閔洪學
閔洪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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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吏部尚書 | |
籍貫 | 浙江湖州府烏程縣 |
字號 | 字周先,號曾泉 |
出生 | 隆慶元年 |
逝世 | 崇禎十七年 |
親屬 | (父)閔世翔 (子)閔自寅、閔及申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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閔洪學(1567年—1644年),字周先,號曾泉,浙江湖州府烏程縣織里鎮晟舍人,軍籍,祖籍山東兗州府濟寧州,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萬曆二十五年(1597年)丁酉科順天鄉試舉人,二十六年(1598年)戊戌科進士。刑部觀政,授刑部河南司主事,三十一年(1603年)升刑部江西司郎中,三十六年(1608年)升陝西布政使司右參政兼按察司僉事,四十年(1612年)升江西按察使,四十六年(1618年)升山西右布政使,四十八年(1620年)改福建左布政使。天啟元年(1621年)升都察院右僉都御史、巡撫雲南兼督川貴兵餉。烏撒土酋安效良串通永寧宣撫使奢崇明、水西土司安邦彥同叛。二年(1622年)重用土司沙源、龍在田、王顯祖、吾必奎等四人平定叛亂[1],「用兵五年,大小數千百戰」,七年(1627年)以軍功得以入京。又與溫體仁同鄉,受到提拔,崇禎三年(1630年)三月吏部尚書王永光罷官,由閔洪學替補,對此閔洪學感恩戴德,唯以阿諛奉。五年(1632年)六月兵部職方司員外郎華允誠上疏,疏陳「三大可惜,四大可憂」,言閔洪學徇私數事,「造門請命,夜以為常」[2]。八月初二日,崇禎帝遂罷閔洪學。
著作
著有《撫滇奏草》十二卷,此書已佚,日本內閣文庫有此者。
家族
出身晟舍閔氏望族。閔洪學為閔世翔之子,有子閔及申。閔夢得是其從弟。
註釋
參考書目
- 《明史》卷三百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