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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长春 (隆庆进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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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长春
大明礼部尚书
籍贯湖广荆州府公安县
四川叙州府富顺县民籍
字号字元甫,号棠轩
出生嘉靖三十四年(1545年)九月十七日
逝世万历三十五年(1607年)
配偶甘氏
亲属(子)李胤祥
出身
  • 隆庆二年戊辰科进士出身

李长春(1545年—1607年),字元甫,号棠轩四川叙州府富顺县籍,湖广荆州府公安县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隆庆二年(1568年)戊辰科第二甲第一名进士。选庶吉士,授编修。历右春坊右中允,充经筵讲官,进右谕德、左庶子、国子监祭酒,累官南京工部侍郎、南京礼部侍郎、北礼部侍郎、充日讲官,晋礼部尚书。视事二年,十四疏乞骸骨,不许,又五疏请展墓,得旨驰驿归,归家十五年而卒,年六十三[1][2]。赐祭葬[3],三十七年赠太子少保。

家族

曾祖李文昌,祖李凤,父李方至,嫡母朱氏(封宜人),生母王氏[4]

注释

  1. ^ 《汉籍电子文献数据库·明人传记资料索引》2106:李长春,字元甫,号棠轩,四川富顺人,方至子。隆庆二年进士,选庶起士,授编修,历国子祭酒,累官礼部尚书。卒年六十三。
  2. ^ 《明神宗显皇帝实录卷之四百三十六》:万历三十五年七月,原任礼部尚书兼翰林院学士李长春卒。长春字元甫,四川富顺人,举戊辰进士,选庶吉士,以父病乞归,寻值外艰,服阕,授编修,纂 穆庙实录成,晋修撰。丁丑分较礼闱,以修 世庙实录成,晋侍讲。时值江陵夺情,馆中八人拟疏争之,长春与焉。庚辰奉母归,寻值内艰,服阕,出擢右谕德,进讲经筵,说蓼莪之章,敷扬剀切,上为心动。乙酉典试南畿,擢国子监祭酒,以家毁于火,乞归,遂转南少司空,寻改少宗伯。己丑入觐,乃留奉职充日讲官,首上讲学、建储二事,时册立默定而言者不已,东阿以是罢归,而长春继之,剂量当上意几诸条奏,皆井井式于典礼。属当论相与平湖陆太宰不协,遂上疏乞归,章十四上不允。或劝之留,长春笑曰:仕宦如饮酒,主人未倦而左右遂客容可坐乎?又四疏乃去。家居十五年,至是卒。先是长春归,寻丘壑,得一洞,有古镵字,如其名,心异之,改为玉华,故所著有《玉华洞集》,诗词温丽似唐人。子胤祥,亦有名,为翰林庶吉士。
  3. ^ 《明神宗显皇帝实录卷之四百四十四》:万历三十六年三月戊申,予原任礼部尚书李长春祭如例,仍加祭,与妻合葬。长春富顺县人,隆庆戊辰进士,改翰林院庶吉士,授编修,与修《穆宗实录》,辛未充会试同考,管诰敕,编纂章奏,参较会典,充经筵讲官。乙酉主考应天乡试,历升礼部左侍郎,充日讲官;升本部尚书。被言乞假回籍,至是卒。礼部言长春抗疏矢羽翼之谟,禔躬高肮脏之气,讲读年久,应加优恤者也。
  4. ^ 《隆庆二年戊辰科进士登科录》:民籍,治《诗经》,年二十四岁中式隆庆二年戊辰科第二甲第一名进士。九月十七日生,行一,曾祖李文昌,照磨 赠监察御史;祖李凤,按察司副使;父李方至,工部郎中;嫡母朱氏(封宜人);生母王氏。具庆下,妻甘氏,兄长虹;长汀,弟长年;长茂;长嗣;富春;贵春;回春;向春;同春;属春。由富顺县学生中式四川乡试第四十七名举人会试中式第一百九十二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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