTC)
  • 處理:
    • (!)意見:情況說明。User:Marvin2009首先大量刪除有來源的條目內容,User:Edouardlicn發現後回退,並對條目進行編輯。User:Marvin2009直接將User:Edouardlicn之後的編輯抹去,替換為自己刪除後的版本,並再次大量刪除內容,User:Edouardlicn發現後第二次回退,並對條目進行編輯。User:Marvin2009直接將User:Edouardlicn之後的編輯抹去,並不斷刪除內容,User:Edouardlicn發現後回退,User:詩琳童介入並將條目回退至User:Marvin2009的版本,之後User:Edouardlicn再次回退,之後User:詩琳童提報破壞。—Snorri留言2013年2月2日 (六) 06:46 (UTC)
    • (!)意見:User:Snorri以上所言非實。我今天最初是看到User:Edouardlicn所掛西人文獻,但並未給出相關內容,故一一去查到這些文獻的內容,翻譯到條目中。過程中,見E刪除了一則明慧網內容,稱非中立,我考慮因對於該條目而言,明慧網屬於維基方針要求迴避的第一手來源,故認為其刪除也屬有理。隨之,我考慮到,條目中E所依賴的KAIFENG更屬第一手來源,且英文維基有過裁決,認為是不可靠來源。故也刪除了凱風網來源,但E立即回退我的操作。這是此次事件的開始。望管理員一一仔細檢查歷史記錄,查證事實。至於User:詩琳童,我從記錄可看到其與User:Edouardlicn,兩名編輯在這個條目的編輯上長期在爭論,並非這個條目新出現的用戶,也請管理員查證。小蓮莊處士 2013年2月2日 (六) 07:11 (UTC)
問題,未發現3RR。請指明。烏拉跨氪 2013年2月2日 (六) 07:59 (UTC)
(:)回應:我去仔細點點,User:Edouardlicn的回退情況向管理員先生匯報如下:
  1. http://zh.wikipedia.org/w/index.php?title=%E7%99%BC%E6%AD%A3%E5%BF%B5&diff=24828096&oldid=24828091 User:Edouardlicn從這一次開始刪除我的編輯操作,如前所述在其首先刪除明慧來源後,我因凱風網同屬於第一手來源且是不可靠來源,我跟著他刪除凱風網來源的消息。但被次操作所撤消。
  2. http://zh.wikipedia.org/w/index.php?title=%E7%99%BC%E6%AD%A3%E5%BF%B5&diff=24828201&oldid=24828164第二次回退我的操作
  3. http://zh.wikipedia.org/w/index.php?title=%E7%99%BC%E6%AD%A3%E5%BF%B5&diff=24828410&oldid=24828377第三次回退我的操作
  4. http://zh.wikipedia.org/w/index.php?title=%E7%99%BC%E6%AD%A3%E5%BF%B5&diff=24832658&oldid=24832328第四回,這次是一次性回退我的N次操作(其中我被這次回退N次中的每一次,我均在摘要中給出了理由)
  5. http://zh.wikipedia.org/w/index.php?title=%E7%99%BC%E6%AD%A3%E5%BF%B5&diff=24832907&oldid=24832863第五回,是回退了User:詩琳童的操作。小蓮莊處士 2013年2月2日 (六) 13:59 (UTC)
    • 補充兩點資訊:1 目前條目狀態[即「對發正念的評論」一欄的第二段],"作為信息戰的一部分...」 這幾句,E君稱是來源於文獻5,即Haiqing Yu的[New Living-Room War: Media Campaigns and ]但查閱全文後,並找不到E君此說。事實上,我正是看到條目中多處稱來源於外文的翻譯,我根本找不到對應原文,才出手試圖認真查閱所給文獻,對照翻譯。2, 同樣,目前條目狀態中與發正念相關的宗教信息一欄,E君所說「類似法輪功發正念的同名學說,可見於佛學典籍31、32。中國及日本的大藏經資料中均有「發正念」的說法,其出現時間比法輪功所指的發正念要早。33、34「 但查閱這些文獻後,只看到文獻31出現過「令發正念」一詞,不知何意,沒有證據證明E君所說發正念在佛學中是一種學說;其他三則佛學文獻,看到有「正念」一詞,未能找到有「發正念」一詞,有一處「發,,正念」這樣的提法,跟本條目的名字是完全不同。故不宜牽強附會成同名學說、或佛學中有「發正念」的說法。我已經多次指出這一點。小蓮莊處士 2013年2月2日 (六) 13:59 (UTC)
