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良范
生平
万历二十二年(1594年)甲午科万历乡试第一,登二十六年戊戌科三甲166名进士,授浙江鄞县知县,二十九年调知开封府扶沟县,修百子岗以障狂澜,扶沟立有专祠。擢礼部主事,三十八年二月晋湖广按察司佥事。历官潞安府、襄阳府知府,累进河南按察副使,督河道[1]。时汴口水灾累年,良范至,三月底绩,进中宪大夫。山东白莲教起事,捐俸守城[2]。四十六年十二月南京科道纠拾去职。天启三年(1623年)二月降补四川按察司佥事。
著作
修《潞安府志》二十卷图考一卷。
参考
相关条目
官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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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马朴 |
明朝襄阳府知府 嘉靖四十二年-四十四年 |
继任: 史高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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