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應嘉
姚應嘉(?—?),號鏡初,浙江紹興府會稽縣民籍山陰縣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萬曆三十七年(1609年)己酉科浙江鄉試舉人,四十一年(1613年)癸丑科進士,初任行人,天啟元年擢貴州道御史[1]。三列台班,一按漕運,親歷水道,免數省僱船之煩。一巡八閩,以淡漠風示下僚,所推轂皆一時循吏。一點刷京畿[2],積案盡剔。時魏、崔播焰,應嘉卓然自立,特建二疏,一曰聖政綜核方嚴,群工仰承未恪;一曰招權納賄者為敗倫之由,掃門入戶者與冰山俱盡。疏入,魏崔矯旨削奪[3],不為色阻。崇禎踐阼,召還原職,不為色喜。任太常,典祀蠲潔;任大理寺卿,多所平反。應嘉自幼端重,賦性耿介,六經子史及周程張朱性理諸書,無不經究。事親純孝,居鄉三十載,始終如寒素,有簡身靡及之懷,享年九十有三,群推為三達尊,良不誣也。
家族
父姚希唐,字德欽,以禮部儒士授崇明主簿。事母至孝,中年喪偶,有子二人應嘉、會嘉。
子姚士鍔,號芝嶼,國學生,父應嘉以忤璫致禍,代父入獄。妻范氏死,不歸訣,巡按旌其廬。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