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之祯
宋之祯(16世纪—17世纪),字子德,号弼虞,庐州府六安州人[1],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宋之祯个性刚直,不愿逢迎他人,在万历二十五年(1597年)中举人[2],次年(1598年)成进士,获授福州推官,判案精明;主考官叶向高亲友、国学生何某勾引某人妻女,他凭书信公正判决,却因此遭罢官,在家乡优游四十年,写下的作品都编成文集[1]。
引用
参考文献
- 同治《六安州志》·卷二十一·选举志
- 同治《六安州志》·卷二十六·人物志
官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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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施浚明 |
明朝福州府推官 万历年间 |
继任: 阮自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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