未完成,首先,上述數次編輯中,除了添加了相同的段落外,還具有其他大量內容改動,並非回退操作。其次,E某的對方多次刪除具來源內容,我也沒有找到合理的理由。最後,維基百科不對內容的正確性作出保證,對於內容正確性的爭議。對於這些典籍都已存在「令發正念」,我個人認為條目內「與發正念相關的宗教信息」段落內容並非屬於「錯誤」,只是你們在措辭上存在爭議。所以請討論解決。烏拉跨氪 2013年2月2日 (六) 14:34 (UTC)
回應:E君每次添加內容是發生在其先作了回退操作之後,望管理員審查。關於我刪除有來源內容,如前所述,是發生在E刪除明慧網來源信息(被稱作非中立)之後;我清除明慧網和凱風網第一手來源,替換成西方學者的嚴謹論述。另外,如前所述,事實上,只有一佛學書籍,在一處提到過「令發正念」,並非管理員所說的這些典籍都已存在「令發正念」。還有,E所引西人論著中根本沒有談及"作為信息戰的一部分「那一段,把原創內容宣佈成西人論述,不符合方針吧。小蓮莊處士 2013年2月2日 (六) 15:16 (UTC)
  • 發正念編輯 · 討論 · 鏈入 · 歷史 · 監視 · 日誌
  • 理據:A. 2月1日 (五) 14:58開始違反3RR,24小時中在該條目五度回退。B.該編輯至今仍持續破壞(如一次性回退本編輯10回有理有據的編輯操作),卻反而在編輯摘要指控本編輯是惡意破壞,在本編輯討論頁發出不實警告。
  • 資訊:我介紹一下我於2月1日後在該條目的操作過程及見聞,作為證據,請查證。首先,我看到E君對於第一段的一句話「號召信眾使用超自然力量從現實抗議轉向精神鬥爭。[3][4][5][6][7][8]」給出了五則文獻。證據可見於http://zh.wikipedia.org/w/index.php?title=%E7%99%BC%E6%AD%A3%E5%BF%B5&diff=24825069&oldid=24824956 (2月1日09:25的版本) 但我發現,文獻6重複文獻3,文獻7打不開。故我於2月1日 (五) 14:01刪除文獻6、7:http://zh.wikipedia.org/w/index.php?title=%E7%99%BC%E6%AD%A3%E5%BF%B5&diff=24825069&oldid=24824956 並且我試圖尋找餘下三則文獻中對應的英文描述,開始引用原文到條目的文獻參考欄,並對照翻譯到條目中。2月1日 (五) 2月1日14:36 User:Edouardlicn以「移除非中立判斷」刪除明慧網信息。http://zh.wikipedia.org/w/index.php?title=%E7%99%BC%E6%AD%A3%E5%BF%B5&diff=24828057&oldid=24828000 我考慮明慧網屬於維基要求迴避的第一手來源,並無不同意見,也隨之刪除凱風網來源的信息(因為同樣屬於第一手來源,而且據英文維基相關仲裁,屬於不可靠來源)。隨之E君開始了24小時之內的五度回退,證據如下:
  1. 2月1日 (五) 14:45 http://zh.wikipedia.org/w/index.php?title=%E7%99%BC%E6%AD%A3%E5%BF%B5&diff=24828096&oldid=24828091 Edouardlicn從這一次開始刪除我的編輯操作,如前所述在其首先刪除明慧網來源後,我因凱風網同屬於第一手來源且是不可靠來源,我跟著他刪除凱風網來源的消息。但我的操作被其撤消。這是當天第一次回退我的操作。
  2. 2月1日 (五) 14:58 http://zh.wikipedia.org/w/index.php?title=%E7%99%BC%E6%AD%A3%E5%BF%B5&diff=24828201&oldid=24828164 第二次回退我的操作
