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闵洪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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闵洪学
大明吏部尚书
籍贯浙江湖州府乌程县
字号字周先,号曾泉
出生隆庆元年(1567年)十月二十四日
逝世崇祯十七年(1644年)
亲属(父)闵世翔
(子)闵自寅闵及申
出身
  • 万历二十五年丁酉科举人
  • 万历二十六年戊戌科同进士出身

闵洪学(1567年—1644年),周先曾泉浙江湖州府乌程县织里镇晟舍人,军籍,祖籍山东兖州府济宁州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万历二十五年(1597年)丁酉科顺天乡试举人,二十六年(1598年)戊戌科进士[1]。刑部观政,授刑部河南司主事,南直审决,三十二年(1604年)升刑部江西司郎中,三十六年(1608年)升陕西布政使司右参政兼陕西按察司佥事、分守关内,四十年(1612年)升江西按察使,同年丁祖母忧。四十四年(1616年)起为江西按察使,四十六年(1618年)升山西右布政使,四十八年(1620年)改福建左布政使,天启元年(1621年)升都察院右佥都御史、巡抚云南兼督川贵兵饷。乌撒土酋安效良串通永宁宣抚使奢崇明、水西土司安邦彦同叛。二年(1622年)重用土司沙源、龙在田、王显祖、吾必奎等四人平定叛乱[2],“用兵五年,大小数千百战”,六年(1626年)十一月以军功升南京都察院右都御史,七年(1627年)二月入京,加太子太保。十月患病,“传牌赴南京都察院之任”,十一月初九日,病情加重,“痰气上壅,眼目昏黑,倒地不省人事”,经医治仍“手足麻木,神思瞀乱”,月余仍未有起色,十二月初九日,上《请告疏》,奏请朝廷“允臣休致,别选才贤,以充任使”,崇祯元年(1628年)二月初七日,崇祯帝“不允所辞”,七月十一日,再度上《请告疏》,希望朝廷念自己“通籍叨禄已三十年”,且重病在身,“允休致,以遂丘首事”, 九月初七日,获朝廷准许“在籍调理,病痊起用”。

后来因与温体仁同乡,受其拔擢,崇祯三年(1630年)三月升都察院左都御史,四年(1631年)吏部尚书王永光罢官,由闵洪学替补,对此闵洪学感恩戴德,唯以阿谀奉承。五年(1632年)六月东林党人兵部职方司员外郎华允诚上疏,疏陈“三大可惜,四大可忧”,论闵洪学徇私数事,“造门请命,夜以为常”[3],屡遭论劾,八月初二日,被罢官。崇祯十七年(1644年)去世,享年七十八岁。

著作

著有《抚滇奏草》十二卷,此书已佚,日本内阁文库有此者。

家族

出身晟舍闵氏望族。曾祖闵如霖,南京礼部尚书;祖父闵道鸣,赠知县;父闵世翔,邵武府知府。从弟闵梦得,同科进士。

有五子:长子闵自寅,字人生,号唾石,万历四十年(1612年)壬子科举人,常州府知府,明朝灭亡后,归隐不仕;次子闵酉生,出嗣闵元衡(温体仁姐夫)为后;三子闵及申,字生甫,号园客,崇祯元年(1628年)戊辰科进士,礼部精膳司员外郎;四子闵亥生,字未孩,号菊如,又号东皋,崇祯十五年(1642年)壬午科举人,康熙二十七年(1688年)任西乡县知县;五子闵先甲,字豫三,号逊庵。有孙闵宾孟、闵恒吉、闵南仲等。

注释

  1. ^ 《万历二十六年戊戌科进士履历》:闵洪学,曾泉,诗五房,癸酉十月二十四生。乌程人,丁酉百三十九,会二百七十三,二甲二十六。刑部政,己亥授刑部主事,庚子江南审决,癸卯升员外,甲辰升郎中,戊申升陕西关内道右参政,壬子升江西按察使,本年丁祖母忧,丙辰补江西按察使,戊午升山西右布政,庚申升付建左布政,辛酉升都察院右佥都御史云南巡抚,乙丑加升兵部右侍郎,丙寅升南都察院右都御史,丁卯加太子太保,庚午升左都,辛未转吏部尚书。曾祖如霖,礼部尚书。祖道鸣,举人赠知县。父世翔,庚辰进士、知府。
  2. ^ 谷应泰《明史纪事本末》叙:“五年春,云南巡抚闵洪学复沾益。水西、蔺水、乌沾三逆合兵数万,窥沾益,败走之。四川乌撒土目安效良,水西贼安邦彦肺腑之亲也,其顺逆惟水西是视。水、蔺相继叛,滇抚闵洪学以兵力不继羁縻之,令其擒贼自赎,效良亦佯为恭顺,擒安应龙以献。而所遗献功之人领文还,中途被劫。效良又见黔师出陆广,滇师入沾益,隐然有抚背扼吭之势,水、乌益成骑虎矣。至是,遂乘截黔之余焰,南向入滇,合蔺水、乌沾、安南诸部三十九营,直抵沾益。众十倍于我,副总兵袁善、宣抚使沙源等督率将士奋勇血战,对垒城下者五日夜,屡出奇兵破走之。”
  3. ^ 《崇祯长编》卷六十

参考书目

  • 《明史》卷三百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