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宗文
范宗文(1572年—1615年),字以正,號任吾,河南河南府洛阳县民籍,永宁县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万历二十五年(1597年)丁酉科河南乡试舉人,萬曆三十二年(1604年),登甲辰科进士,工部觀政,授阳谷知县,三十八年升刑部贵州司主事,三十九年关内审决,四十一年升员外,升郎中,四十三年請告,賜俸歸里,六月卒于家,崇祀鄉賢。[1]
家族
曾祖成,祖宣,父继先,母张氏。永感下,兄金,琛。娶杨氏,继娶刘氏,熊氏[2]。
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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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宗文(1572年—1615年),字以正,號任吾,河南河南府洛阳县民籍,永宁县人,明朝政治人物。
万历二十五年(1597年)丁酉科河南乡试舉人,萬曆三十二年(1604年),登甲辰科进士,工部觀政,授阳谷知县,三十八年升刑部贵州司主事,三十九年关内审决,四十一年升员外,升郎中,四十三年請告,賜俸歸里,六月卒于家,崇祀鄉賢。[1]
曾祖成,祖宣,父继先,母张氏。永感下,兄金,琛。娶杨氏,继娶刘氏,熊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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