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延長
孫延長(1567年—1618年)[1],字胤昌,號恒吾[2],晚明官員。山東禹城縣(今禹城市)人。
生平
孫延長幼年家貧,常起早做傭工,傍晚方開始讀書,通宵達旦。萬曆十九年(1591年)辛卯科鄉試,孫延長考中舉人[3],萬曆三十二年(1604年)成甲辰科三甲進士[4],授職臨汾知縣,為官清廉,愛民如子。在任四年,以母忧去。改順天府固安縣知縣,任內渾河(即永定河)大漲,士民紛逃,孫延長毅然不動,率人伐木修築城池,使縣城免遭水患,入祀當地名宦祠。[5]
後升任刑部四川司主事,晋广西司员外郎、陕西司郎中。与同乡刘士骥號「東海雙鳳」,嘉慶《禹城縣志》有傳。[6]
參考資料
- ^ 张鼐《明奉议大夫恒吾孙公墓志铭》
- ^ 《万历三十二年甲辰科进士履历便览》:孙延长,恒吾,书二,丁卯八月初二日生,禹城县人,辛卯七十五,会八十五,三甲一百二十五,大理政,乙巳授祁县知县,本年调临汾,己酉丁忧,壬子补固安县,甲寅升刑部主事,戊午升员外,升郎中,本年卒。
- ^ 《禹城縣志·選舉志·科第》頁五:(舉人)萬歷辛卯:孫延長。
- ^ 《禹城縣志·選舉志·科第》頁五:(進士)萬歷甲辰:孫延長,虞城縣知縣,行取刑部主事。有傳。
- ^ 《固安縣志·卷三·官師》頁二八:孫延長,山東禹城人。萬曆中由進士知固安縣。值大雨,渾河溢,士民爭竄匿。延長毅然不動,率丁夫負薪伐木,日夜修築,水不入城。民戶祝之。祀名宦。
- ^ 《禹城縣志·卷九·人物志》頁七:孫延長,字恒吾。幼貧,屢朝出,爲人傭工,暮入讀書,恒終夜。萬歷辛卯舉於鄉,甲辰成進士,授虞城令。鯁介清廉,愛民如子,以績擢刑部主事。其居鄉尤多惠德,婚喪不能舉者,委曲補助之。值歲連祲而黍穄早熟,乃盡以濟人,全活甚夥。咸寧趙守用,幼失怙恃,收養至成,立無德色。邑人楊堪爲撰墓誌銘,劉士驥爲撰神道碑。
官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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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秦道顯 |
山西临汾县知县 萬曆三十三年-三十七年 |
繼任: 盧養浩 苏州举人 |
前任: 項應譽 |
順天府固安縣知縣 萬曆四十年(1612年)前後上任 |
繼任: 孫織錦 |