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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自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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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自新
大明凤阳府知府
籍貫直隸真定府獲鹿縣
出生九月初一日
逝世卒年不詳
配偶娶馬氏
出身
  • 嘉靖四十三年甲子科舉人
  • 隆慶二年戊辰科同進士出身

高自新(1538年—?),字本澄,直隸真定府獲鹿縣人,民籍,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順天府鄉試第七十一名舉人。隆慶二年(1568年)中式戊辰科會試第三百七名,三甲第二百七十名進士[1][2]。官至宁波府凤阳府知府。

家族

曾祖高德成;祖父高遷,義官;父高大,巡檢。母趙氏。具庆下。兄自卑、弟自修、自明、自持、自勵[3]

参考文献

  1. ^ (明)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2.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3.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隆慶二年戊辰科登科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