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兆元
吳兆元(?—1644年),字公策,福建興化府莆田縣(今福建省莆田市)人,明末政治人物,萬曆癸丑進士。
生平
萬曆四十年(1612年)壬子科福建鄉試舉人,萬曆四十一年(1613年),聯捷進士,授確山縣知縣,累官至廣東韶州府知府[1],累升至廣東參政[2]。崇禎元年(1628年),郡守卓異賜宴者四人,兆元第一。升任江西左布政使。隨後降為江西右參議。崇禎三年(1630年),改江西副使[3]、後升任江西按察使。崇禎四年(1631年),改廣東右布政使[4]、隨後任雲南左布政使[5],上京入覲,軍民土司送者至馬不得行。崇禎十二年(1639年),任雲南巡撫[6],召見平台,御賜銀幣,因面陳機宜,獎勞有加。甲申(1644年),闖賦陷闕,兆元痛哭勤王,鞠躬盡瘁,卒於官,臨歿無一語及私雲[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