錢士晉
錢士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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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巡撫雲南都察院右僉都御史 | |
籍貫 | 浙江嘉興府嘉善縣 |
字號 | 字康侯,號昭自 |
出生 | 萬曆五年(1577年)八月二十一日 |
逝世 | 崇禎八年(1635年)十一月二十日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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錢士晉(1577年—1635年),字康侯,號昭自,浙江嘉興府嘉善縣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萬曆二十八年(1600年)庚子科浙江鄉試舉人,四十一年(1613年)癸丑科二甲第四十七名進士。授刑部福建司主事,恤刑畿輔,平反者千百人。改刑部廣西司員外郎,升郎中,四十六年(1618年)升大名府知府[1]。
天啟元年(1621年)升山東按察司副使、監軍遼東中路,錢士晉以不便鞍馬,乞改登萊,部議不從,遼東經略熊廷弼請改錢士晉督餉[2],二年(1622年)七月升山東布政使司右參政,專管遼餉兼管淮糧[3],三年(1623年)十二月升山東按察使[4],五年(1625年)三月升河南右布政使、分巡河南[5],尋以汪文言案罷職歸。
崇禎二年(1629年)閏四月起為山東右布政使,視漕五年,擢都察院右僉都御史、巡撫雲南。築師宗、新化六城,浚金針、白沙等河,平土官岑、儂兩姓之亂,九年(1636年)二月被彈劾營賄,溫體仁擬嚴旨懲治,然而錢士晉已於八年(1635年)十一月去世[6],事乃已。
家族
曾祖錢貞,號栢峯;祖父錢吾仁;父錢繼科,號忠所。弟錢士升,太子太保、禮部尚書。子錢栴、錢棻。孫錢默、錢黯。
參考文獻
- ^ 萬曆四十六年十二月甲午,升刑部郎中錢士晉知直隸大名府,方尚恂知福建建寧府。蔭前都察院右僉都御史李春先次男為柱入監讀書。
- ^ 天啟元年九月,改廣寧督餉道參政韓初命為遼東中路監軍,改中路監軍副使錢士晉督餉。初士晉以不便鞍馬辭遼東,乞改登萊,部議不從,經臣熊廷弼請以初命、士晉互易,從之。
- ^ 天啟二年七月,升遼東監軍副使錢士晉為山東右參政,專管遼餉兼管淮糧。
- ^ 天啟三年十二月乙巳,加天津督餉山東布政使司右參政錢士晉為本省按察使。
- ^ 天啟五年三月,升山東按察使錢士晉為河南右布政使分巡河南道。
- ^ 崇禎九年二月,福建右衛經歷吳鯤化劾故云南巡撫右僉都御史錢士晉婪狀,並及其弟大學士士升;因奏辨。既以士晉已沒,不問。
- 倪元璐《巡撫雲南都察院右僉都御史昭自錢公行狀》
- 《浙江通志》
- 《嘉善縣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