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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學詩 (隆慶進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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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學詩
大明分巡隴右道陝西按察司僉事
籍貫直隸鳳陽府宿州靈璧縣
留守中衛官籍
字號字子言
出生嘉靖十五年(1536年)二月二十八日
逝世卒年不詳
配偶娶李氏,継娶許氏、戈氏
出身
  • 隆慶二年戊辰科同進士出身

徐學詩(1536年—?),字子言,留守中衛官籍,直隸鳳陽府宿州靈璧縣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嘉靖四十三年(1564年)甲子科順天府鄉試第九十三名舉人。隆慶二年(1568年)中式戊辰科會試第二百九十九名,三甲第一百零一名進士[1][2]。授大理寺评事,升右寺正,累官河南佥事,萬曆五年(1577年)八月升陕西右参议,七年八月调补山西左参议、分守河东道,移驻解州,兼理东西两池事务。九年九月调补陕西佥事,分巡陇右道,十年十二月以不谨闲住。

家族

曾祖徐瓚,指揮使;祖父徐行,指揮使;父徐繼勳,指揮同知。母袁氏(封淑人)。具庆下。弟徐學禮(贡士、進士)、徐學易[3]

参考文献

  1. ^ (明)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2.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3.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隆慶二年戊辰科登科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