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銘球
林銘球(1586年—1645年),字彤石,號紫濤,本姓藍,先世為福建漳州府漳浦縣人,登第後始籍廣東潮州府普寧縣[1]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天啟元年(1621年)補海豐監生,四年(1624年)甲子科廣東鄉試第七名舉人,忌者以異籍攻之,被除名。崇禎帝即位,伏闕上書,准附福建會試,崇禎元年(1628年)戊辰科進士。授行人司行人,奉使諭祭唐藩,四年(1631年)奉命冊封岷王朱企𨰘,擢江西道監察御史,申救薊遼總督洪承疇免逮,薦黃道周起廢籍召用。兵科給事中魏呈潤以爭監視宣府中官王坤劾御史胡良機事貶外,林銘球論救。巡視西城,巡按宣大,移按湖廣,奉敕監軍[2]。十一年(1638年)兵部尚書兼右副都御史熊文燦招撫張獻忠,林銘球與僉事王瑞栴、總兵左良玉謀畫抓捕張獻忠,熊文燦不接受,後張獻忠據守榖城叛變,十二年(1639年)監臨楚藩。與岷王朱企𨰘結怨,左都御史受賄後藉口楚藩餉稽遲,謫河南按察司照磨,後以護陵功,起補光祿寺監事,升大理寺右寺副。李自成軍陷京師,被迫任偽職,後遁歸。弘光元年(1645年)南京弘光政權覆滅,林銘球在鄉集子弟為兵,守望相助,救出郭之奇,清兵入潮州,他與郭之奇謀起義兵,以積勞憂憤,悒悒寢疾卒,享年六十歲。
著作
著有《西臺疏草》、《按楚奏疏》、《監軍紀略》、《谷雲草》、《浮湘草》、《怡雲堂集》十餘卷[3]。
參考
这是一篇关于明朝人物的小作品。您可以通过编辑或修订扩充其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