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内容

張元善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張元善
大明顺庆府知府
籍貫陝西西安府韓城縣
字號字道一
出生嘉靖十四年(1535年)四月初九日
逝世卒年不詳
配偶娶徐氏,継娶孫氏
出身
  • 嘉靖三十四年乙卯科舉人
  • 隆慶二年戊辰科同進士出身

張元善(1535年—?),字道一,陝西西安府韓城縣人,民籍,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嘉靖三十四年(1555年)乙卯科陝西鄉試第四名舉人。隆慶二年(1568年)中式戊辰科會試第二百二十八名,三甲第九十八名進士[1][2]。授直隶清苑县知县,官至顺庆府知府。

家族

曾祖張允;祖父張黻;父張岳,局大使。母陳氏。永感下。兄张元贵(歲贡生)、元夏、元喜。弟张元宾(贡士)[3]

参考文献

  1. ^ (明)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2.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 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3.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隆慶二年戊辰科登科錄》 
官衔
前任:
丁惟寧
明朝清苑县知县
隆慶三年任
繼任:
龔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