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羽文
吳羽文(?—?),字長卿,江西承宣布政使司南昌府(今江西省南昌市)人,明朝政治人物,同進士出身。
生平
萬曆四十年壬子科江西鄉試舉人,四十一年(1613年)聯捷癸丑科進士,授全椒縣知縣,調繁江都縣,晉兵部主事,督武學。天啓二年(1622年)改禮部主事,三年改吏部驗封司主事[1],不久請求辭職[2]。
崇禎六年起為吏部驗封司員外郎,歷考功司郎中,官至吏部文選郎中,與溫體仁屢次發生矛盾。溫體仁設局錢龍錫、李邦華等人牽連到吳羽文,吳羽文被貶戍邊,很久後方恢復官職[3]。
參考
官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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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李同芳 |
明朝江都縣知縣 1609年-1612年 |
繼任: 余文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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