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景峩(1561年—1608年),號淳阳[1],浙江宁波府鄞縣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万历七年(1589年)己卯科浙江乡试舉人,三十二年(1604年)甲辰科进士,吏部觀政,初授刑部主事,奉命到江南审决[2],三十六年升湖廣司员外,同年去世。
家族
祖父黄綬,字汝文,号东湖,正德九年进士,官山东按察僉事。弟黄景章,万历丁未進士,官至應天府府尹。
参考文献
- ^ 《万历三十二年甲辰科进士履历便览》:黄景峩,淳阳,辛酉九月初八日生,己卯科,吏部政,本年授刑部主事,江南审决,戊申升湖廣司员外,本年卒。
- ^ 《明神宗显皇帝实录卷之四百一十一》:万历三十三年七月,敕刑部主事王善继往关内、南居益关外、黄景峨江南、黄体仁江北各审决。
萬曆三十二年(1604年)甲辰科殿試金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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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甲 賜進士及第 共3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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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甲 賜進士出身 共57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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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甲 賜同進士出身 共248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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