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良範
生平
萬曆二十二年(1594年)甲午科萬曆鄉試第一,登二十六年戊戌科三甲166名進士,授浙江鄞縣知縣,二十九年調知開封府扶溝縣,修百子崗以障狂瀾,扶溝立有專祠。擢禮部主事,三十八年二月晉湖廣按察司僉事。歷官潞安府、襄陽府知府,累進河南按察副使,督河道[1]。時汴口水災累年,良范至,三月底績,進中憲大夫。山東白蓮教起事,捐俸守城[2]。四十六年十二月南京科道糾拾去職。天啓三年(1623年)二月降補四川按察司僉事。
著作
修《潞安府志》二十卷圖考一卷。
參考
相關條目
官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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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馬朴 |
明朝襄陽府知府 嘉靖四十二年-四十四年 |
繼任: 史高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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