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光復 (萬曆進士)
劉光復(?—1621年),字貞一,號見初,直隸池州府青陽縣八都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萬曆二十五年(1597年)丁酉科應天鄉試第五名舉人,萬曆二十六年(1598年)聯捷戊戌科進士。授浙江諸暨縣知縣,為政廉平,三十五年(1607年)考選河南道御史,巡按山西,三十八年(1610年)丁父憂歸。服闋,起復原職,四十三年(1615年)五月以張差梃擊案事,在慈聖皇太后靈座前高聲大言,震驚神位,明神宗大怒,命錦衣衛挐送刑部,被繫獄五年。子劉永祚以父入獄,伏闕請代,四十六年(1618年)三疏願代父罪,不報,痛哭而卒。後另一子劉文祚復上疏請代,四十八年(1620年)元旦劉光復得釋[1][2],八月明光宗立,起復光祿寺丞,天啟元年(1621年)正月致仕,同年卒[3]。六年(1626年)四月追贈太常寺少卿[4],恩賜祭葬,崇祀名宦、鄉賢。
家族
高祖劉恩,號惠菴,應弘治十三年歲薦,長寧縣知縣。曾祖劉圭,號古愚,應嘉靖二十四年歲薦,信豐縣知縣。祖父劉介卿,號學惠。父劉織(1546年-1610年),字章甫,號還素,累封文林郎河南道監察御史[5]。母姜氏,贈太孺人。娶程家慶女,封孺人;繼娶楊氏。弟劉光得。子劉永祚、劉文祚、劉高祚、劉享祚。
參考
这是一篇关于明朝官员的小作品。您可以通过编辑或修订扩充其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