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伯芳
李伯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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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 | |
籍贯 | 广东韶州府英德县 |
字号 | 字廷实 |
出生 | 嘉靖十二年(1533年)二月初十日 |
逝世 | 卒年不详 |
配偶 | 娶成氏,継娶方氏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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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伯芳(1533年—?),字廷实,广东韶州府英德县人,民籍,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广东乡试第十八名举人。隆庆二年(1568年)中式戊辰科进士[1][2]。万历十年(1582年),接替陆通霄任福建兴化府知府一职,万历十二年由钱顺德接任[3]。
家族
曾祖李觉缘;祖父李公瑛;父李文秀,母朱氏。具庆下。兄伯材[4]。
参考文献
- ^ (明)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 ^ 编纂委员会. 《福建省情资料库》. 福建: 福建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 2001年.
-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登科录》之《隆庆二年戊辰科登科录》
官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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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陆通霄 |
福建兴化府知府 万历十年-万历十二年 |
继任: 钱顺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