  3. 2月1日 (五) 15:43 http://zh.wikipedia.org/w/index.php?title=%E7%99%BC%E6%AD%A3%E5%BF%B5&diff=24828410&oldid=24828377 第三次回退我的操作
  4. 2月2日 (六) 00:30 http://zh.wikipedia.org/w/index.php?title=%E7%99%BC%E6%AD%A3%E5%BF%B5&diff=24832658&oldid=24832328 第四回,這次是一次性回退我的N次操作(其中我被這次回退N次中的每一次,我均在摘要或討論頁中給出了理由)
  5. 2月2日 (六) 00:55 http://zh.wikipedia.org/w/index.php?title=%E7%99%BC%E6%AD%A3%E5%BF%B5&diff=24832907&oldid=24832863第五回,是回退了User:詩琳童(該條目的一位活躍編輯)的操作
  • 資訊:對應於理據A,以上五點是該編輯在24小時五次回退操作的證據;對應於理據B,該編輯的操作發生在2月3日00:56‎ Edouardlicn(討論 | 貢獻). (14,766位元組) (+3,470)這次操作中一次性撤回我十次基於編輯方針、並給出充分理由的操作。在我指出並回退這種無理操作後,E指控我是惡意破壞,並且用戶討論頁對我發出警告。我認為以上談到E相關輯操作及其他無數相關操作(如失實翻譯、如原創佛學學說)均屬無理。希望管理員查處。小蓮莊處士 2013年2月3日 (日) 17:09 (UTC)
  • 發現人: 小蓮莊處士 2013年2月3日 (日) 17:09 (UTC)
  • 處理:未完成,重複提報。烏拉跨氪 2013年2月3日 (日) 17:37 (UTC)
回應:昨天是另一編輯在提報,今天是我舉報,這並非重複提報。我認為,烏先生未能明察,致使E君在為所欲為違規,任意編輯。比如我昨天已經在討論頁和此舉報頁指出的,目前條目中「作為信息戰的一部分,...欺騙信眾的一種手段。[5] 」 這一段,這個文獻5根本沒有論及,純屬E君原創,卻假託於文獻5,我更正這種完全原創的內容,卻被其多次回退。這只是一個小小例子,在該條目,E君其他種種極荒唐完全背離方針行為,不一而足。這是發生在其違規受舉報之後。本編輯表示懷疑烏先生處理方式客觀上縱容了E君的違規行為,疑似於偏袒,已經在對管理員的意見頁面提出我的意見。小蓮莊處士 2013年2月3日 (日) 17:57 (UTC)
好,那我即刻起不再參與此次關於發正念的提報。烏拉跨氪 2013年2月3日 (日) 17:59 (UTC)
  1. 2013年2月4日 (一) 13:06‎ Edouardlicn(討論 | 貢獻)‎ . . (14,960位元組) (+7,019)‎
  2. 2013年2月4日 (一) 11:09‎ Edouardlicn(討論 | 貢獻)‎ . . (14,960位元組) (+7,019)
  3. 2013年2月4日 (一) 02:06‎ Edouardlicn(討論 | 貢獻)‎ . . (14,960位元組) (+7,019)
  4. 2013年2月3日 (日) 23:13‎ Edouardlicn(討論 | 貢獻)‎ . . (14,960位元組) (+7,019)
  1. 大紗布討論 | 貢獻 | 封禁 (日誌)
  2. 媽陪搞討論 | 貢獻 | 封禁 (日誌)
  3. 221.217.233.139討論 | 貢獻 | 封禁 (日誌)
  4. 219.143.206.232討論 | 貢獻 | 封禁 (日誌)
  5. 141.4.26.125討論 | 貢獻 | 封禁 (日誌)
  6. 田偉博討論 | 貢獻 | 封禁 (日誌)
處理:IP封禁1周,其他永久封禁烏拉跨氪 2013年2月11日 (一) 07:23 (UTC)
已由管理員Kegns執行封禁1日烏拉跨氪 2013年2月14日 (四) 02:52 (UTC)
2013年2月14日 (四) 05:55的留言依舊誹謗jsjsjs1111投票拉票之事實,不做任何的道歉。烏拉跨氪 2013年2月14日 (四) 11:46 (UTC)

