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瞻祖
洪瞻祖,字詒孫,號清遠山人,生卒年不詳,浙江杭州府錢塘縣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萬曆十六年戊子科浙江鄉試舉人,二十六年(1598年)戊戌科三甲第三名進士[1],工部觀政,改翰林院庶吉士,二十九年選授兵科給事中[2],與行人王士楨出使琉球,冊封尚寧王,但因海寇擾亂未能成行,三十年丁憂,由給事中夏子陽代替出使。
萬曆四十年五月降為嘉定縣丞,四十四年升南京行人司副。天啓二年(1622年)起為行人司右司副,升尚寶司丞,七月升本司少卿,三年四月升太僕寺少卿,六月奉使冊封王府。六年十二月升太僕寺卿,七年七月升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南贛巡撫,征剿少數民族武裝有功,八月以寧錦大捷加升一級,加右都御史,崇禎元年(1628年)被福建道御史李應期論劾,令致仕。死後追贈太子少保、兵部尚書。
著作
洪瞻祖工詩文,著有《清遠山人稿》、《西溪集》。
家族
曾祖洪鐘。祖洪澄,中書舍人。父洪椿,縣丞。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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