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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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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滂(?—1642年冬),字甘澍,河南省彰德府湯陰縣小元屯村人(今河南省湯陰縣瓦崗鄉郑家屯村)人,明朝政治人物,同进士出身。天启四年中举人(1624年),是明代汤阴县最后一位进士。

崇禎元年(1628年),登三甲一五七名進士,初授山东鱼台县令,后左迁浙江鹺司知事(从八品)。崇禎七年郑滂将摄篆(代理)浙江崇德知縣,誓于岳鄂王祠言:有悖愛錢誡,身名永滅沉。

升延平福建延平府推官(从六品),後官至戶部山东清吏司郎中[1],奉议大夫,正五品,督理寧遠糧儲[1]

鄭滂任戶部郎時,督餉寧遠,歲支餉銀一百五十萬有奇。鄭滂在辽东革舊制弊端,影响了官兵灰色收入,兵士泣诉于朝,欲留旧制,朝廷许之。在关外任职两年,完成任务以后本应越级提拔,奈何因性情耿介正直,引大司农(户部尚书)不悦。[3][2]

崇祯十四年,升分守金衢严副使(金华、衢州、严州)(正四品或从四品),时遇奇荒,民多为盗,以计歼灭匪首张示,晓谕余众,悉解散。三个月后因京察被罢官,后侨居西湖上,娱情诗酒,崇祯十五年冬,因病卒于杭州黄石斋。[3]

郑滂其家族,在明太祖初年,鄭氏先祖思恭、思賢從山西壺關遷來湯陰小元屯定居。至成化年間,鄭家已發展有田園百餘頃、莊宅數十所。成化三年大旱,時先祖鄭貴捐糧一千石,奉旨立碑旌表为“義民”,所以其家族稱“義民鄭氏”,遂為湯東望族。

富貴無常,鄭家到鄭滂時,已經是家貧如洗。鄭滂的父亲鄭化在他五歲時去世,母張氏含辛茹苦十三載把鄭滂養大,臨死對鄭滂說:窮通,命也。顯親揚名吾不敢,汝必愛汝名節,毋貽羞汝祖汝父。鄭滂謹記母訓,窮且不墜青雲之志,家貧力學,下帷授徒,日不舉火,晏如也。

郑滂不貪不賄,世稱“廉吏”。

参考文献

  1. ^ 1.0 1.1 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內閣大庫檔案 ,034630號
  2. ^ 图文阅读:427汤阴县志十卷 清乾隆3年. www.kandianguji.com. [2024-09-19]. 
  3. ^ 图文阅读:427汤阴县志十卷 清乾隆3年. www.kandianguji.com. [2024-09-19]. 
官衔
前任:
龔本立
明朝崇德縣知縣
1634年
(署)
繼任:
林沖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