以後管理員對此之警告,是否都改用此聊天式對話,我看別人與我上次違規都收正式紅單,無此優遇。此小蓮莊處士對烏拉跨氪舉報,作為管理員執法犯法違反WP:不要人身攻擊,程序走完了嗎?有無瑕疵?其他管理員是否復審?Chinuan12623留言) 2013年2月18日 (一) 00:35(UTC)

最後警告後依舊繼續spam。--Outlookxp留言2013年2月18日 (一) 04:23 (UTC)
封禁1日烏拉跨氪 2013年2月18日 (一) 04:24 (UTC)

高山劇場修訂:[25] 何文田修訂;[26] Broadcast 留言2013年2月19日 (二) 05:13 (UTC)

近期編輯未足以用於判斷是否封禁用戶,但會關注此用戶,這兩次編輯分別為2012年7月和2013年1月,距今已有一段時間。若其近期再出現類似編輯請再提報。

魯塔利討論 | 貢獻 | 封禁 (日誌)友鼠討論 | 貢獻 | 封禁 (日誌)諾卜討論 | 貢獻 | 封禁 (日誌)文學主子討論 | 貢獻 | 封禁 (日誌)124.244.81.243討論 | 貢獻 | 封禁 (日誌)鄧子謙討論 | 貢獻 | 封禁 (日誌)法蘭克斯洛斯討論 | 貢獻 | 封禁 (日誌)Unfairking討論 | 貢獻 | 封禁 (日誌)

在他人的討論頁面使用污言穢語,影響極壞,無視多次警告,且其用戶頁面上也有攻擊管理員之詞,故請求封禁。

受影響的頁面:

Super Wang 2013年2月28日 (四) 10:54 (UTC)

處理:封禁1日烏拉跨氪 2013年2月28日 (四) 14:49 (UTC)
已經由烏拉跨氪封禁1日--♥VC XC 2013年2月28日 (四) 19:25 (UTC)

近期不斷以自己的見解對種族文化滅絕條目內容進行大幅度的刪除。--黑雪姬留言2013年2月28日 (四) 01:42 (UTC)

編輯爭議,考慮爭論的解決。--Jimmy Xu  ·  · 2013年2月28日 (四) 02:00 (UTC)
(:)回應:黑雪姬的指控完全不是事實刪除,此為兩條目內容拆分的爭議,並非本人刪除內容,再者黑雪姬在文化滅絕的DYK也承認:
不,那70%是我移過去的,那些內容都是他寫的。

黑雪姬Wikipedia:互助客棧/其他現在又進行昧於事實指控,被糾正事實的扭曲又不承認,若封禁本人則做出不當的示範。--(研究維基v百度百科hanteng) 2013年3月1日 (五) 12:43 (UTC)

多謝處理,另外特別通報一下,上述用戶被封禁後,隨即出現了118.97.67.186 (討論 | 貢獻 | whois | (記錄)),再被封禁後,今日又出現了118.99.123.146 (討論 | 貢獻 | whois | (記錄)),未被封禁,有請注意。CVS留言2013年3月8日 (五) 13:03 (UTC)
CU查出來的都永久封禁了,除了一個Bbtregervdfv因為基本是正常貢獻先不封,待定。--♥VC XC 2013年3月9日 (六) 23:24 (UTC)
請勿被User:Cravix片面誤導,全部過程如下:
全部過程: BlackLatux無顧原有三維基編輯已有的討論和三來源
  1. hanteng-MtBell-Iokseng 按順序先後編修,並無回退或編輯戰之事(Iokseng的為最後版本,逐漸形成用短名做條目名的共識)[42],並在討論頁有文明交換意見,注意其中來源主要由hanteng提供,而hanteng並無回退其他二位編輯對短名的改進翻譯,見討論頁[43]和編輯記錄[44],可見下則userblock/hanteng請求為BlackLatux扭曲事實。
  2. BlackLotux:WP:NPA「有病!人家全名都要請求來源?」[45]
  3. BlackLotux移除其他三位編輯有共識的版本,並刪除他人提供的三來源,置換成新的兩個來源,堅持長名為開頭[46]→1
  4. hanteng 回退至Iokseng的最後版本[47]
  5. BlackLotux不聽警告,多次回退[48][49]→2,3
  6. hanteng 被迫整合五項來源後[50]
  7. hanteng查證BlackLotux提供的新來源內容,對原內容錯誤地方按其新內容更正全名,並請他按新法文全名做中文新譯名,應該要比其原有的全名譯名還來得長[51]
  8. BlackLotux不顧他自己提供來源的實際內容,也不顧其他三位編輯的討論共識,刪除他人有共識有來源內容[52]→4
因此刪除他人可靠來源編輯無視共識的第一人是BlackLotux,照理說BlackLotux應補充來源而不是刪除他人來源,然而就算hanteng在中間花心力納入原有共識來源和BlackLatux的新增二個來源,還按BlackLaotux的新來源來更正全名的錯誤,以正確反應新來源內容,仍被回退,注意MtBell有提醒他用短名的好處,因此按其編修記錄和在編輯摘要的證據,可知BlackLotux回退過多次,也不聽警告。[53]。--(研究維基v百度百科hanteng) 2013年3月12日 (二) 15:39 (UTC)
(~)補充:最新的Gilgalad回應也是建議該用戶接納原本短名,全名的書寫順序,[54],此為hanteng-MtBell-Iokseng的版本的rough concensus[55] ,但仍被BlackLotux數次(違反3RR)回退改除之--(研究維基v百度百科hanteng) 2013年3月12日 (二) 15:56 (UTC)
(:)回應您說的:
我提刪一個頁面的權利都沒有?給證據給來源保留嘛。我好像我直接刪了一樣。玩上綱上線有意思嗎?用戶:烏拉跨氪 2013年3月12日 (二) 05:06 (UTC)

