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堯武
宋堯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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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雲南布政使司右參政 | |
籍貫 | 直隸松江府華亭縣 |
字號 | 字季鷹,號遜菴 |
出生 | 嘉靖二十一年(1542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
逝世 | 萬曆三十四年(1606年) |
配偶 | 娶張氏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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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堯武(1542年—1606年),字季鷹,號遜菴,直隸松江府華亭縣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隆慶元年(1567年)丁卯科應天鄉試第五十五名舉人,二年(1568年)戊辰科二甲第十四名進士[1][2]。授信陽縣知縣,改南雄府通判,升南雄府同知,萬曆三年(1575年),兩廣總督凌雲翼代替殷正茂征剿羅旁瑤民,宋堯武督理舟車、糧餉等[3],四年(1576年)升惠州府知府,親身登海盜船,勸退林道乾,八年(1580年)丁母憂歸。服闋,起為福州府知府,十一年(1583年)升福建按察司副使,十三年(1585年)調江西按察司副使,十五年(1587年)升雲南布政使司右參政[4],十七年(1589年)致仕歸里,三十四年(1606年)病卒。
家族
曾祖宋論,貢士;祖父宋公望,監生;父宋乾,王府引禮舍人。母張氏。慈侍下[5]。
参考文献
- ^ (明)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 ^ 何三畏《云间志略》載:“盖中丞(凌云翼)虽倖成功,计非公不可以抚治。而公之为惠州也,招安反侧,宣示德威,巢穴之雄降心以听归善。”
- ^ 《明神宗顯皇帝實錄》卷之一百八十七:癸亥升江西副使宋堯武為雲南右參政。
-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隆慶二年戊辰科登科錄》
- 宋懋澄:《九籥集》卷七《叔父參政季鷹公行狀》
- 李越深:《松江府宋氏家族世系及文學成就概述》
官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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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李畿嗣 |
廣東惠州府知府 萬曆四年(1576年)上任 |
繼任: 李天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