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聖時
丁聖時(16世紀—17世紀),字墨巖,又字澹夫,湖廣岳州府巴陵縣人[1],明朝、南明政治人物。
生平
丁聖時是天啟七年(1627年)湖廣鄉試舉人[2],崇禎元年(1628年)聯捷進士,授直隸溧陽縣知縣,清理兌糧宿弊、制訂淮鹽水運,又修築城牆,疏通河池,節省刑罰,興辦學校,善行為鄉人所記。之後他轉任袁州府推官,釋放重囚二十餘多人,裁減慈化舊寺僧兵,並建設喝斷關,令府人感恩;主持江西和江南鄉試,所取錄者,皆一時名士。不久,升任戶部主事[3]。
弘光年間丁聖時與趙東曦、朱邦祈、吳允謙、王運熙、宣國柱、胡周鼒一起召用,改官戶科給事中,南京失陷後隱居在宣城,與農民樵夫為伍;兒子丁全芳在清朝考獲舉人[1][4]。
引用
- ^ 1.0 1.1 錢海岳《南明史·卷三十三·列傳第九》:同(趙東曦弘光時)同召者朱邦祈、吳允謙、丁聖時、王運熙、宣國柱、胡周鼒。……聖時,字澹夫,巴陵人。崇禎元年進士。歷溧陽知縣、袁州推官。悉心折獄,百姓德之。累遷戶部主事、戶科給事中。南京亡,隱宣城。
- ^ 光緒《巴陵縣志·卷二十二·選舉志一》:(天啟)七年(舉人)……丁聖時 解元景陵譚元春
- ^ 光緒《巴陵縣志·卷二十八·人物誌一》:丁聖時,字墨巖,又字澹夫,崇禎戊辰進士。知溧陽縣,清兌糧宿弊;定淮鹽水運,修城浚池,省刑興學,鄉人刊錄紀之。轉袁州推官,讞獄明決 丙寅《府志》出重囚二十餘人,慈化舊寺有僧兵,寺眾苦之,聖時力請裁免 ,申革宜春幫、解私費,建喝斷關以遏萍鄉,郡人德之。分校江西江南鄉試,所拔皆知名士,升戶部主事 《湖廣通志》、《江西通志》同 。
- ^ 光緒《巴陵縣志·卷二十八·人物誌一》:後客於宣城挈家居焉,匿姓名與與農樵牧豎為伍 丙寅《府志》舊祀鄉賢 ,子全芳舉人 《安徽通志》。
參考文獻
官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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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韓謙 |
明朝溧陽縣知縣 1628年-崇禎年間 |
繼任: 李思恂 |
前任: 陳璸 |
明朝袁州府推官 1638年-1642年 |
繼任: 沈鼎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