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瞻祖
洪瞻祖,字诒孙,号清远山人,生卒年不详,浙江杭州府钱塘县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万历十六年戊子科浙江乡试举人,二十六年(1598年)戊戌科三甲第三名进士[1],工部观政,改翰林院庶吉士,二十九年选授兵科给事中[2],与行人王士桢出使琉球,册封尚宁王,但因海寇扰乱未能成行,三十年丁忧,由给事中夏子阳代替出使。
万历四十年五月降为嘉定县丞,四十四年升南京行人司副。天启二年(1622年)起为行人司右司副,升尚宝司丞,七月升本司少卿,三年四月升太仆寺少卿,六月奉使册封王府。六年十二月升太仆寺卿,七年七月升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南赣巡抚,征剿少数民族武装有功,八月以宁锦大捷加升一级,加右都御史,崇祯元年(1628年)被福建道御史李应期论劾,令致仕。死后追赠太子少保、兵部尚书。
著作
洪瞻祖工诗文,著有《清远山人稿》、《西溪集》。
家族
曾祖洪钟。祖洪澄,中书舍人。父洪椿,县丞。
参考文献
这是一篇关于明朝人物的小作品。您可以通过编辑或修订扩充其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