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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棟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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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棟如(1572年—1637年),充符,一字子極玉峴,南京留守左衛軍籍常州府無錫縣人,明代官員,同進士出身。

生平

何棟如之先祖世居江蘇無錫,明洪武三十年(1397年)徙居京師(今南京市),祖父何汝健嘉靖三十二年(1553年)中進士,父何湛之萬曆十七年(1589年)中進士。何棟如出生於隆慶六年(1572年)七月初八,隨父寄寓山寺讀書,萬曆二十二年(1594年)舉甲午科應天鄉試,萬曆二十六年(1598年)中戊戌科進士[1],三代皆為進士,後來他被任命為湖廣襄陽府推官,與張賓王等素有往來。萬曆二十九年(1601年)二月,因被陳奉誣陷「擊殺天子稅使」,皇帝下詔「星夜扭解來京究問」,襄陽人赴闕為何棟如訴冤,三十五年十二月被赦免出獄後削籍回鄉。

萬曆四十八年(1620年),後金兵連克開原鐵嶺(今遼寧鐵嶺),何棟如上《越纓疏》請籌兵,自稱「系常州府無錫縣軍籍」人。天啟元年(1621年)四月十一,起用為南京兵部職方司主事,到杭州一帶招募新兵,獲得六千七百餘人。此時廣寧失陷,何棟如繼續請求出關考查形勢。乃進太僕寺少卿,充山海關監軍,軍前贊畫。天啟二年(1622年)至山海關,穩定軍民情緒,重新佈置防線,後金兵未敢妄動,但所召新兵懼怕出關,多逃亡。天啟五年(1625年)三月六日,因上《清誅奸黨疏》得罪魏忠賢,以侵吞軍餉罪被逮進京,「五彪」之一的許顯純對他濫施酷刑,他寧死不屈,最後被發配滁陽。

崇禎時,魏忠賢伏誅,何棟如赦還,閒居南京。崇禎六年(1633年),何棟如上《恢復遼東六議》;崇禎十年(1637年)又上《留都增設城垣疏》,受到兵部尚書范景文的重視,劉宗周亦為推薦。然而不久後,何棟如終病逝南京。

著作

著作有《文廟雅樂考》兩卷和《皇明四大法》十二卷。

家族

  • 祖父何汝健嘉靖三十二年(1553年)中進士
  • 何湛之萬曆十七年(1589年)中進士
  • 何淳之,萬曆十四年進士
  • 母周氏,封安人
  • 同母弟何梁如、異母弟何楹如

何棟如娶知縣李寧儉之女,繼娶布衣徐行弟女。

  • 長子何燾,娶兵部主事卜履吉
  • 次子何熙,聘宗伯姜寶曾孫鄉進士姜志魯女
  • 三子何煦
  • 四子何庶
  • 五子何藨
  • 女婿賀懋煜(知縣賀學易子)、史致鳳(溧陽人)、李若傑(高郵舉人李自華子)
    • 孫何以培,小字同曾

參考資料

  • 《明史·列傳第一百二十五·何棟如》
  1. ^ 《萬曆二十六年戊戌科進士履歷》:何棟如,玉峴,詩三房,丙子七月初八生。無錫人,甲午四十八,會二百四十二,三甲一百四十五。刑部政,授襄陽推官,辛丑礦稅被逮,辛酉升南職方司主事,壬戌升太僕寺少卿,山海監軍,癸亥京察。曾祖卿,封禮部郎中。祖汝健,癸丑進士浙江參政。父湛之,己丑進士江西僉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