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長春 (隆慶進士)
李長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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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禮部尚書 | |
籍貫 | 湖廣荊州府公安縣人 四川敘州府富順縣民籍 |
字號 | 字元甫,號棠軒 |
出生 | 嘉靖三十四年(1545年)九月十七日 |
逝世 | 萬曆三十五年(1607年) |
配偶 | 甘氏 |
親屬 | (子)李胤祥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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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長春(1545年—1607年),字元甫,號棠軒,四川敘州府富順縣籍,湖廣荊州府公安縣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隆慶二年(1568年)戊辰科第二甲第一名進士。選庶吉士,授編修。歷右春坊右中允,充經筵講官,進右諭德、左庶子、國子監祭酒,累官南京工部侍郎、南京禮部侍郎、北禮部侍郎、充日講官,晉禮部尚書。視事二年,十四疏乞骸骨,不許,又五疏請展墓,得旨馳驛歸,歸家十五年而卒,年六十三[1][2]。賜祭葬[3],三十七年贈太子少保。
家族
曾祖李文昌,祖李鳳,父李方至,嫡母朱氏(封宜人),生母王氏[4]。
註釋
- ^ 《漢籍電子文獻資料庫·明人傳記資料索引》2106:李長春,字元甫,號棠軒,四川富順人,方至子。隆慶二年進士,選庶起士,授編修,歷國子祭酒,累官禮部尚書。卒年六十三。
- ^ 《明神宗顯皇帝實錄卷之四百三十六》:萬曆三十五年七月,原任禮部尚書兼翰林院學士李長春卒。長春字元甫,四川富順人,舉戊辰進士,選庶吉士,以父病乞歸,尋值外艱,服闋,授編修,纂 穆廟實錄成,晉修撰。丁丑分較禮闈,以修 世廟實錄成,晉侍講。時值江陵奪情,館中八人擬疏爭之,長春與焉。庚辰奉母歸,尋值內艱,服闋,出擢右諭德,進講經筵,說蓼莪之章,敷揚剴切,上為心動。乙酉典試南畿,擢國子監祭酒,以家毀於火,乞歸,遂轉南少司空,尋改少宗伯。己丑入覲,乃留奉職充日講官,首上講學、建儲二事,時冊立默定而言者不已,東阿以是罷歸,而長春繼之,劑量當上意幾諸條奏,皆井井式於典禮。屬當論相與平湖陸太宰不協,遂上疏乞歸,章十四上不允。或勸之留,長春笑曰:仕宦如飲酒,主人未倦而左右遂客容可坐乎?又四疏乃去。家居十五年,至是卒。先是長春歸,尋丘壑,得一洞,有古鑱字,如其名,心異之,改為玉華,故所著有《玉華洞集》,詩詞溫麗似唐人。子胤祥,亦有名,為翰林庶吉士。
- ^ 《明神宗顯皇帝實錄卷之四百四十四》:萬曆三十六年三月戊申,予原任禮部尚書李長春祭如例,仍加祭,與妻合葬。長春富順縣人,隆慶戊辰進士,改翰林院庶吉士,授編修,與修《穆宗實錄》,辛未充會試同考,管誥敕,編纂章奏,參較會典,充經筵講官。乙酉主考應天鄉試,歷升禮部左侍郎,充日講官;升本部尚書。被言乞假回籍,至是卒。禮部言長春抗疏矢羽翼之謨,禔躬高骯髒之氣,講讀年久,應加優恤者也。
- ^ 《隆慶二年戊辰科進士登科錄》:民籍,治《詩經》,年二十四歲中式隆慶二年戊辰科第二甲第一名進士。九月十七日生,行一,曾祖李文昌,照磨 贈監察御史;祖李鳳,按察司副使;父李方至,工部郎中;嫡母朱氏(封宜人);生母王氏。具慶下,妻甘氏,兄長虹;長汀,弟長年;長茂;長嗣;富春;貴春;回春;向春;同春;屬春。由富順縣學生中式四川鄉試第四十七名舉人,會試中式第一百九十二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