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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應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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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應甲(16世紀—17世紀),叔乙浙江金華[1]明朝南明政治人物。

生平

萬曆四十六年(1618年)姜應甲舉戊午科浙江鄉試[2]崇禎元年(1628年)登進士,授行人,前往楚地祭祀,不收饋贈,監考順天科場,取錄劉侗等十三人[1]。轉刑科給事中,彈劾溫體仁。當時吏部尚書缺任,張捷提議任命閹黨呂純如,但崇禎帝不准許,張捷依然喋喋不休,姜應甲大罵張捷:「你這樣做心思很明顯,還敢在皇上面前狡辯!」終於呂純如不得起用[3],惟後來他因為崇禎帝不聽自己的建議辭職。崇禎十五年(1642年)許都起事,姜應甲傾出財產招募兵馬抵抗,在孝順街迎戰打退許都部隊。

弘光帝繼位,姜應甲獲徵,任給事中,南京失守後歸鄉;隆武帝即位,召任禮科並加太常少卿,聯絡溫州嚴關福京清朝軍隊攻破,有人請他在婺寧庵見清朝官員,他說:「我快要死去見朱大典了。」最後並無前往。後來姜應甲到北山出家為僧,自號法藏,寫書直到逝世,年七十六歲[4]

參考文獻

  1. ^ 1.0 1.1 錢海岳《南明史·卷四十七·列傳第二十三》:姜應甲,字叔乙,金華人。崇禎元年進士。授行人,奉命祭楚,至贐不受。分闈順天,得劉侗等十三人。
  2. ^ 光緒《金華縣志·卷六·人物第三》:萬曆四十六年戊午(舉人)……姜應甲……
  3. ^ 錢海岳《南明史·卷四十七·列傳第二十三》:遷刑科給事中,疏劾溫體仁,著直聲。會冢宰缺員,張捷欲起閹黨呂純如,上不許,捷猶呶呶不已。應甲叱曰:「捷所舉如此,心事可知,還敢於上前縱巧辯耶!」純如卒不用。
  4. ^ 錢海岳《南明史·卷四十七·列傳第二十三》:有司敦請就見於婺寧庵。應甲曰:「吾將死見朱大典。」卒不往。後為僧北山,自名法藏。不入城市,髮毿毿垂兩耳,著書以終,年七十六。
  • 錢海岳南明史》·卷四十七·列傳第二十三
  • 光緒《金華縣志》·卷六·人物第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