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内容

李伯芳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李伯芳
大明
籍贯广东韶州府英德县
字号字廷实
出生嘉靖十二年(1533年)二月初十日
逝世卒年不详
配偶娶成氏,継娶方氏
出身
  • 隆庆二年戊辰科进士出身

李伯芳(1533年—?),字廷实,广东韶州府英德县人,民籍,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广东乡试第十八名举人。隆庆二年(1568年)中式戊辰科进士[1][2]。万历十年(1582年),接替陆通霄任福建兴化府知府一职,万历十二年由钱顺德接任[3]

家族

曾祖李觉缘;祖父李公瑛;父李文秀,母朱氏。具庆下。兄伯材[4]

参考文献

  1. ^ (明)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2.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3. ^ 编纂委员会. 《福建省情资料库》. 福建: 福建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 2001年. 
  4.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登科录》之《隆庆二年戊辰科登科录》 
官衔
前任:
陆通霄
福建兴化府知府
万历十年-万历十二年
继任:
钱顺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