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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淳 (弘治壬戌進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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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淳
大明廣西按察司僉事
籍貫直隸安慶府太湖縣軍籍
字號字原朴
出生天順五年(1461年)十一月初八日
逝世正德十四年(1519年)九月二十日
配偶娶丁氏,封孺人
親屬(子)良材、良機、良楨、良模
出身
  • 弘治十一年戊午科應天鄉試舉人(《易經》)
  • 弘治十五年壬戌科同進士出身

李淳(1461年—1519年),字原朴(元朴),直隸安慶府太湖縣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弘治十一年(1498年)戊午科第二十八名舉人。弘治十五年(1502年)中式壬戌科三甲第一百零三名進士[1][2]。授行人司行人,治理魯王府喪事,並宣佈詔書。正德三年(1508年)六月選授刑科給事中,奉命查盤陝西延綏寧夏倉庫,九年二月升浙江按察司僉事,調任廣西僉事,十四年卒於官,享年五十九。

家族

曾祖李友敬;祖父李德富;父李璋,陰陽正術。母秦氏[3]

參考文獻

  • 胡纘宗《奉政大夫廣西按察司僉事李公墓誌銘》
  1. ^ (明)張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續修四庫全書》史部第828冊. 
  2. ^ 魯小俊,江俊偉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漢: 武漢大學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3. ^ 龔延明主編.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寧波: 寧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弘治十五年進士登科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