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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德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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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德事件南明時期導致鄭成功施琅公開決裂的事件。

曾德原是鄭彩部下的將領,隆武年間隨鄭彩、張家玉入江西,鄭彩兵敗後,曾德改守仙霞嶺隆武二年(順治三年,1646年)六月被巡按御史尹民興劾奏,解職回福京(福州)。鄭芝龍請求還是派曾德回守仙霞嶺。鄭芝龍降清後,曾德在鄭成功軍中受施琅節制。後來,施琅被鄭成功削去兵權,曾德投入鄭成功營中充當親隨。施琅得知後,派人把曾德捉回斬首。鄭成功馳令他不要殺害曾德,施琅擅自將他處斬。鄭成功在永曆五年(順治八年,1651年)五月二十日密令黃山逮捕施琅之弟施顯,同時命右先鋒黃廷帶兵包圍施琅住宅,將施琅和他的父親施大宣拘捕。施琅被捕後,在親信和當地居民幫助下,逃到清朝控制的大陸。鄭成功得知後大怒,在七月把施大宣、施顯處斬。施琅對鄭成功恨之入骨,於是投靠清朝,同鄭氏為敵。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