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顧士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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顧士琦二韓,號惺涵[1]直隸太倉州人。明朝政治人物。同進士出身。

生平

萬曆二十二年甲午科應天鄉試舉人,二十六年(1598年),登戊戌科三甲一百八十二名進士[2],通政司觀政,次年授任福建崇安縣知縣萬曆二十九年(1601年),調任晉江縣知縣,賑救蝗災有功,三十三年行取,升禮部主事[3]。三十六年八月授戶科給事中,次年巡視皇城,本年主考湖廣鄉試,丁憂歸。

參考

  1. ^ 王在晉《與給諫顧公惺涵書》
  2. ^ 《萬曆二十六年戊戌科進士履歷》:顧士琦,惺涵,易三房,辛未十一月二十二生,太倉州人,甲午九十九,會二百七十五,三甲一百八十二。通政司政,己亥授崇安知縣,辛丑調晉江,乙巳行取,戊申八月戶科給事中,己酉皇城巡視,本年湖廣主考,丁憂。曾祖天欽。祖煥,壽官。父允平。
  3. ^ 《晉江縣誌·政績志·文秩之二》(卷之三十五):顧士琦,字二韓,太倉人。萬曆戊戌進士,二十九年由崇安令調知晉江縣。不為伉強開敏喜事好功,一以愷悌為政。值旱蝗相繼,極意拊循。催科不事鞭撲,與為期會,民無逋者。兩造之訟,徐出片言,輕者立遣,重者量懲,無株連,亦無久系。校士嚴加防範,邑無留良,即在彀外者亦帖息無嘩。興一事必惟其終,革一事必思其後。居已於瘠而予民以肥,居己於拙而予民以靜。門無暮金,吏皆奉法。造請賢士大夫諮詢利弊,不厭諄復。秩滿,念歲祲,民艱於食,報績獨遲。升禮部主事。去,士民建祠祀之。節《雲台藏稿》,參《田亭草》。
官銜
前任:
徐兆鼎
清遠舉人
明朝晉江縣知縣
1601年-1605年
繼任:
王繼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