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含輝
劉含輝(16世紀—1645年),字四勿,陝西西安府耀州人[1],明朝、南明政治人物。
生平
崇禎元年(1628年)進士,歷官山東恩縣知縣、高唐知州,入爲吏科給事中,上言「秦中地方開採不便,請求免除陝西八年以上的通賦。」當地士兵缺乏糧餉,洪承疇兵散,他哭著向崇禎帝說:「孫傳庭兵少,請給予邊兵一萬人,春夏之際賊人飢餓、馬匹疲倦,州縣守城堡、四川兵守隘口,各督撫合力追擊,就可掃平流寇。」不被採用[1]。崇禎十年(1637年),他彈劾鄖陽撫治陳良訓殺害良民冒領功勞,卻因為不依附宦官而十年未調官,到崇禎十六年(1643年)才得朝廷命令前往蘭州,回山西後北京已經失陷,與兒子諸生劉思遠前往福建。隆武帝起用他為兵科給事中兼大理寺丞,很快憂憤去世[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