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元善
张元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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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顺庆府知府 | |
籍贯 | 陕西西安府韩城县 |
字号 | 字道一 |
出生 | 嘉靖十四年(1535年)四月初九日 |
逝世 | 卒年不详 |
配偶 | 娶徐氏,継娶孙氏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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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元善(1535年—?),字道一,陕西西安府韩城县人,民籍,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嘉靖三十四年(1555年)乙卯科陕西乡试第四名举人。隆庆二年(1568年)中式戊辰科会试第二百二十八名,三甲第九十八名进士[1][2]。授直隶清苑县知县,官至顺庆府知府。
家族
曾祖张允;祖父张黻;父张岳,局大使。母陈氏。永感下。兄张元贵(岁贡生)、元夏、元喜。弟张元宾(贡士)[3]。
参考文献
- ^ (明)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 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登科录》之《隆庆二年戊辰科登科录》
官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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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丁惟宁 |
明朝清苑县知县 隆庆三年任 |
继任: 龚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