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惟和
楊惟和(?—?),號雲門,南直隸常州府武進縣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萬曆三十四年(1606年)丙午科應天鄉試舉人,四十一年(1613年)癸丑科進士,授南昌縣知縣,擢工部主事,升郎中,天啓七年(1627年)八月以殿工加升二級,加都察院右副都御史,仍管工程事[1]。崇禎元年三月被山東道御史高捷彈劾冒居副憲,六月河南道御史陳廷謨再次彈劾,遂被奪職[2]。
家族
弟楊惟寅,字亮儒,萬曆四十年壬子舉人,授上蔡教諭,著《周易觀玩抄》十卷,遷亳州學正,以理學、經濟、文章、騎射四科教士,又集春秋五傳分六部五倫類編。生平讓家產,撫族孤,孝友出於天性。兄惟和以太子陵陷,當得罪,惟寅應升戶部,請改工部,得救,兄不知,惟寅亦不言。後榷關沙市,無城郭,流賊至,部勒市人為什伍,總制盧象升亦移重兵策應,民商慶更生,建祠立碑,崇祀名宦[3]。
子楊珂,康熙二年癸卯科順天鄉試舉人。
參考文獻
官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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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樊王家 |
明朝南昌縣知縣 1613年-1616年 |
繼任: 陳爾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