適用嗎?我做為一個普通維基人覺得某些模版沒來源沒證據可以保留,不能提刪嗎?需要兩位管理員動手block我嗎?難道提刪不是我能做的?--(研究維基v百度百科hanteng) 2013年3月12日 (二) 08:19 (UTC)

關於先前的案例-處置是編輯爭議[57]
請注意該用戶黑雪姬所提的提刪理據和對象,是按英文維基的合併歷史,結果他弄錯,我請他按interlanguage對映的條目貼對afd,並非刪除,詳情見Talk:文化滅絕,最後,此兩條目都獲保留,在中英文維基都是如此,而該條目也上DYK。--(研究維基v百度百科hanteng) 2013年3月12日 (二) 08:28 (UTC)
請注意,用戶hanteng在並非新手的狀況下,在認識提刪流程的前提下,自行移除模板,是對維基百科討論機制的嚴重破壞。--黑雪姬留言2013年3月13日 (三) 01:52 (UTC)
(!)警告User:BlackLotux不要任意破壞討論串的原有時序和分類[62]--(研究維基v百度百科hanteng) 2013年3月13日 (三) 03:02 (UTC)
回歸此User:Makecat提user block的理據

回歸此User:Makecat提user block的理據有以下的關鍵事實錯誤及程序問題:

  1. User:Makecat指我最近是因本人條目遭刪而擾亂性地提刪其他條目Wetrace已澄清並非本人條目,User:nivekin也指出,有人和議我最近的提刪,是不是擾亂性地提刪,還是有正當性的提刪?請考量,個人覺得遠比不上某用戶針對我的提刪來的清楚:User:Hanteng/討論頁統計
  2. User:Makecat若覺得本人是用提刪來進行破壞,按程序也應先至本人用戶面提出警告,然而本人用戶面的警告在過去24小時中,全為用戶:烏拉跨氪User:BlackLotux所提

本著AGF,我只希望此userblock是User:Makecat的誤會,而不是幾個用戶聯合起來以封禁做為解決編輯爭議的手段,在以上這些事情發生之前,我才發現上星期我已是所有維基人維基過量的第一人,想少點編修回去做正事並來去做一些草根紮根的工作,因此到台灣及香港社群頁面分享想法並準備Wikimania 及IEG提案系列想法[63][64],來為WP:來源考量和新用戶推廣做一些努力。沒想到早上一起來遇到Wetrace請我幫忙找來源資料,明明來源已經儘量按高標準提供了(見Template_talk:中國維權律師),還被不斷刻意為難(見[65]),實在令人氣餒。請管理員做出決定時,注意以上關鍵事項,避免不必要的誤會。--(研究維基v百度百科hanteng) 2013年3月12日 (二) 17:10 (UTC)

有兩名ip使用者持續破壞該條目,增加無意義信息 請管理員幫助我封禁已組織其破壞,並回退到 2013年3月14日的版本

—以上未簽名的留言是於2013年3月24日 (日) 02:43 (UTC)之前加入的。 :現在繼續以該ip亂掛模版。--Outlookxp留言2013年3月24日 (日) 09:08 (UTC)

Shucksunup討論 | 貢獻 | 封禁 (日誌)同樣是破壞的傀儡。--Outlookxp留言2013年3月24日 (日) 09:08 (UTC)
已由管理員Kegns執行封禁烏拉跨氪 2013年3月25日 (一) 03:04 (UTC)
感覺「红色的发卡」需要修正(繁體模式下變成「紅色的發卡」)。-哆啦A夢220284 2013年3月29日 (五) 05:46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