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明時
金明時(?—?),字戬檀,号鲵桓,浙江湖州府德清县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萬曆十六年(1588年)戊子科浙江鄉試舉人,二十六年(1598年)戊戌科進士,官江西泰和县知县,三十五年選取为陕西道御史,条议救荒足饷事宜[1]。三十九年以党争,为御史汤兆京、吏部尚书孙丕扬、刑部山西司主事秦聚奎參劾,以不谨例冠带闲住,尋夺职[2][3]。
参考文献
官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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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张应泰 |
明朝泰和县知县 萬曆二十六年任 |
繼任: 徐應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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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明時(?—?),字戬檀,号鲵桓,浙江湖州府德清县人,明朝政治人物。
萬曆十六年(1588年)戊子科浙江鄉試舉人,二十六年(1598年)戊戌科進士,官江西泰和县知县,三十五年選取为陕西道御史,条议救荒足饷事宜[1]。三十九年以党争,为御史汤兆京、吏部尚书孙丕扬、刑部山西司主事秦聚奎參劾,以不谨例冠带闲住,尋夺职[2][3]。
官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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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张应泰 |
明朝泰和县知县 萬曆二十六年任 |
繼任: 徐應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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