湯賓尹
湯賓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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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南京國子監祭酒 | |
籍貫 | 直隸宣城縣 |
字號 | 字嘉賓,號睡庵,又號霍林 |
出生 | 隆慶二年(1568年) |
逝世 | 崇禎元年(1628年) |
親屬 | (侄)湯斯祐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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湯賓尹(1568年—1628年),字嘉宾,號睡庵,又號霍林,直隸宣城(今安徽)人,明朝政治人物,萬曆乙未會元、榜眼。官至南京國子監祭酒,因科場案落職。
生平
隆慶二年(1568年)生,[1]出身贫贱,世代以耕读为业。[2]萬曆二十二年(1594年)舉應天府鄉試。次年,會試聯捷第一名(會元);登進士第一甲第二名(榜眼),[3][4]授翰林院編修。内外制书、诏令多出其手,号称得体,受到神宗的重用。此後升爲中允,署國子監司業,升南京國子監祭酒,三次出任鄉試、會試主考官。汤宾尹好奖掖人才,以伯乐自诩,為宣党首领。湯賓尹將生員施天德之妻徐氏納為妾,徐氏不從,投缳身死。此事引起当地公愤,賓尹名声大壞,跑到浙江避風頭。生員冯应祥、芮永缙等告上官府,並为徐貞女建祠,以羞辱賓尹。芮永缙又揭发梅振祚淫乱的罪状,巡按御史王國禎把梅振祚等人逮捕問訊。歸安人韩敬慕賓尹之名,以太学生身份具五十金为贽,請業受教,二人遂成為好友。萬曆三十八年(1610年)庚戌会试,由考试官吏部侍郎萧云举、王图主持,汤宾尹为会试同考官,因搜卷薦舉其門生韓敬為狀元,一時輿論嘩然,事情最終影響為東林黨與宣黨、昆黨之爭,為東林黨爭的导火索。萬曆三十九年(1611年)被罷免。[5]在野期間,宣党犹力庇之,“虽家居,遥执朝柄”。萬曆四十一年(1613年)御史熊廷弼党庇汤宾尹,杖責生员芮永缙,二十日後傷殘致死。御史荆養喬彈劾熊廷弼“杀人媚人”。[6]崇祯元年(1628年),由朝臣薦起,未及而卒。[7]
著作
著有《睡庵集》二十八卷。[8]
注釋
- ^ 鍾惺《湯祭酒五十序》說:“庚戌、辛亥之際,諸公躁而失圖,私計湯先生一日不去,則吾不能一日為所欲為。諸凡摧抑人才,破壞元氣,滋議論而傷國體之事,即不以先生一人終,實以一人始。至今年丁巳,先生才五十耳,使國家無故失一救時宰相,有識者為先生惜!”
- ^ 汤宾尹在《曾叔祖母吴太孺人寿序》中道:“我汤氏非读则耕,读者或不达,宁里塾支口,不解从公府酒馆之游。耕者十九无田,佃他姓之半,杂为人佣保以活,妇女丐锦为工。”
- ^ (明)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 ^ 《明史》卷二三六《孙振基传》載:“韩敬者,归安人也,受业宣城汤宾尹。宾尹分校会试,敬卷为他考官所弃,宾尹搜得之,强总裁侍郎萧云举、王图录为第一。榜发,士论大哗。知贡举侍郎吴道南欲奏之,以云举、图资深,嫌挤排前辈,隐不发。及廷对,宾尹为敬夤缘得第一人。后宾尹以考察褫官,敬亦称病去事三年矣。”文秉《定陵注略》卷八“荆熊分袒”云:“宣城汤宾尹,先年夺生员施大德之妻徐氏为妾,徐氏不从自尽,合县不平,致激有民变。”
- ^ 《明史》卷二三六《孙振基传》載:“初,宾尹家居,尝夺生员施天德妻为妾,不从,投缳死。诸生冯应祥、芮永缙辈讼于官,为建祠,宾尹耻之。后永缙又发诸生梅振祚、宣祚朋淫状。督学御史熊廷弼素交欢宾尹,判牒言此施、汤故智,欲藉雪宾尹前耻。又以所司报永缙及应祥行劣,杖杀永缙。巡按御史荆养乔劾廷弼杀人媚人,疏上,径自引归。”
- ^ 日本尊經閣文庫藏湯賓尹《湯睡菴太史論定一見能文》,卷首湯賓尹為序,撰於崇禎元年(1628)。萬時華在〈黃鳴僊稿序〉一文說:“己巳(1629)余游宣城,宣城諸君子聞余至,人人造余。是時南社初起,睡菴先生已歿。”(萬時華,《溉園二集》卷2)
- ^ 汤宾尹. 北京東城區圖書館. [September 15, 201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5-09-23).
參考書目
- 周嘉慧:《汤宾尹及其〈睡庵稿〉研究》,湖南大学,2016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